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mine2001
1.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佛山桂城交通局2.审批决定机关:佛山市交通局(外商申请的市局初审报省交通厅)3.审批程序:1、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区交通局;2、市交通局根据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受理、审核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3、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决定书并在10日内发放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4、外商申请的需报省厅批准 4.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5;受理咨询:市交通局、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市交通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咨询电话:82239180 6.投诉机构:市交通局、港航局法制科,投诉电话:82257005 够详细了吧,呵呵,给分吧,祝你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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