爱笑的颜小妞
培训师资格证目前来说还没有取消。
企业培训师的报考要求还是挺严格的,助理培训师也需要有本科学历和一年工作经验,或者是拥有大专学历、三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企业培训师的条件是硕士学位并有三年工作经验;本科学历有五年工作经验;或者拥有助理企业培训师证四年以上。而高级企业培训师需要的是博士学位和4年工作经验;硕士学位的话是7年工作经验;本科学历的话需要拥有企业培训师证书4年以上。
晓晓雯雯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已经2015年11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6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长 尹蔚民 2015年11月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根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潜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接着,我们再看看这条被废止的原《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目录,由于数量太多(一共90项),只摘取其中与住建系统相关的职业: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防腐蚀工
商业、服务业人员
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
对此,很多媒体惊呼:这90项职业资格没用了!这些职业要消失了!
事实真的如此吗?为什么要发布这样的部令?我们来看看人社部的解释:
人社部副部长汤涛
“不是说职业资格本身有什么错。但在实施过程中,的确出现了准入类资格过多、各种职业资格相互重复的现象。”
就此,向住建部相关司局了解过情况,答复是现状的确比较混乱,确实需要对现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进行梳理。
怎么改?职业资格没人管了吗?
新华社这样解释
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制定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也就是协会、学会有序承接——职业资格具体认定的管理办法。
人民日报采访了人社部
改革后,不少准入类职业资格转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水平高低谁说了算?“不是由政府说了算,而是由市场说了算,让社会评价、业界评价。”汤涛表示。
这意味着,今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不会再有政府的印章,行业组织、民间培训机构都可以参与到评价中来并发证。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将会像市场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一样,凭借其含金量、品牌影响力来占领市场。
如此看来,这些职业消失完全是无稽之谈,但职业资格改革是确有其事。不过,不是没人管了,而是政府不管了,由市场自律,由协会管理。
来,协会的同志表个态:
中建协的同志表示
住建行业很多职业资格的管理早就放在了行业协会和学会,此次人社部取消该部对于上述职业的管理不仅不会削弱这些职业资格,反而更加有利于行业自律和统一的监管。
还有个问题:这些职业资格还有什么用?
来,请专家举个例子:
住建部两年行动执法检查组专家
在两年行动执法检查中,要求架子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百分之百持证,这属于安全检查的必查项。没有证,绝不能上岗。
如此看来,证书不仅有用,还很有用。所谓的“人社部取消90项职业资格”并非末日降临,而是一场暴雨,冲刷掉污垢与杂泥,留下的都是精华和精英。
还是曼特宁
企业培训师证书尚未取消。
1、企业培训师是指能够结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
2、申请条件:
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8)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高级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优质职业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