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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17条及相关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办理年度备案。 二、备案须知1. 发证当年自动备案,如果你不从事法律职业(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工作),则须每年备案;如果你从事法律职业则无需备案。2. 从事法律职业后的变更备案在从业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备案后,在从事法律职业期间便不用每年都备案了。 3. 过了年度备案期,不再补备。但是无需着急,可以明年再备案。一般不会影响律师证的领取。 三、备案方法【方法一】网上备案。这是一个既方便又快捷的方法,这个只有在北京市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仁才可以,其他地区的同志们需要到当地的司法局去备案。1. 在百度搜索栏输入“北京司法考试办公室”,点击搜索。进入搜索结果页,选择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进入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22. 进入平台以后,选择右侧“年度备案选项”,进入备案页面。3. 在备案页面输入证件号、证书编号和验证码之后,点击年度备案。4. 进入年度备案页面之后,点击最下边的“点击提交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备案”,点击之后,提交成功之后即可完成备案。 【方法二】司法局备案。办理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到当地司法局进行人工备案,亦可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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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备案法律依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8日公布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74号)要求备案,但已经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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