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Amy
新乡长垣县2013年公开招聘167名中小幼教师公告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工作,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岗位,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二、招聘计划这次共招聘教师 167名。其中,职业类学校专业教师 67名(长垣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1名,长垣县职业教育中心 26名);农村小学教师 10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 2)。三、报名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35周岁以下( 1977年 7月 1日后出生);5. 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中师(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中师、中专学历的限长垣籍),且具有相应专业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四、报名程序与相关事宜(一)发布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 2013年 7月 15日由县人社局在长垣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 报名时间2013 年 7月 22日 至 7月 26日,每天上午 8∶ 00至 11∶ 30;下午 15∶ 00至 18∶ 00。2. 报名地点长垣县人才市场(位于长垣县华垣路建设大厦 B座西临,电话: )。3. 报名办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一底版 1寸免冠彩色照片 6张。报名时填写《长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1份,交纳笔试考务费 30元。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 1,不足 3∶ 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 3∶ 1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 2日内到长垣县人才市场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名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在通过资格初审后现场提交申请,出具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免交费用的手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原岗位取消的除外),由招聘工作人员填写《长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按照同一岗位(专业)分类造册。(三)考试1. 笔试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职业类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 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3 年 8月 10日 上午 9∶ 00至 11∶ 00进行笔试,笔试安排在长垣县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另行安排。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长垣县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本县农村任职 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本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 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 10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可依次递补,但从面试须知发放后起,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 0 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五)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由有关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师范类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证;非师范类毕业证由县人社部门负责验证(学历的认证以河南省学历认证中心为准),费用自理。因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六)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优先聘用第一学历较高人员;第一学历相同的,优先聘用笔试成绩较好人员;学历和笔试成绩相同时,经长垣县 2013年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研究确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拟聘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长垣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其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规定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属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 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 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 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长垣县 2013年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长垣人才信息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六、纪律要求(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 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小陆是吃货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洛阳教育城域网获悉,2020年下半年河南新乡卫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9月25日-10月15日,具体详情如下: 为保障2020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新乡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卫辉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卫辉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卫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全省统一网报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0月15日(国庆假期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关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请认真核实申报信息是否有误。 (二)体检:2020年10月12日-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按照“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卫辉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2020年10月19日-10月21日。 申请人按照“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卫辉市市民中心(比干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教体局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现场确认。 (四)审核: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请查阅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 五、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豫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省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六)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有效期在一年以内)。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七)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八)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申请人要按照卫辉市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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