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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能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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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小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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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须知(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须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的不能报考。考生须据实、诚信提交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报名信息一旦通过确认不得更改。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前,请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考区等各项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违反上述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错误或缺失、考区选择错误或2021年下半年笔试报名关键信息错误等情况导致无法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报名条件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山东省内考区选择要求请查看第四部分“报名流程”。(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可参考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的《2021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身体素质要求)、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五)在山东省或外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内合格的笔试各科目可重复使用。(六)港澳台居民报考有关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笔试成绩条件等要求。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七)实习支教师范生报考有关要求。实习支教师范生是指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选派,到农村中小学校实习支教的高校在读师范生。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本次面试的实习支教师范生,须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且未曾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面试。三、面试内容及科目(一)面试内容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面试大纲(试行)》(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二)面试科目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2.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4.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确定。6.选报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3)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四、报名流程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报名、考区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缴费3个步骤:(一)考生网上报名1.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日16时。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是未报考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3.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照片示范图如下:4. 考区选择(1)考生(非港澳台居民,非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应试考区。(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考生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3)尚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的实习支教师范生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已使用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的考生和非实习支教师范生不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为面试考区。2021年下半年正在农村学校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可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为面试考区,在支教地参加面试。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实习支教师范生,经考核合格,且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面试的,应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考。我省选派赴新疆喀什地区、兵团十二师实习支教师范生,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且经当地考核合格的,可参照省内完成实习支教返回的师范生报考方式报名。实习支教师范生选择“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前,请务必向派出高校实习指导老师咨询,确认是否具备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参加考试的资格。不具备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考试的或已使用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过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应以非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错报“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导致无法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考区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3日16时。1.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网上确认工作。确认内容为本考区报考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与报考要求是否相符以及姓名、照片信息是否规范。2.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查看确认结果。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是否需要现场确认请查看网上确认反馈结果、各市公告或咨询各市(各市网站链接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考区网上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保存提交报名系统,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4.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请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三)考生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24时。1.通过考区确认的考生请于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2.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3.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考生如遇到缴费重复、缴费失败等缴费相关问题,请联系教育部考试中心报名网站咨询电话。五、面试流程(一)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月3日至9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二)参加面试1.全省面试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8日,考生所在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参加面试。2.面试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进行,面试流程如下:(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考生面试按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不使用面试测评系统。六、面试结果查询面试结果可于2022年3月1日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七、考试违规处理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八、疫情防控要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及时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阅相关考试和防疫政策信息,关注我院统一发送的公益短信,按照要求做好防疫检测和考试准备工作。附件查看地址:附件:山东省各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网站链接及报名咨询电话表.docx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育资格证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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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要求,现将2021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16:30;报名材料在线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9日—12日17:3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24:00;考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三、报名及材料申报(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二)线上材料申报。网上报名后,考生须登陆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进行线上材料申报,登陆地址:申报系统与网上报名系统同步开放。考生须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图片,要求如下:1.拥有天津市户籍的已毕业考生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特别提示: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2.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津籍已毕业考生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3.在津的港澳台居民①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4.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②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特别提示:上述考生可根据学校假期安排选择在津报考或户籍所在地报考。5.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或天津市居住证;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原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特别提示:1.考生报名时,须选择笔试报名所选考区。2.网上报名后须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并随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审核情况。3. 对于极少数无法在线完成审核的,考生须按照考区安排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2)。(三)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四)准考证打印。2022年1月3日—9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四、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所有考生均须至少于考前14天(12月25日前)返津,考前14天内有天津市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在津参加考试。(二)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三)如实填写《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1)和《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3-2)。五、面试内容(一)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二)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三)面试过程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四)考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4)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5)执行。六、面试科目(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4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七、违规处理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八、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2年3月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九、合格证明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输入。)十、教师资格的认定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十一、注意事项(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本人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和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有关面试报名注册事宜年上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考生,需重新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年下半年笔试合格考生,不需重新注册。(四)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报名。(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附件查看地址:附件1: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2021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咨询电话附件3: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附件5: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21年12月3日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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