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是个小吃货
【 #证券考试# 导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的公告”, 我为大家整理内容如下供考生参考: 为促进证券从业人员提升执业品行和专业能力,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会制定了《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了解法的概念与特征;了解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与基本构成;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 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了解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掌握合伙企业的种类;掌握普通合伙人的主体适格性的限制性要求;掌握合伙协议的订立形式与基本原则。 掌握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熟悉合伙企业财产分割、转让以及处分的相关规定;掌握合伙企业经营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要事项;了解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的原则;了解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掌握合伙人退伙、除名的情形或条件;掌握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内容。 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协议的内容;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掌握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掌握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转化。 了解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了解合伙企业的清算规则;了解合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掌握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 第四节证券法 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 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终止上市交易的情形;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损害客户利益行为。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掌握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法律责任。 掌握投资者保护制度、投资者的分类、投资者保护机构、债券持有人会议、诉讼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 熟悉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架构、交易规则和风险基金制度。 熟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条件、职能、业务规则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熟悉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责任;掌握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法律责任、违反投资者保护规则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及证券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法 掌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了解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熟悉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掌握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掌握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独立性的意义。 熟悉基金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区别;了解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范围;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及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备案要求;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掌握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熟悉期货交易所的职责;了解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了解期货公司设立的条件;了解期货公司的业务许可制度;了解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了解期货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了解期货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七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熟悉证券公司依法审慎经营、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熟悉禁止证券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利、损害客户权益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了解关于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设立时业务范围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规定;熟悉有关证券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关于客户资产保护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了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月度、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检查、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形及可采取的措施);了解证券公司主要违法违规情形及其处罚措施。 第八节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熟悉证券公司需进行停业整顿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接管的情形;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行政重组的条件、方式和期限的规定;熟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撤销证券公司业务许可的规定;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撤销证券公司的情形、条件及期限等相关规定;了解对是否需要动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证券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不同规定。 了解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了解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有关司法程序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相关机构或人员的规定。 第二章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 第一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熟悉证券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掌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的相关要求;掌握对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熟悉证券公司与客户关系的基本原则。 熟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各类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了解对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相关规定;了解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机制。 熟悉证券公司合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的概念;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经营基本原则与应遵守的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内容;掌握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掌握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和执业行为中的合规管理职责;掌握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进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处理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合规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原则;了解证券公司合规报告的内容规定;了解对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违反合规管理规定的监管措施。 掌握证券公司管理敏感信息的基本原则和保密要求;熟悉各主体在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的职责;掌握证券公司跨墙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熟悉证券公司观察名单、限制名单管理的基本要求。 掌握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概念;熟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熟悉基于分类监管要求划分的证券公司基本类别。 第二节风险管理 掌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基本规定;了解净资本计算标准;掌握证券公司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净资本标准;掌握证券公司应持续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了解证券公司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相关要求;了解风险控制指标相关监管措施。 掌握全面风险管理的定义;掌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所包括的内容和覆盖范围;了解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文化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了解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门的履职保障;熟悉证券公司应将子公司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机制要求;了解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证券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实施自律管理可采取的措施。 掌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的定义;掌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熟悉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了解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责;了解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要求;了解证券公司融资管理的基本要求。 掌握信用风险的定义及业务类型;了解信用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熟悉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要求;了解信用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要求;了解风险监控、报告和预警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熟悉证券经营机构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的基本原则;掌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应了解的投资者信息;掌握普通投资者享有特别保护的规定;熟悉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掌握确定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主要因素;熟悉划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时应考虑的因素;掌握经营机构在投资者坚持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承受能力的产品时的职责;熟悉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禁止性行为;熟悉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应告知的信息;掌握经营机构需进行现场录音录像留痕的要求;掌握对经营机构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的监管措施。 第四节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 掌握反洗钱的定义;掌握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的基本要求;掌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要求;掌握可疑交易报告要求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熟悉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流程及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反洗钱保密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对境内外分支机构和相关附属机构的管理要求。 第五节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 了解证券公司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的一般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技术治理中的权责分配机制;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掌握证券公司信息系统运行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熟悉证券公司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熟悉证券公司信息技术应急管理的组织架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要求相关规定;熟悉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责任划分、管理要求、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和禁止性要求、信息技术服务协议及保密协议签署要求;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监管要求及监管措施。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第一节证券经纪 了解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熟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中营销管理的主要内容、证券经纪人制度的主要内容、账户管理、客户适当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交易委托、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客户交易安全监控、佣金管理、指定交易及托管、转销户等环节的基本规则、业务风险及规范要求;掌握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了解经纪业务风险防范的主要内容;熟悉监管部门对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和自律组织对经纪业务的自律管理措施。 熟悉沪港通、深港通股票范围及主要交易规则;了解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港股通相关业务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的基本要求;掌握科创板、创业板定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了解科创板、创业板特殊交易机制;掌握存托凭证的定义、存托人与托管人职责、投资者保护机制;掌握沪伦通的定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了解沪伦通与沪深港通业务模式的区别。 第二节证券投资咨询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概念和基本关系;掌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从业管理要求;掌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有关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向社会公众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有关规定;掌握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有关规定。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了解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监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 第三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了解上市公司收购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许可情况;熟悉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规则;熟悉财务顾问的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 第四节证券承销与保荐 了解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了解证券发行与承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熟悉监管部门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监管措施;掌握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及其他信用业务 了解证券公司信用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了解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熟悉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申请、客户征信调查、客户的选择标准;掌握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的基本内容;熟悉融资融券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的有关规定;掌握标的证券、保证金和担保物的管理规定;了解融券业务所涉及证券的权益处理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措施;了解转融通业务的基本概念及主要规则;了解转融通业务中资金和证券的来源及权益处理;了解科创板及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的基本概念及主要规则。 熟悉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主要规则;了解股票质押回购、约定式购回、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违约处置及异常交易处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节证券自营 了解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的规定;了解证券自营业务决策与授权的要求;掌握证券自营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了解证券自营业务操作的基本要求;掌握自营业务的禁止性行为;了解债券交易的相关监管要求;熟悉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七节证券资产管理 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基本要求;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类型。 掌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遵循的基本原则、产品种类、适当性、内控要求、金融机构基本职责、代销要求、投资范围、资金池要求、估值要求、禁止刚性兑付要求、分级要求、通道及嵌套要求、人工智能、监管原则等。 了解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概念;了解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要求。 掌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性规定;掌握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基本要求、合同签署及内容约定要求;掌握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推广、委托资产的资产来源等要求;掌握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及转让的条件;掌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掌握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交易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应要求;熟悉关联交易的要求;熟悉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终止的情形;熟悉资产管理业务的托管要求;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规则;了解专项计划管理人主要职责;了解专项计划设立、运作的一般流程;了解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的相关规定;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尽职调查规定;了解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了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的相关监管规定。 掌握监管部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掌握资产管理业务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证券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及柜台市场业务 了解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一般规定;掌握全国股转系统主要业务的有关规定;熟悉监管部门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监管措施;掌握违反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了解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柜台市场的概念、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可以在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的产品种类;了解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产品可采取的方式;熟悉柜台交易合同签订、财产担保的有关要求;熟悉柜台市场账户、登记、托管、结算的有关要求;熟悉柜台市场内控制度建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了解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业务的自律管理要求。 第九节其他业务 熟悉代销金融产品的规范和禁止性行为。 熟悉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范围;掌握证券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规则与禁止行为;熟悉对中间介绍业务的监管措施。 了解证券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的概念及投资范围;熟悉证券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的主要业务规则;了解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的相关规定。 了解股票期权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条件与主要业务规则。 熟悉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范围、种类及其备案管理。 了解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业务范围;熟悉证券公司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提供业务服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自律管理要求。 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一节证券一级市场 熟悉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特征及其法律责任;熟悉欺诈发行证券的犯罪构成、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掌握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并熟悉其法律责任;掌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认定;了解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法律责任;掌握中介机构其他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二节证券二级市场 掌握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责任的认定;掌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熟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犯罪构成、刑事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行业文化、职业道德与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节证券行业文化建设 掌握行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掌握行业的文化理念;掌握行业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熟悉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 第二节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了解廉洁从业的定义;了解证券经营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范围; 了解廉洁从业的内控机制要求;掌握廉洁从业的禁止性要求;熟悉廉洁从业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律惩戒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节证券市场诚信管理 熟悉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实施对象、内容、期限及程序。 第四节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掌握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范围;熟悉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当符合的要求;了解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的类别;了解证券业从业人员的登记程序;熟悉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规范及行为准则;掌握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违规处理规定及惩戒机制。 掌握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相关人员的要求;熟悉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相关人员不得存在的行为;了解证券公司承担技术、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职责的人员不得从事的工作;了解违反经纪业务相关规定的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 了解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执业行为的范围、禁止性规定。 了解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的有关规定;了解从事代销金融产品人员的有关规定。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分类;了解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从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掌握证券投资顾问与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要求;熟悉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禁止性行为规定和法律责任。 熟悉保荐代表人应具备的条件;掌握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熟悉保荐代表人的权利及发行人的义务;掌握保荐代表人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或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熟悉财务顾问主办人应该具备的条件;熟悉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 掌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应该具备的条件;熟悉资产管理投资经理执业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了解证券资信评级业务人员有关规定。
嘟嘟200907
考试大纲不是书,是有证券协会发的关于考试的知识考点。可以到证券协会的网站查看下载,这是大纲的网址。教材是必须买的,至于辅导书,如果有条件我还是建议买的好,价格并不高,虽然我本人认为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但有总好过没有。我建议使用视频课件和教材结合来学习,有老师带领学习可以事半功倍。再有就是多进行习题的练习。应该说如果认真复习的话,一般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都是可以通过考试的,祝成功。
金吉小酉子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分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专项业务资格考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1、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00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2、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考试题量均为120题,考试时间为180分钟,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相关考试信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可以查询到,请注意官网发布。
进击的银酱
2010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大纲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职能)(二)会计市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包括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四)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界定。法定代表人和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例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国有企业的厂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会计人员任免管理,会计人员调迁管理。第三节 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及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界定。(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二、会计凭证:(P16-17)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保管;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三、会计账簿:库存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并逐日结出余额;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结账日:12月31日。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四、财务会计报告:组成;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对外提供期限:6天,15天,60天,4个月。财务会计报告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五、会计档案:分类,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监销的程度及人员如何确定。六、其他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会计记录文字(中文同时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第四节 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3、单位内部控制的方法;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对有关单位会计行为、会计资料进行的监督检查。(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P35)联系和区别。(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其他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单位规模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二、代理记账(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专人负责日常货币的收支和保管,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更正、补充原始凭证。(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办理业务;商业秘密保密;对不当的会计处理,不实的会计资料,应当拒绝;对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四)法律责任:对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有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权。三、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全国。(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排除情况:(P43)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上岗注册登记时间(90日内),离岗备案(6个月),调转登记(90日内),变更登记。(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06年11月20日,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会计人员。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两种形式:接受培训,在职自学。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积不得少于24小时。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跨级工作岗位;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3、对会计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进行轮岗;建立岗位责任制。(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的变更;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一)交接的范围:P52(二)交接的程序:监交的程序及监交人员的确定。(三)交接人员的责任:对交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六节 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简单了解。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行政责任)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单位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的转移。(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一)汇票(二)本票(三)支票(四)信用卡(五)汇兑(六)托收承付(七)委托收款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数字的填写要求:P69)(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第二节 现金管理(新增内容)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奖金;劳保、福利费用等对个人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差旅费;零星支出;其他支出。二、现金使用的限额: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不得超过15天。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P72.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及资金的安全负责。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特点是: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活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简单了解。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程序及期间。(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法定事项的变更,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撤销的原因及注意事项。P79五、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独立核的组织和法人等。(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申请,审查,核准,办理。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没有数量限制。(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申请,审查,核准,办理并备案。七、专用存款账户(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特定用途资金的专项管理和使用。(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P84(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申请,审查,核准,办理并备案。八、临时存款账户(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增资,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新增内容)。(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申请,审查,核准,办理并备案。(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验资期间只收不付;名称一致。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而开立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申请,审查,核准,办理并备案。(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P90(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申请,审查,核准,办理并备案。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新增内容)(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有行政处罚权)(二)银行的管理(三)存款人的管理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新增内容)(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开立、撤销过程中;使用过程中;法定事项变更未及时通知;变造、伪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简单了解。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制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二)票据的种类二、支票(一)支票的概念: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二)支票的种类: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转账支票,普通支票。(三)支票的出票:出票人委托银行无条件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行为。绝对记载事项;授权补记(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和出票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样式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四)支票的付款:支票的持票人自出票日起10提示付款。付款人应当日足额支付。(五)支票的办理要求:P104三、商业汇票(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二)商业汇票的出票:出票人必须具备的条件;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个人不得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效力(P106)。(三)商业汇票的承兑:汇票特有的制度,本票和支票都没有承兑。承兑的程序。(四)商业汇票的付款: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付款提示后,付款人必须无条件在当日按票据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五)商业汇票的背书: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汇票转让只能采用背书的方式;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则该汇票不得转让;被背书人名称记载的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六)商业汇票的保证:保证当事人;保证格式;保证效力。四、信用卡(新增内容)(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销户的时限要求。(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个人:个人的工资、现金、劳务报酬等,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P114五、汇兑(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付收款人的结算方式。(二)办理汇兑的程序:绝对记载事项有:信汇、电汇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银行、汇入行名称;会出地点、会出行名称;委托日期;汇款人签章。(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撤销和退汇的概念和条件。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2.税收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最本质特征,税收的无偿性至关重要,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它是税收“三性“的核心。3.固定性(三)税收的分类重点掌握各个税种属于哪一类税收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P122(二)税法的分类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征管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行政法规《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收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最基本的要素: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1.征税人2.纳税义务人:单位和个人。3.征税对象4.税目5.税率(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3)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6.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7.纳税环节:8.纳税期限:按期纳税(1、3、5、10、15天、一个月、一个季度)和按次纳税。9.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10.减免税(1)减税和免税:减税是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按规定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2)起征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3)免征额: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11.法律责任:简单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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