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氧V美
问题一:城管协管员怎么样考执法证成为正式的城管执法队员? 城管在北京、广州等地属于公=务=员编制,在全国很多地方已被纳入参照公=务员待遇的事业编制,也就是说至少也算事业编。估计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才能进入该序列。执法证考试是由上级机关组织的行业考试,等进入该序列以后再说吧。 问题二:城管转正必需考执法证吗 正式的城管需要你自己去考,这类应该是公务员,请参考公务员考试…… 问题三:城管执法时需不需要出示证件 《行政处罚法》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根据耿述规定,城管执法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 问题四:城管的合同工是事业编制吗,还有城管执法证怎么考,在哪考,求前辈指教! 合同工不是编制内的,一直是合同工,执法证是内部考的,由上级统一组织 问题五:城管 执法 需要提供执法证据及证件么 不具备执法权力的,依法当然无权执法。“临时的执法人员”是不应当存在的,但,现实中他们确实存在单独执法的现象。所谓的协管,顾名思义,只能协助管理,自身绝不具备单独执法的权力。工作证,搜查证,逮捕证等执法证件是权力的象征,执行公务依法应当出示。而这些证件,协管是不应掌握的。 问题六:城管考试的内容? 关键看你当什么城管,有市容市貌的,综合执法的,拆违控违的(违=违章建筑),交通管理的. 我就是城管,做城管没什么不好,不是城管的天天骂城管,等你或你家有人当了城管,你才能理解城管也很难处.说城管抢东西拿回去自己用,我可以很负责的说,城管基本不会贪那些小便宜,收缴回来的东西值钱么?又不是金银珠宝,再说,当被缴者接受罚款了以后,都会还人家的. 至于待遇,肯定不如其他执法部门,而且压力比较大.考虑清楚吧. 我代表城管队伍欢迎你. 问题七:城管需要什么学历?属于公务员还是事业? 城管一般需要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具体地方可能不同,以当年当地招聘公共为准。 城管性质 城管包括3种:一种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考试,同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正规编制城管队员,行话叫做“行政执法队员”,有管理,疏导,取证,审批,暂扣等法律赋予城管部门的全部权力,并承担相关责任。第二种是街道城管办事处为协助正规城管工作而聘请的临时“社区进站人员”。第三种,既不是有执法权的正规城管,也不是招聘的协管员,而是由企业职工,机关干部,学生等在一些重要节日等特殊时期,经过有组织或者自发的临时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人员。 问题八:城管协管员怎样才能考入城管执法人员? 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现在城管大都是公务员编制,这就意味着要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能通过这考试的,何必进城管呢?工商、海关、税务哪个不比城管好? 问题九:城市管理执法证是先考试还是拿证后考试 经中国互联网专业搜索,城市管理执法证是城市管理者特意的一种执法证件,城市管理者又被人民亲切地称为城管,黑猫警长,小狗等名词。。。。。。城管一般执法是不需要用执法证的,因为普遍城管都认为他们就是法,为此全国城管召开的和谐社会要法治大会规定城管工作方便时,穿便服,方便时使用除核武器以外的任何不具备大杀伤大致命的武器,如拳头。方便时借用小摊小贩的商品。所以城管这种神圣的职业是不需要考试的,更不必说拿证不拿证了。 问题十:考城管的条件 试点城市在全国(注意各试点城市在城市管理的全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多数被城管机构享受公务员只有在考试的公务员几个大城市治疗与方法一致和过程。由于 招聘条件,如果没有 如果你属于小城市到处都一样,大多数高校的要求。这些城市将需要核查人员招聘本科以上,并具有相应的专业要求,总结如下:土建等法律电脑
yaodabian0214
您好,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逐级晋升,取得下一等级年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国家对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的文件规定如下: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均应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未通过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的,不得执行主办、审核、审批案件和直接从事公安行政管理等执法活动和任务,但可以在取得资格民警的指导下协助参与案件办理和进行公安行政管理(公安部已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况,无论是否取得岗位执法资格,都应当依法履行人民警察职责,不得推诿、拒绝或者拖延。第三条岗位执法资格分为综合执法、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和交通执法四类。综合执法类适用于在督察、信访、指挥中心、法制等部门中从事综合性公安执法工作的民警。刑事执法类适用于在国保、经侦、刑侦、监管(看守所)、行动技术、禁毒等部门中从事刑事执法工作的民警。行政执法类适用于在治安(派出所)、警卫、特警、出入境、网警、拘留所和城管等部门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民警。交通执法类适用于在交警等部门中从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民警。上述各部门的综合管理岗位民警参加本部门岗位执法资格认证,也可选择参加综合执法类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其他综合管理机构民警可在四类岗位执法资格中自主选择申报一个类别参加认证。民警实际从事的岗位工作内容、业务性质归属其他部门岗位执法资格类别范围的,可经申报同意后直接报名参加相应类别岗位执法资格认证。鼓励民警在取得本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后,报名参加其他警种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第四条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逐级晋升,取得下一等级年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考核两个部分。理论考试分为资格认证考试和资格审验考试两类,资格认证考试主要考查民警对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法律业务知识的全面掌握和熟悉程度,资格审验考试主要考查民警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岗位新增、变化法律业务知识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考核是考查民警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勤绩和执法的具体数量、质量,其中对执法的数量和质量应综合测算、科学评价。第五条各级公安政工、法制部门具体负责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管理工作,其他各部门共同参予。其中:政工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和工作勤绩评定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纪律、违法违纪和重大执法问题查证等工作;教育训练部门负责师资整合、教材审议、学习培训等工作;法制部门负责建立考试题库、编制考卷、执法办案情况评定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依岗位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认证理论考试前应当组织学习培训,培训和考试的内容、学习大纲由市局在省厅要求的基础上统一编制。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结合执法质量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天,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民警参加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考试时,可以开卷)。县级公安机关开展初级认证理论考试时,应事先通知市局,由市局组织督考组到场督促检查。允许并鼓励民警提前报名参加可晋升的下一等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保留3年。第七条市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工作,直接负责组织市局机关民警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全市中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配合省厅做好高级岗位执法资格等级管理相关工作的开展。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本地岗位执法资格初级认证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开展中、高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认证管理工作。第八条对1年内没有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为,通过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授予初级岗位执法资格。对从事执法勤务岗位,执法的数量和质量均达到基准值且综合得分处于平均水平以上,1年内没有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为,通过中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的民警,授予中级岗位执法资格。第九条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在职民警,应予以支持并为其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通过考试的应当予以奖励。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免于初级和中级岗位执法资格考试;同时达到本办法第八条考核条件要求的,直接授予初、中级岗位执法资格。免考民警应向所属公安机关政治部门提交统一的书面申请表,身份证、警官证复印件,司法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以供审查备案。第十条申报高级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认证的条件、要求以及管理工作,按省厅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对取得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根据管理权限由相应公安机关组织定期的资格审验考试和日常动态考核。资格审验考试按照资格理论考试通过时间每三年进行一次,初考未通过的,允许复考一次。执法日常动态考核参照资格认证考核标准执行,对有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为或执法的质和量未达到基本条件要求的,直接确定为考核不达标。经资格审验考试或考核不达标的,降低一级资格;原为初级岗位执法资格的,取消资格。第十二条被降低或取消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从降低或取消岗位执法资格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晋升岗位执法资格。退休、辞职的民警,受到刑事处罚、被辞退或开除的民警,其岗位执法资格自动取消。第十三条已取得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更换执法勤务岗位,资格类别发生变化的,原等级予以保留,可以执行新岗位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任务;1年内通过新类别相应等级岗位执法资格审验考试的,直接转为相应等级的新岗位执法资格并进行后续管理;未通过资格审验考试的,按新岗位执法资格审验不合格处理。提前通过岗位执法资格理论考试的民警变更执法勤务岗位的,比照前款执行。第十四条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警参加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并逐步建立与岗位执法资格等级以及执法工作质与量相对应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第十五条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等级晋升情况纳入民警执法档案,具备岗位执法资格是公安机关所属机构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任用的必要条件。具备初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是担任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所属机构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基本条件。其中在执法勤务机构担任市级中层副职以上和县级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民警,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在其他非执法勤务机构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民警原则上也应通过中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理论考试。专、兼职法制民警应取得中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同等条件下,岗位执法资格级别高的优先任用。第十六条民警岗位执法资格等级与单位评优创先、民警立功受奖、晋职晋级直接挂钩。民警立功受奖、晋升非领导职务,同等条件下,具备岗位执法资格或者岗位执法资格级别高的,应当予以优先。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取得高级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按规定给予嘉奖;保持高级岗位执法资格每满三年且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可按照规定给予记功、嘉奖。第十七条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初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或者岗位执法资格被降低、取消的民警,取消当年度评优受奖资格,不得晋升职务或级别,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在职部门中层领导按资格等级晋升规定逐级参加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并应在达到晋升年限标准的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未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的,按照所属机构领导职务的任职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要求予以降职或免职。第十八条取得各岗位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纳入市局专家组和教员储备库。各级公安机关应确定专项资金,为录用的民警提供课研经费保障。第十九条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依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执法勤务机构中层领导干部的办案数量参照《公安机关中层领导办案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执法数量和质量的基准值由市局根据各执法勤务岗位执法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另行规定。
优质职业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