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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 导语】 从南京市司法局获悉,江苏南京关于颁发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要求和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南京市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含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 本次颁发证书的申领人,是指2022年1月—2月在南京市办理申请且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跨市或跨省办理申请授予的),但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领证时间、地点和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确保证书领取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节省申领人的时间,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采取“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敬请理解和支持。 (一)领证时间 网上预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人可预约本人前往现场领取证书的时间(应在以下“现场领证时间”之内,1人限预约1个现场领证时间,可取消预约后重新预约)。 现场领证时间:2022年5月6日至6月2日的工作日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领证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54窗口(市司法局)。 (三)领证方式 请本人在网上预约后前往现场领取。网上预约平台为:“江苏政务服务”移动端,或江苏政务服务网(南京站)(网址为)。 申领人应登录网上预约平台,然后在规定领证时间内预约现场领取证书的时间。网上预约操作方法,可参考本公告。 申领人预约成功后,请在预约的现场领证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退回)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本人前往领证地点取号办理领证事项,经核对与证书信息一致,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领取。 现场领证流程:申领人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遵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至引导台取号或自助取号(网上预约的、在对应时间段取“预约号”,其他请现场取号)-大厅区域就座等候-至A254窗口核验身份-核对证书信息并签字确认-离开服务大厅。 (四)延迟领取 申领人因疫情管控、执行公务或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在上述现场领证时间内无法本人前来现场领取的(以下简称延迟领取人员),我们将代为保管其证书,可延迟领取证书,延迟领取方式如下: 延迟领取时间:2022年6月3日之后的其他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延迟领取方式一:网上预约、现场领取,即在“江苏政务服务”移动端或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预约后,本人于上述延迟领取时间内前往领证地点,取号办理领证事项。 延迟领取方式二:电话预约、现场领取,即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通过领证工作联系电话进行预约后,本人于上述延迟领取时间内前往领证地点,现场取号办理领证事项。 延迟领取人员现场领取证书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退回)、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和执行公务、生病住院等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领证的证明(或书面)。 延迟领取人员未成功网上预约亦可直接在规定的延迟领取时间现场领取,但工作人员将优先办理网上预约的证书领取事项。 三、领证要求 1.根据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证书颁发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申领人办理证书领取事宜时应遵守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证书领取的疫情防控工作,详情请查阅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5号)》和对应《热点问答》(,)。国家、省、市如有进一步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并注意接收短信电话提醒等。 2.领证人员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证书领取事宜,应遵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遵守扫码通行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电子健康证明、出示行程卡、保持间隔距离等),安全、有序进入领证地点依次领取。 3.根据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为有效核实证书信息和确保证书的安全,证书不得代领,不提供邮寄服务。领证时工作人员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首次登记。 4.办理领证手续需携带并现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等,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5.申领人因操作困难等未网上预约的,亦可在规定现场领证时间(或延迟领取时间)内直接前往现场领取证书,但工作人员将优先办理网上预约人员的领证事宜。 6.申领人因就业、招考等原因确需要证书,但因疫情管控、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本人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领取的,工作人员可代为转发本人证书电子照片文件。 7.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可登陆司法部网站或我局查阅),证书不再实行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制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需要调转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至江苏省南京市的,可向南京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8.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已更新法律职业资格查询信息,申领人可自助前往该平台()查询本人的法律职业资格信息(即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结果)。 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含查询、管理等)联系电话:、83617290。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工作联系电话:、83226021。 南京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9日
许文强的爷
一、颁发范围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六安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报经省司法厅核查后由司法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现役军人)。 二、发证时间 证书集中发放期为2022年5月10日-5月2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需网上预约,预约网址)。 不能在集中发放期领取证书的,无需网上预约。延期领取的证书由六安市司法局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统一妥善保管,直至证书领取人前来领取。证书领取人员可在证书集中发放期结束后,自5月23日起,提前1至2日单独电话预约在工作日领取证书,预约电话:。 三、发证地点 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窗口(服务中心保留南门出入口) 四、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司法部统一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现场领取,不得由其他人代领,也不得采取邮寄或其他变通方式发放。急需使用证书编号但无法在证书发放期领取的人员,可通过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查看本人的证书信息。 2.证书申领人员自5月6日上午8:00起登陆司法部网站证书领取预约通道进行预约。请务必按预约的具体时间段至现场领取证书,因疫情防控要求,不提倡提前或推迟,以避免造成人员聚集。 3、根据司法部统一规定,证书领取人员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读取身份证信息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4、证书领取人员须严格遵守六安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按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办理。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双码(安康码、行程码)核验”,“安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码”带*号等异常情况人员必须在严格遵守落实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后方可领取证书。外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市内人员14天如有出市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5.申领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6.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及颁发时间另行通知。 7.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温馨提示 1.拟在本市申请办理律师执业实习的证书领取人员,相关具体事宜可向六安市律师协会咨询,咨询电话:。 2.拟在本市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的证书领取人员,相关具体事宜可向六安市司法局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咨询,咨询电话:。 3.根据安徽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在证书集中发放现场将进行法律职业人员服务需求调研,请予以配合。 咨询电话: (六安市司法局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司法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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