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310

会飞的小马123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非煤矿矿长资格证考试条件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洋洋和洒洒

已采纳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A套考试人:__________考号:_______单位:__________得分:_______一、填空题 (每题1分) 1.表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有两种:(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 2.国有重点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通风系统,但仍有部分矿井由于生产接续紧张、布局不合理,超通风能力生产。 3.根据瓦斯浓度的大小,瓦斯爆炸可分为(高瓦斯浓度)爆炸和低瓦斯浓度爆炸。 4.煤矿在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应逐步推行1个采区1个(回采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方式。 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6.瓦斯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为:一定的瓦斯浓度、(引火温度)和充足的氧气含量。 7.煤矿职业危害严重,最常见的病种为(尘肺病)。 8.常见过电流现象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9.尘肺病在我国矿山发病(范围最广)、危害最大,必须重点防范。 10.煤矿开采顺序一般采用(“采区前进,区内后退”),即先采靠近井筒的采区,逐渐向边界推进。 11.一般而言,掘进工作面各工序所产生的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成分较多,对人体危害大,操作人员很有必要进行(个体防护)。 12.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法律责任追究,主要分为(刑事)责任追究、行政责任追究、民事责任追究三种情况。 13.在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时,首先要收集(必要的信息)。 14.抽考提问是安全检查的方法之一,为了检查企业的安全工作、职工素质、管理水平,可采取对职工个别提问、(部分抽查)和全面考试的方法,检验其真实情况和水平。 15.掘进机在操作时应注意:严禁手持水管站在(截割头)附近喷水,以防发生事故。 1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 m,入口宽度不少于 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17.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18.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理,必须制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与之配套的制度、程序和处理方法。 19.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20.矿井通风方法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2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22.巷道围岩受力后所处的力学状态,由两方面因素决定:一是岩体本身的强度以及受到层理裂隙等构造破坏的情况;另一个是(所受力的大小)。 23.爆破材料库分为矿区总库和(地面分库)。 24.采用斜井开拓的矿井,如钻孔深度用一根电缆长度能满足要求,且经济技术比较有利时,应采用(钻孔下电缆)方式。 25.矿井发现重大隐患停止作业时必须悬挂(停止作业牌),进行停止作业登记。 26.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7.除建立完善合理、抗灾能力强的矿井通风系统外,为防止瓦斯爆炸灾害扩大,还应采取的措施有: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安设安全装置)。 28.国有重点煤矿基本建立了较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和矿井防水设施。 29.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 30.炮采工艺的主要工序有打眼爆破、(人工装煤)、刮板输送机运煤、移输送机、顶板支护和回柱放顶。 31.(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承担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关键地位。 32.瓦斯抽放系统主要由瓦斯泵、(管路系统)和安全装置三部分组成。 33.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钻孔和(巷道抽采)为主的瓦斯抽采技术体系。 34.(安全决策)是事故预防与控制的核心,是安全管理的首项职能。 35.形成化学爆炸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爆炸反应过程必须放出大量的热能;化学反应过程必须是高速的;化学反应过程应能生成大量的气体产物;(反应能自行传播)。 36.矿用电气设备分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两类,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又分为10种。 37.我国现在生产的监控系统有十几个产品,虽然它们型号、种类各异,但结构上基本相同,都是由传感器及执行装置、传输(通信)系统、(数据处理系统)三大部分组成。 38.《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39.大量事故案例表明,绝大多数生产安全事故属于从业人员违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事故。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加强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照章作业的责任感,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和责任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40.处理爆炸事故,关键是制定出如何迅速(恢复通风),用适当的风量冲洗灾区,避免出现或消除火源,防止出现瓦斯连续爆炸的措施。 41.新工人入矿三级安全教育是指(矿)、区(队)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2.我国综合治理瓦斯灾害的十二字方针为(“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 43.《矿山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44.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的检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程序所包含的内容(是否遗漏);二是这些内容是否正确。 45.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和特别重大隐患。 46.为防止出现电火花,瓦斯矿井必须采用矿用安全型、(防爆)型和安全火花型的电气设备。 47.矿井瓦斯的危害有:(瓦斯窒息)及瓦斯的燃烧和爆炸。 48.煤矿企业要实行(“限员挂牌”)制,煤矿在井口、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现场要设牌板,真实标明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 49.矿井疏放可分为(疏放勘探)、试验疏放和经常疏放三个程序,应与矿井的开采工作密切配合。 50.当矿山发生灾变事故时,以(企业自救)为主。 51.安全检查的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和整改及查事故处理。 52.钢丝绳的检查方法目前大都是(用眼睛观察)并用手捋绳检查,不仅劳动条件恶劣,而且不能检查绳内部的断丝情况。 53.采煤工作面下行风与上行风比较,下行风流中煤尘浓度较小,有利于(高温工作面降温),但风流与瓦斯自然流动方向相反,在风速低时会造成局部瓦斯积聚,同时不利于对外因火灾的控制。 5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具有(隐秘)性、广泛性,仅仅依靠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监督举报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 55.防治老窑积水要坚持“(全面分析),逐头逐面排查,多找疑点,有疑必探”的基本原则。 56.电机车井下架空线两悬挂点的弛度不大于(30)mm。 57.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5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企业负责”的具体落实。 59.矿井通风设施按其作用可分为三类:隔断风流的设施;(引导风流)的设施;调节控制风量的设施。 60.发生矿井水害需具备以下条件:有水源、有透水通道和(失控)。 6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62.系统工程管理法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事故致因、(制定事故预防对策)和教育培训对策。 63.过电流是指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值)。 64.矿井通风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是通过(矿井通风系统)来实现的。 65.《煤炭法》立法的目的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和(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66.煤矿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矿长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67.企业应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68.炮采工作面生产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冒顶)、片帮和爆破事故。 69.瓦斯抽放管路上的放水装置有很多种形式,大致可分为:(人工)放水器和自动放水器两种。 70.制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目的为:(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健康发展。 71.电雷管起爆方法的优点为:(安全性大),操作人员撤到安全区后才开始送电起爆;可以准确控制起爆时间;爆破前可以用仪表检查电雷管和整个电爆网络的布设情况。 72.开采煤层群时,各煤层的开采顺序有(下行)式和上行式两种。 73.在突出危险区域内,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进行,依据预测结果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突出威胁工作面)。 74.《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75.根据引火火源的不同,矿井火灾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大类。

非煤矿矿长资格证考试条件

294 评论(11)

开着拖拉机飚车

矿长安全资格证报考方法如下:

(1) 申请:申请矿长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向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领取《山东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后,报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 初审:区(市)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按本办法第四条要初审合格的,报市煤炭局。

(2) 审核:市煤炭局对申请人条件审核合格的,统一送交山东省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 培训:经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 取证:申请人持《山东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审查表》、培训合格证书,向山东省煤炭局申请颁发矿长资格证。

矿长、副矿长任职基本条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从事煤矿井下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煤炭院校毕业生工作3年以上。具有煤矿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处理事故的能力,遵纪守法,掌握国家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依法取得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签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规定。

矿长的职责是:按照上级及董事会、矿委会的文件、纪要精神,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传达并落实到位;主持召开全矿班组长以上的骨干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半月工作,布置下半月工作;做好协调工作,处理好矿区关系,增强环保意识,确保生产、生活的良好环境。

248 评论(15)

魔羯女悠悠

由煤矿或者矿业公司下达聘用某矿矿长任命文件,然后拿这个聘用文件去市煤炭局或者县煤炭局,如无煤炭局则是煤监局,非产煤地市,则是合署办公,也有合并到安监局机构,具体你咨询一下当地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你拿文件去找衙门报名培训,拍摄现场标准照3张、交验学历证书,学历必须是煤炭院校煤炭主体专业,采矿机电通风安全地测等,30万吨/年以上是必须大专学历,30万吨/年以下中专学历就够了。在煤矿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达到2年以上实际工龄。矿长上岗培训完毕是发的两证,一个是矿长资格证,一个是矿长安全资格证。国J安J总J令第5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2年5月3日J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J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第十二条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除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第十三条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其参加培训。第十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煤矿矿长除取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外,还应当依法接受矿长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应当合并培训,分别审核发证。煤矿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本条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54 评论(12)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