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扫落叶
法律分析:武汉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在所在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加入网约车司机的办理程序:1、司机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初审;3、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背景审查;4、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预约司机考试;5、考试合格的,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制作网约车驾驶员证,并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放给司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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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在所在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
加入网约车司机的办理程序:
1、司机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初审;
3、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背景审查;
4、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预约司机考试;
5、考试合格的,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制作网约车驾驶员证,并由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放给司机。
扩展资料:
申请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二)驾驶员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三)机动车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违法违规驾驶车辆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承诺材料。
(五)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
参考资料:
武汉政府网-怎样加入网约车司机
我们的季节
司机可就近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的地址有:
1.江岸区经信局(江岸区政务中心经信局窗口)电话:82905745
2.江汉区城管委行政审批科(新华路251号江汉区政务中心3楼24号窗口)电话: 85757013
3.桥口区行政审批局(武胜西街1号桥口区政务服务中心21-23号窗口)电话: 83617989
4.汉阳区交通局(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汉阳政务中心二楼 )电话:84631170
5.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 88922733
6.青山区行政审批局(青山区友谊大道1100号青山区行政审批局城管交通窗口)电话:50806144
7.洪山区交通局行政许可科 (洪山区南湖大道52号南湖城市大厦1209室)电话:87207136
8.东西湖公路运输管理所 (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6044号东西湖公路运输管理所)电话:83092660
9.蔡甸区行政审批局(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69603912
10.黄陂区运管所(黄陂区百锦街定远2层A区5号窗口)电话:61009663
11.江夏区管理办公室(纸坊街齐心花园14号商铺江夏区公路运输管理所)电话:81818110
12.新洲区城区客运管理所 (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141号)电话: 89351883
13.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振华路68号)电话: 84896085
1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高新大道(服务中心2楼建设局D38窗口)电话:67880746
15.化工区行政审批局(化工区政务中心A121窗口武汉化工区八吉府街绿色路特8号)电话:86869021
16.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洪山区欢乐大道301号)电话:88239270
申请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二)驾驶员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及其复印件;(三)机动车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违法违规驾驶车辆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承诺材料。(五)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
扩展资料:
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2016年5月31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京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16)》,“网约车”入选十大新词。
2018 年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2018年6月5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
参考资料:网约车-百度百科
优质职业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