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小郡主
谭小芳老师讲:第1讲 档案概论1 档案的起源与演变2 档案的性质3 档案的价值与作用分析:档案管理培训案例!解析:档案管理内训案例!案例:档案管理课程案例分析!第2讲 档案工作1 档案工作的内容与性质2 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3 我国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讨论:档案管理经典案例讨论!分组:档案管理培训案例学习指南分析:档案管理学习中的八大陷阱!第3讲 档案机构和档案人员1 档案行政机构2 档案馆3 档案室4 新型档案机构5 档案人员互动:档案管理培训案例评估分享:某集团档案管理培训案例分享:哈佛经典档案管理案例分析示范第4讲 全宗1 全宗2 全宗构成的条件与一般划分3 立档单位变化与全宗划分4 判定档案的所属全宗5 全宗原则的变通使用分享:企业档案管理培训三步走!案例:联想(中国)公司的档案管理培训案例讨论:明天的道路——企业如何做好档案管理?第5讲 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工作2 机关档案室的收集工作3 档案馆的收集工作分享:档案管理培训四部曲!分享:档案管理内训五步骤!分享:企业档案管理六技巧!分析:某药业集团所面临的档案管理难题!第6讲 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工作2 全宗内档案的分类整理3 类内文件的整理4 案卷排列与案卷目录5 档号6 档案整理与改革分析:领导者档案管理做什么?分析:档案管理内训哪些步骤很重要?分析:档案管理培训哪个环节很重要?第7讲 档案鉴定1 档案鉴定工作2 档案保存价值的鉴定3 档案保管期限表4 档案真伪的鉴辨5 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与程序分析:企业如何贯彻档案管理全过程?分析:档案管理培训,我们做对过什么?案例:海尔集团档案管理咨询方案案例研究第8讲 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工作2 档案保管的物质条件3 档案库房日常技术管理4 库房档案有序化管理5 档案流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讨论:企业档案管理的八面金刚案例:一次失败的档案管理培训案例分组:如何打通企业档案管理的任督二脉?第9讲 档案统计1 档案统计工作2 档案统计工作的步骤及一般原理3 档案统计工作量化过程中的常用表格案例:麦当劳的档案管理UP计划分享:档案管理培训师一句话说清楚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七宗“最”:从失败中寻找经营秘诀,从检讨中探索成功之道。第10讲 档案检索1 档案检索2 档案检索系统的评价标准与检索效率3 档案检索语言4 档案著录5 档案标引6 档案检索系统分享:档案管理培训的新金科玉律!档案管理深度剖析:疑难问题与解决对策档案管理内训解决之道:案例延伸与对策分析第11讲 档案编研1 档案编研工作的内容和意义2 档案参考资料3 年鉴与志书的编撰分享:档案管理内训的三种武器档案管理实战密码:策略?技巧?案例档案管理培训的知识、方法、工具与案例大全第12讲 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工作2 档案的保密与开放3 档案用户研究4 档案利用方式档案管理培训的葵花宝典档案管理:技能案例训练手册中外电影名作的档案管理案例集
仗剑拂衣去
认可技能证书有:一.天津证书安全评价师、河北省证书保安员、冶金行业证书设备点检员等二.持有二级技能证可天津落户比如:焊工二级技师资格证,保安员二级资格证,都可以用于落户天津,全国各地均可使用,国家职业资格证全国联网查询,全国通用的。三.技能型人才落户天津除了学历和工作年限有要求之外,还有技能证书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①35周岁以内: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②40周岁以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③50周岁以内: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1、安全评价师可以直接报考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类型,不过需要本人学习参加培训,通过率上不是特别高,不过只要考试通过了证书一般一个半月左右就可以拿到。2、冶金行业证书设备点检员,可以直接报考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级别的证书,通过率都比较高,一般情况下本人参加考试就可以通过,高级工考后2个月左右,技师和高级技师一般考后4-6个月。法律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引领战略加快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七)积极培养产业基础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5年内培养100名杰出技能人才、1000名拔尖技能人才、1万名优秀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引进知名职业培训机构,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多渠道搭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强化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发挥“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典型示范作用,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示范企业建设,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比照认定制度,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小丸子新
河北省关于加强职业资格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7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资格培训,推进职业资格培训有序开展,提高职业资格培训质量,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职业资格培训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职业资格培训的范围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含行业性鉴定考核规范或技术等级考核规范,下同),对全国统一鉴定(统考)职业、全省统一鉴定(统考)职业和日常鉴定职业中明确培训要求的培训(不含享受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培训),均列入本文件所称职业资格培训管理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相应职业资格培训条件的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机构,可申请承担相应职业的培训工作,经认定后统称职业资格培训机构。二、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的认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的认定依以下程序组织实施。(一)职责分工。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拟承担全国统一鉴定(统考)和全省统一鉴定(统考)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的认定;负责全省范围内拟承担日常鉴定职业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的认定(其中三级应为省鉴定职业);负责中、省直拟承担各类别、各职业及各等级相应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的认定。2.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日常鉴定职业国家三级、四级、五级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的认定(其中三级应为设区市鉴定职业),其申报程序、申报条件、评估认定等事项,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3.驻石中、省直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日常监管;驻石以外的中、省直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委托其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日常监管;设区市辖区内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日常监管。(二)申报程序。根据上述职责分工,对拟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认定的培训机构依以下程序申报:各设区市辖区和驻石以外中、省直拟承担职业资格培训的机构,向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组织同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及有关专家对其进行初审,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推荐;驻石中、省直机构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对驻石中、省直机构和设区市推荐机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符合申报规定的,即会同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实地评估。(三)申报材料。拟承担职业资格培训的机构申报时应按照《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申报条件》(附件1)提交如下材料:1、《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申请表》(附件2);2、拟开展职业资格培训的可行性报告;3、法人资格证明、办学许可证、具有培训职能证明、专业设置证明、收费许可证等;4、至少三名主要管理人员和拟聘用专兼职教师的工作简历、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5、与申请职业资格培训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培训教室和实习场地面积,设备设施清单,所列项目自有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等证明;6、所申请职业的培训计划(大纲)和培训教材;7、主要管理规章制度;8、依法开展培训承诺书。在本省跨区域培训,需经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四)机构编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核发《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附件3)并统一编号,有效期限两年。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编号设七位,前四位规定为:中、省直PX00,石家庄PX01,唐山PX02,秦皇岛PX03,邯郸PX04,邢台PX05,保定PX06,张家口PX07,承德PX08,廊坊PX09,沧州PX10,衡水PX11。后三位按顺序号排列。需增加培训职业或提高培训职业等级时,应履行申报程序。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按规定组织培训及鉴定考试报名事宜。未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认定编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相应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三、职业资格培训的监管省、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实施日常监管。可采取不定期巡查、抽查、委托检查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并接受社会监督。(一)广告审查。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拟发布的招生简章、通知等各类招生广告,须在发布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严禁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二)开班及结业备案。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要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内容、学时等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严格报名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培训开班前十个工作日内,须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开班申请表》(附件4)和《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花名册》(附件5),经审核后开班。培训结束后应组织结业考试,结业考试成绩应在《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花名册》“结业考试结果”一栏中注明合格或不合格,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其中,结业考试合格者,发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职业资格培训统计工作,纳入《河北省职业培训统计表》统计范围,按规定报送省厅。(三)培训与鉴定考试环节相衔接。职业资格培训应与鉴定考试环节紧密衔接,经审核的《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开班申请表》、已注明结业考试结果的《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花名册》和《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书》作为申报参加鉴定考试和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验印的审核资格资料。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个人在办理鉴定资格报名审查、复核或在鉴定合格后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验印时,需提交以上相应资料,省、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连同其他应提交资料一并审验后,办理相应手续。(四)年度登记。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建立年度登记制度。每年一月底前,应将上年度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情况和《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年度登记表》(附件6)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核并依据日常监管和实地检查等情况对其作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或撤销等基本评估。认定书有效期满前两月内,应提交有效期限内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情况和换发认定书申请,连同《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年度登记表》一并作为有效期满换发认定书的必备资料。(五)队伍建设。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应不少于三名管理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实行年度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证书》;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条件建立职业资格培训师资队伍,经审查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培训授课证书》。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师应具有《职业资格培训授课证书》。(六)责任追究。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违反本文件或巧立名目乱收费或有其他违规的,按照日常监管职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给《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违规整改通知书》(附件7),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资质。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相关机关追究其责任。被撤销认定资质的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或职业,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行申报。省厅将适时对全省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清理,依据本文件规定条件、职责分工和申报程序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将统一编号,切实使全省职业资格培训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会同同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辖区内应由省厅认定的由设区市负责日常监管的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进行汇总,由职业能力建设科(处)负责填写《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调查情况表》(附件8),于2012年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驻石中、省直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直接向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报送。联系人:秦立中电话:电子邮箱:附件:1、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申报条件2、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申请表3、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4、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开班申请表5、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花名册6、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年度登记表7、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违规整改通知书8、河北省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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