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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年度备案的人员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74号)第十七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 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此处证书持有人,包括领证后未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包含实习律师、考入法检公务员但未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官、未取得执业证的公证员,这些人都需备案。二、不备案会有哪些不利影响?首先不存在证书因不备案失效的问题。《管理办法》虽然写了“应当备案”,但并没说不备案的处罚。公法向来是法无授权不可为,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属于行政许可行为,既然没有规定任何处罚措施,司法局也就无权撤销或吊销职业资格证。事实上,我们也从未听说因不备案而自动失效的例子出现。年度备案与变更备案只是司法局对证书持有人的管理手段,从业者数据统计的渠道,不具有实际意义。有传言说,资格证迁移、律师实习时可能会被拒绝办理,只能说被害妄想要不得,别把司法局工作人员想得那么坏。三、取消年度备案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行政机关简政放权、“放管服效”,有必要让人大老远过来盖个没有现实意义的章吗?目前许多省份要么取消备案,要么实行网上备案。建议 考生可打电话向领取证书时的司法局打电话询问是否有备案必要。
大萌萌Alice
天津司法局规定是每年第一季度备案。你是从2014年开始备案,备案时间看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规定的时间,他们一般一年只留出十几天办这件事。有的地方开始网上备案了。你经常留心你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的网页就可以了,或者打电话问一下。
小布丁儿0126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需要备案的,如果不备案的话,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就没有用了,所以一定要记得及时备案!
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变更备案制度。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证书持有人职业变更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前来办理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和本人身份证件,不需要委托书,不收取费用。
剪刀手七七
要的。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第十八条 从事法律职业后的变更备案在从业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备案后在从事法律职业期间便不用每年都备案了。
扩展资料
备案须知
发证当年自动备案,如果你不从事法律职业(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工作),则须每年备案;如果你从事法律职业则无需备案。
从事法律职业后的变更备案在从业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备案后,在从事法律职业期间便不用每年都备案了。
过了年度备案期,不再补备。但是无需着急,可以明年再备案。一般不会影响律师证的领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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