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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1月14日开始,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认定体检要求);
4.申请人具有北京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京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可凭 “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师资格以及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8.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笔试工作安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学院分别负责笔试与面试的考务组织和有关考务工作的落实。目前我市笔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
(一)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
(二)笔试考试地点:考点高校在校生原则上分配到本校考试,其他考生随机分配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说明: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网址:。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9:00—17日16:00。
(二)详细步骤:
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
登录后,考生需要进行注册。要求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2.填报个人信息
完成注册后,考生须阅读考试承诺,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学校名称填写全称,不要用简称),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上传个人照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笔试报考
本次考试北京市只设置一个考区。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每个报考类别对应着不同的科目数,请考生认真选择科目,避免漏报。类别和考试科目请参考“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5.等待审核
(1)审核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3:00—18日11:00,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2)请考生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使用注册号登录网报系统,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后,还需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处于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将被视为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一律不能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6.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24:00。
(2)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1年3月8日—3月13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网址: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1年 4月 15日,届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址:查询考试成绩。
六、笔试成绩复核
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公告栏中《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通知》查询具体要求。
七、考试费用及低保退费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19〕481号),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人科(其中40元/人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人科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费)。
(2)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部分,在报名后统一现场提交申请办理退费。请在2021年3月25日13:30-16:00,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审核办理。
八、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九、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所有考生应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做好健康监测与防护。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出示相关材料和登记,具备疫情防控相关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十、报名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转7(报名期间8:30—11:30,13:30—17:00)
十一、其他事项
1.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中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缴纳费用。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及缴费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2.面试、资格认定及免试政策等事宜请咨询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网: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82089117。
3.考生可以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期间适用。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8日
关于2021上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通知的具体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打算报考的各位考生,请大家务必记好时间,按时完成考试报名!想要了解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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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各医疗单位及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202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1〕43号)文件要求,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点202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 2021年12月20日-30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1年12月28日-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3号中航国际广场3号(H4)写字楼2层一号会议室 (三)现场确认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防止人员聚集,现场确认以医疗机构为单位,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1人),填写相关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在您预约时间来现场确认地点办理,现场不接待个人前往报名确认。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材料真实性书(单位)(附件1),根据要求填写,须附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名单。由于疫情原因,本年度申报表无需存档地审核盖章,但需由各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材料真实性书(个人)(附件2); 3.考生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联系方式”及“考试申请人签名、日期”栏请在现场确认前完整、准确的手工填写,“审查意见”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具有人事权的机构可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要复印,且在一页纸上);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对于在网上预报名系统中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学类各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8.考生(除军队现役、港澳台、外籍考生)均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级职称,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与在校学习成绩单; 11.使用大专毕业学历报考初级师资格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在相关岗位工作满三年的证明; 12.使用本科毕业学历报考初级师资格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在相关岗位工作满一年的证明; 13.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的考生,考生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工作,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在申报表上盖章。报考全科医学的考生,医师执业证书需注册在全科岗位。此类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单位证明(注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岗位及在其工作岗位时间); 1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前报名需提供三份材料,包括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证明,一线医务人员公示名单(加盖公章),本次报名人员必须为疫情防控一线临时性补贴在册人员,提供名册并加盖公章; 15.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网上打印的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16.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书(附件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者提交)。 (五)注意事项 1.经开区考点报名人员范围:在经开区60平方公里管理范围内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 2.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的报名条件(附件4)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5)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于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可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报名参加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4.为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和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5.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规定: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对于参加疫情防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获得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政策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6.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材料。 7.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8.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等所摄照片导致影响证书发放的,后果考生自负。 9.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10.各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形式等考试相关内容,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北京卫生人才网()通知。 (六)疫情防控要求 1.现场确认当日,提交材料者需确认北京健康宝的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发热、干咳、咽痛等);无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近21天无流行病学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群或境外旅居史)。 2.提交材料者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在进入现场确认前,需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入确认现场。如有异常,立即报告现场工作人员,服从统一安排。 3.提交材料者在整个现场确认期间始终佩戴口罩,不摘下、不漏口鼻,做好个人防护。在入场、离场期间,自觉坚持不聚集,排队期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4.提交材料者保证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无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 三、网上缴费 北京考区实行网上缴费,考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22年2月15日-25日期间,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自行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2022年4月1日-4月1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六、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外省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调入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9:30-11:30;14:00-17:00 因近期咨询电话过多,线路繁忙,请自行看文件要求,敬请谅解。 1.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单位) 2.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个人) 3.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书 4.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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