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荡糕
特种设备管理员证书是劳动者本人的,虽然单位出钱考的,但资格证属于劳动者的,因此,劳动者离职后,单位应该归还资格证。至于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的,那么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考证相关费用作为违约金。
文燕大侠
考出来的证肯定是归个人,但是公司给你报名了,自己肯定是报不了,而且年限证明也是盖公司章的,就算你取得资格证书之后,挂靠到其他公司的话,还是需要公司的离职证明。合不合法这说不清楚,基本上建筑公司都是这么办的,像有的人一级建造师证公司只出6000元直接买断。但是等混到项目经理之后,应该每个项目还是有点分红的,到时候算起来说不准比挂靠到其他单位多很多哦。所以给你个建议:1.就让公司给你报名吧,现在专心复习一下,努力考出来,取得资格证书,初始注册就注册在公司。因为建造师初始注册比较麻烦,转注就好办多了。2.有想法的话,可以换一下工作环境,看看招聘信息,准备跳槽。
角落里的镜子
劳动合同不能能约定在职期间考出的资质证书归属问题,劳动者考取的资质证书只要是署名获得的都属于获得者所有,是对劳动者获得该资质和能力的表征,不管获得证书所进行的培训费用是谁出的,证书本身的所有权都归获得者所有。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协议的,如果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规定离职的需要支付相对应的培训费用,与劳动者获得证书的归属无直接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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