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81

萌萌小妹纸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安全资格证培训大纲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芒果布丁sweet

已采纳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已取得省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并于2015年有效期届满的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刘先生是一家采煤企业的负责人,所在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且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4月底,刘先生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了培训,并领取了安全培训大纲。那么,此安全培训大纲有何作用呢?对于采煤类企业的安全培训大纲的制定上有何特殊要求呢?

安全培训大纲在安全培训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可知,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也就是说,培训大纲是整个培训活动开展的依据。

此外,培训大纲一般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但对于特殊行业的安全培训大纲的制定须按照如下要求。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六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

安全生产培训必须按照培训大纲的具体规定进行,达到参训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匹配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安全资格证培训大纲

345 评论(11)

挑剔宝宝

不少于32学时,每年在培训不少于12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其工作绩效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组织的成败兴衰。按其所处的管理层次可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按其所从事管理工作的领域及专业不同,可以分为综合管理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综合管理人员是指负责管理整个组织或组织中某个事业部全部活动的管理者。专业管理人员仅仅负责管理组织中某一类活动 (或职能)。专职安全员应当属于基层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47 评论(11)

aifayewong

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学时;但对于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扩展资料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32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