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gjackson
回答问题:1、先报名:司法考试的报名时间是每年的6月份,届时请留意司法部官网和独角兽官网,会看到报名入口,同时独角兽的官网也会添加报名的通道。2、准考证:大概在考前两个星期左右开始打印准考证,也就是9月初才开始打印。准考证打印入口可以在司法部官网看到。3、关注这两个网站就可以了
飘零雨迹
天津市司法局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报名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0年第96号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公告如下: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天津司法行政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六、周日照常确认)。确认地点为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天津市司法局。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注:“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1年应届毕业。)。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在报名确认时主动向报名工作人员说明并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费用。 天津考区的报名费为人民币220元。 (五)准考证。 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报名费用的,准予发放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 试卷一:9月11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1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2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2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三)考试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在9月13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16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可以在9月16日至2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复习依据 应试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四、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在2011年7月31日前,持司法考试成绩书面通知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五、其他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按照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天津市司法局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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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及时备案虽然不会失效,但会影响你的法律职业资格的使用,也会影响司法行政机关对你的管理和掌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需要备案的,如今年度未备案,可下一年度再申请备案,切记一定要记得及时备案。法律依据: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变更备案制度。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编辑于 2019-06-15宋聪聪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咨询律师 张保刚律师擅长:公司法务咨询律师 刘勇律师擅长:损害赔偿咨询律师 王莉律师擅长:劳动工伤咨询律师 陈娜律师擅长:税务合规咨询律师 朱哲雨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咨询律师 李昌锁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咨询律师 李金杏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咨询律师 刘爱香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咨询律师 张瑞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咨询律师 郭志昆律师擅长:公司法务咨询律师 岳海艳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咨询律师 吴杰伟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咨询律师 袁柏林律师擅长:征地拆迁咨询律师 杜晓霞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咨询律师 潘津律师擅长:损害赔偿咨询律师 赵秦月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米亮律师擅长:行政诉讼咨询律师 黄锡娟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吴明佑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咨询律师 牟楠律师擅长:劳动工伤咨询律师 任印好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咨询律师 郭守文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咨询律师 赵天竺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郝淑巧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咨询律师 沈雁南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咨询律师 王庆兰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咨询律师 周一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咨询律师 王晶梅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咨询律师 要鸿志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咨询律师 查看更多 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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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原因,天津考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根据司法部安排,客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2月25日和26日分两批次举行,主观题考试将于3月26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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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全国统考,现在还没有开始报名呢,报名时间是6月初,考试时间为9月第三个周末,准考证打印时间都是在考试前两个礼拜,也就是说9月初才会开始打印准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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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备案:这个方法既方便又快捷(这个方法暂时只有部分省市才有,其他地区的人员还是需要到当地的司法局去备案。)在搜索栏输入当地司法局进入该市的国家司法考试信息系统平台,选择进入“年度备案”,填报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2.司法局备案:办理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到当地司法局进行人工备案,亦可委托他人办理。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每年第一季度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时间。1.备案对象: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尚未从事法律职业(指:尚未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等和批准为执业律师、执业公证员)。①持证人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及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备案;②持证人本人确有困难申请委托办理年度备案手续,须提交委托人委托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由其本人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司法部授予的,具有申请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2.按司法部规定,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证书持有人职业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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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
(三)司法部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并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还应当现场提交户口簿原件。
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证件原件由受理机关核验并复印或者扫描后退回,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留存归档。
申领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受理期限内通过司法部网站登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如实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信息,并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指定的工作场所现场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并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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