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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vinia奈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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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小帅傲娇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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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出版发行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加强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书刊、音像出版发行工作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传播、积累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和艺术创作的成果,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出版发扬我国优秀文化传统,吸收世界文明成果,反映改革建设事业,鼓舞民族奋进精神的好作品,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侵蚀。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出版发行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三条 一切出版发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供公开发行、传播的出版物,均属非法出版物。合法出版单位出版的内容淫秽、反动的出版物也属非法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鉴定,由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组织具有专门知识和一定政治素质的人员进行,其中省外正式出版的,报国家主管部门鉴定。第五条 全省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工作,分别由省、市、县新闻出版(文化)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负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出版物的生产和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出版管理第六条 建立出版社和创办期刊,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宗旨、编辑方针和出版范围; (二)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 (三)有专职主编、编辑和出版、经营管理人员;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必需的物质技术条件和资金。第七条 符合前条规定的,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建立图书、音像出版社,主办单位分别向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报省政府审核同意后,再报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或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取得出版者号或音像出版许可证后,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出版单位建立分支机构,须按新建出版单位程序审批。 二、创办期刊,主办单位向市或省新闻出版(文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取得期刊登记证后,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第八条 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和出版范围,期刊变更名称、刊期、发行范围或停业、停刊,须由主办单位向原批准部门申报,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登记,不得擅自变更。第九条 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版图书,或以期刊登记号变相出版图书。 属省管理的期刊如需出版与本刊宗旨相符的增刊,由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第十条 一切出版物禁止刊载下列内容: (一)传播反革命言论的; (二)泄露国家机密的; (三)宣扬凶杀、迷信、淫秽和教唆他人犯罪的; (四)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破坏民族团结的; (六)其它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刊载的内容。第十一条 出版单位不得向其它单位或个人转让、出售本单位的名称、书号、期刊登记号、音像出版物编号和期刊的名称、纸型、图版等(按国家规定租型印刷者除外)。第十二条 图书须有版本记录页。期刊须在固定的位置载明登记证号、出版单位名称、地址和主编(总编辑或社长)姓名。 音像出版物须标明出版单位、复录生产单位的全称、注册商标、出版物编号、出版年份和作者、表演者姓名。 不符合前二款规定的出版物不得进入市场。第十三条 公开出版的地图由专门出版社出版。其它出版社出版时事宣传地图、专题地图或出版物插附地图(示意图除外),应经省测绘管理部门批准。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版权规定,不得侵犯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利。如发生侵权行为时,版权所有者可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提请当地新闻出版(文化)管理部门、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也可直接向法院投诉。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收买、假冒和伪造出版单位名称、书号以及音像出版物编号、期刊登记号等非法出版活动。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翻印正式出版的图书、期刊、不准对音像出版物进行商业性复录。

江苏编辑出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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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lll1020

2023江苏事业编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在5月中旬。

事业单位的考试内容

纵观全国各地事业单位考试,不管是联考,还是个别事业单位单独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4 种: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能力应用》《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年份的考试内容有所不同,但万变不离其宗,基本就是以上 4 门课的组合。在报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报考公告和职位表,看清楚所报考岗位的考试科目。

中,对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能力应用》,根据报考岗位的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5 类。

具体区别如下:

A 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招聘专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法律类、新闻传播类、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B 类主要适用于经济、会计、新闻、律师、出版编辑、记者、翻译、公证员、广电播音、工艺美术等岗位。招聘专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会计类、财务管理类、经济类、管理类、审计学、金融学、统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文物保护、财政税收等。

C 类主要适用于工程、农技(农艺、畜牧、兽医)、船舶、民航飞行、一般性自然科学研究等岗位。招聘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食品科学、化学、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等各类理工科专业。

D 类和E 类很容易理解,前者适用于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包括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后者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医师、药师、护士等。在上述 5 个类型中,采用 A 类和 B 类的岗位最多、范围最广,绝大多数考生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接触到的都是这两类。

具体考哪一类,主要与所报考的岗位有关,并不对应具体单位。以学校为例,如果招教师岗,那就考 D 类,如果招会计和文秘岗,那就考 A 类或 B 类。而且,在实际招录工作中,A 类和 B 类之间的界限经常不是很分明,比如某单位招会计,需求专业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可能会考 A 类,也可能会考 B 类,具体以官方的考试公告和岗位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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