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囡好好
作为靠美剧吃饭的公司,HBO也在18-19年间连续推出《西部世界》,《我的天才女友》,《权力的游戏》等大制作美剧。 在这些老大哥级别的IP面前我们的《格里斯城》显得并不出彩,甚至让人不屑一顾。但是如果你真的没有注意这部剧,那么就一定错过了很多精彩的故事。
一,架空世界的设定,让人耳目一新
在剧集梗概中便交代了这是一个处于亚洲某个不知名小岛上的架空城镇(也有一说是爪哇),面对世界殖民大潮。这个小岛也难逃此劫。荷兰人的入侵让整个小岛人心惶惶,我们的女主角也不得不和世界反殖民侵略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虽然与世隔绝的他们并不知道这一点。原本的设定便是亚洲岛屿,入侵的军队是荷兰军队。但是这部剧中的通用语言不出所料——English!!不论你是黄皮的,白皮的,黑皮的,全都English伺候。和日本的ACG文化中宇宙通用语言是日语一样,美帝的HBO也把英语设置成了默认选项。本应是李小龙身后事的美剧《战士》,仅有的几句蹩脚中文也让人大失所望。除了语言的通用,在剧情,台词,场景设计上无处不透露着美国西部酒吧里发霉的木头味儿混合着啤酒沫的麦芽香气,这部包裹着亚洲面孔的美国风格剧集就这样出现在HBO粉丝的眼前。文化入侵?我认为并不是,只不过是没有走心。
二,战斗场面很燃,妥妥的爽剧
强龙难压地头蛇,这句话在这部片中体现的淋漓尽致。荷兰人有枪有炮,还有足够的捏死当地土著的强健身躯。凭什么就被一届女流给击败了呢?对地形的不熟悉,和对雨林的恐惧让这些入侵者的承受力达到了临界值。加以女主和当地居民的奋起反击,这也就击碎了入侵者心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全片的战斗场面就是一个字,爽!这一点也是HBO的一贯作风,拳拳到肉,刀刀见血的战斗模式也被保留了下来。当然战斗方式不仅仅局限在使用武器上,比如在战斗前准备好一坨翔,在战斗打响之时扔到对面脸上,不仅可以调动气势,也极大的挫伤了对方的锐气。女主用关刀在敌阵中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熟练程度如同平日走路一般丝滑,HBO动作指导功不可没。
三,故事有烂尾的嫌疑
短短8集的美剧,我们能从中得到的除了肾上腺素飙升的爽快,对剧情和语言的吐槽以外还有什么呢?没错,就是这个看上去很是牵强的结局。击败了荷兰侵略者,尚未感受胜利的喜悦,这些战后只能用爱发电的亚洲英语居民们又迎来的前所未有的挑战。比荷兰强大的多的英国舰队靠岸了,我们的英雄之一却离开了这个城镇。故事到此结束,这也就明示了第二部还是会有续约。在HBO的美剧世界中,只要有续签便会有钱赚。加之剧组本身全是亚裔角色,故事又是针对殖民主义,在政治正确上已经有了续签的可能。HBO亚洲官网也曾极力推荐这部戏,希望第二部不要把第一部的故事再一次搬出来重修一遍。
作为全员亚洲演员的美剧,《格里斯城》做的很到位。除了故事中出现的一些瑕疵和过于美国化的框架。作为一部宣扬自由,平等,爱的片子依旧优秀。在动作戏上的优良传统也继承下来。作为中国人的我们肯定很难再这部戏中Get到相似的亚洲文化,不过可以当成亚洲面孔在东南亚拍摄的西部牛仔剧来对待。
华兰欣子
我不是粉丝,只是腾讯vip,新剧基本都会看看,能看下去就追了,迪丽热巴以前的剧我也看过,这次《长歌行》是真的不行,不止是大场面你用漫画,观众观感极差,怪侠一枝梅也用漫画,我就觉得挺好,这部剧的问题就是女主演技不过关,美貌也发挥不出来,造型还没有凤九好看。
《长歌行》迪丽热巴剧照
剧情说是架空架空,还非要用唐朝,用李建成的女儿这个身份,其他皇帝也就罢了,唐太宗也算是青史留名的明君了,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谁没背过他,这天然就挑战观众的常识,看起来别扭。放开剧情不谈,男女主我也磕不起来,吴磊和迪丽热巴在一起就像个弟弟,家里的弟弟那种。剧情剧情不行,演技演技不行,连磕cp都磕不了,我又不是主演亲戚,干嘛还要给自己找不痛快?
自己去看看就懂了,根本就不火啊,国内扑了拿国外来说事,改变不了它是烂剧的事实。不如劝你家姐姐下次认真点,别再拍烂剧了。更何况,论古装剧,国内就是行家。你想洗不如去找比它更烂的来比,还能让自己舒心一点。国产剧就是有你们这种硬洗的粉丝才总是拍出来这种烂东西的。
《长歌行》迪丽热巴剧照
因为本身就不存在外网吹捧很火这件事,播放量根本称不上高。油管上第一集播放三周后187万次播放,播到20集左右就20万次了,同样提前进行海外发售的以家人之名第一集在油管上线两周后是215万次,更遑论山河令700多万次的播放,评论数更是天差地别。
而海外评分网站上,对比今年的其他国产剧,长歌行可称得上是中等偏下,评论数也了了。别看粉丝截取的评论,扫一眼大致的评论,国内观众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国外同样觉得。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境内外的审美也是一致的。刚发现这剧注册了一堆小号用蹩脚英语去imdb上水分数,过段时间就能看到宣传稿了吧,简直是段子。
《长歌行》迪丽热巴剧照
看到有个回答说长歌行对于文化传播很有意义。但问题在于,在篡改历史的基础上,丑化历史人物,衬托女主的各种“美好”品质,是不是有点过头啊。关于历史这一块,我不多说,我不专业。
在我看来,打着还原历史的标签的电视剧要想宣扬家国情怀,应该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这样才能打动人心,看到的时候,才会让人感觉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和主角一起经历那场历史,而不是虚构一场战败来烘托女主的家国观念。
还有就是励志,女主致力于的事业,有什么成果吗,有什么是她靠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来的呢,蹴鞠打赢这个就不用说了,放在事业里着实有点可笑。靠铁蒺藜拦住战马?还是靠对射之后拔箭站起来逼退敌军?真的不好笑吗?放到现实生活中,一个一直在努力但却没有任何成果的人,你会觉得励志吗?
《长歌行》迪丽热巴剧照
我认为势均力敌的爱情不单单是体现在身份上的,更多的是双方的野心和实力上。同时在这部剧中,我没有看到李长歌的实力强到能和所谓草原鹰师将领相提并论,防杠,我这里解释一下,不是说她没有实力,而是实力不够强。
我有一个一直想不通的点,就是她被追杀,中箭落水的地方,我不明白为什么她要选择挂在那当一个活靶子,如果在场的只有喜欢她的男三在,我还可以理解为她想赌一把两人之间的感情,但那么多人在场的情况下,即便再喜欢她也不会放过她叭,智慧的女主这时候不应该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吗?
欧阳小七
1.是著名的乐队 中文名为性枪手 首先介绍一下这个乐队(以下复制的)四个英国青年—John Lydon, Steve Jones, Paul Cook以及Glen Matlock在六十年代末,组成了史上影响力最大的庞克乐团:『Sex Pistols性手枪』!在适逢英国经济风暴、失业狂潮的七十年代,『性手枪』虽然只存在了短短的两年,却如同排山倒海的龙卷风一般席卷全英,甚而影响到全球,至今只要一提到庞克音乐/文化,马上就联想到『性手枪』。打著反叛、颠覆旗帜的庞克音乐,有些人视之为洪水猛兽;另有些人(特别是蓝领阶级及青少年)则将之奉为圭臬。『性手枪』之所以深入人心,是因为他们以英国社会低层的角度,狠狠地批判当权者及资产阶级;再加上原始粗糙却具生命原动力甚至有暴力倾向的表演方式,以及崇尚虚无主义、高唱无政府失序混乱状态的内容,因此虽然在当时被禁,却依然在地下形成一股势不可挡革命潮流。在多年后的今天看来,『性手枪』最大的贡献在於把摇滚乐的批判性、原创性与独立性发扬光大并将之传承下去,带起以反叛为精神的庞克文化,造就了后世大量以独立精神的地下非主流乐团。1977年12月,一个星期日的午夜,纽约。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是对席德·维瑟斯(Sid Vicious)的访谈,节目的名字叫“我们的城市怎么了?”。席德的单曲《我的路》(My Way)被拿来作为开场白,主持人被歌曲逗得坐不下来,席德则笑得最厉害——“真他妈的不错,是不是?”。节目的形式是让观众打电话进来提问,由我们的朋克明星作答,电话铃铃铃地响个不停。第一个电话打进来,这个自称大学教授的人说:“60年代,那些摇滚明星看起来都像是畸形;70年代,这些人就像是妖怪,怎么……”席德恶狠狠地打断他的话:“挂电话吧,跟你自己说去,你这个婊子。”——这就是答案。下一个电话来自一个文化水平没那么高的人,一上来直接就针对主持人:“为什么你们要做这么一个节目,什么……”席德再一次抢先回答:“跟你自己说去吧,变态!”席德大声打了一个嗝,分贝足以超过协和式飞机,然后他坐回来,用手胡乱搓搓头发,对着镜头做鬼脸——席德现在终于放松了(节目开场前,电视台的人把一束俗气的假花摆在席德面前,席德试图拿掉它们。工作人员没好气地说,“是因为它们干了吗?是吗?”结果席德把它们泡在了一个大水罐里)。这种状况持续了1个小时,观众提的都是些带侮辱性或很荒谬的问题,席德就一个个报以恶狠狠的回答。黎明之前1957年5月10日,一个叫约翰·西蒙·里奇(John Simon Ritchie)的孩子——即日后的席德·维瑟斯,出生在伦敦,没过多久父亲就丢下这对孤儿寡母一走了之。母亲安妮穷困潦倒,不得已带着孩子来到地中海上一个西班牙属小岛——依比沙(Ibiza),和她的朋友们一直住到1965年。这样也就没什么可惊讶的了,他的成长环境自然与众不同,身处母亲形形色色的朋友当中,他最早学会的是用西班牙语大声赌咒发誓。安妮则频繁地换工作,她最固定的工作就是贩卖大麻,她被强尼·诺顿(Johnny Rotten)称为“古怪的嬉皮士”。席德八岁时母子二人回到伦敦。为了给自己和孩子找到一个栖身之地,安妮听信了朋友的话,以为假装吸毒成瘾就能被救济有房子住,结果假戏成真,自己被毒品搞得神魂颠倒,孩子也被放任得越来越野。可也就在这个时期,安妮再婚嫁给了一个牛津大学的毕业生。这个视席德如己出的好父亲在结婚的同年就去世了——如果他可以活得久一点没准会教育出一个不一样的席德,谁知道呢?到了席德十几岁的时候,安妮再也管不了他了。他深爱音乐,崇拜大卫·鲍伊(David Bowie)和T-Rex,模仿偶像穿着夸张、女性化的衣服,行为越来越过激和古怪。Sid Vicious这个名字前半部分得自朋友约翰·莱顿(John Lydon,即强尼·诺顿)的宠物鼠(席德不喜欢这个名字),后半部得自卢·里德(Lou Reed)的一首歌。他们两人和其他一帮人自称“约翰斯”(Johns),经常出没于伦敦国王大道的一家时尚服装商店,店主叫马尔科姆·麦克拉伦(Malcolm McLaren)——一个嗅觉灵敏的时尚人物。当1975年麦克拉伦邀请约翰·莱顿参加他组建的“性手枪”(Sex Pistols)时,席德决定组建一个自己的乐队——“传奇之花”(The Flowers Of Romance)。虽然乐队里也出了像后来“伪装者”(Pretenders)里的克雷西·海德(Chrissie Hynde)这样的明星,可乐队本身却总浮不出水面。之后席德还参加过“苏西克斯和女妖”(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乐队,做鼓手。当“性手枪”渐渐受人关注时,他就做了“性手枪”最狂热的追随者。1977年2月,约翰把他介绍进乐队填补离队的贝斯手空缺。他的推荐理由是席德招人“喜爱”的性格和漂亮的长相。这时“性手枪”刚刚做了那期著名的电视“骂人节目”,一下子名声大震。让名声和聚光灯冲昏了脑袋的席德马上答应下来,一周后他学会了弹贝斯。事实上,席德根本对音乐一窍不通,录音时的贝斯部分都是吉他手史蒂夫·琼斯(Steve Jones)包办的,而做现场表演时他的扩音器通常是关着的。他曾向“摩托头”(Motorhead)的莱米·凯尔密斯特(Lemmy Kilmister)请教过,据莱米讲,席德是个无可救药的学生。1977年初,前“纽约妞”(New York Dolls)的强尼·桑德斯(Johnny Thunders)带着他的乐队来伦敦“淘金”,随队还带来了一个年轻的“骨肉皮”——南茜·劳拉·斯庞根(Nancy Laura Spungen)。南茜1958年2月27日生于费城,一出生就患有黄疸病,之后麻烦就没断过。因为她哭得太厉害,3个月大就第一次服用镇定剂;4岁的时候看了第一个精神病医生;13岁时第一次吸毒,到了15岁她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南茜来伦敦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和“性手枪”上床。首先她盯上了强尼·诺顿,但被他拒绝了;然后是吉他手史蒂夫·琼斯,很快也被甩了;席德是她的第三选择。没过多久,南茜和她的毒品一起就把席德搞得神魂颠倒,队友们都拿他没办法。他们的美国“灾难”之行中,在旧金山,席德用贝斯砸了台下一个观众的脑袋;在达拉斯,他在自己的前胸划上“Gimme A Fix”(快看我),把自己割得伤痕累累,血从他的脸和前胸一直流到他的黑牛仔裤,他揭开手臂上的绷带扔向观众,把原来的伤口弄得更深的同时露出满足的微笑;去旧金山的路上,一个卡车司机把点着的烟头摁在自己手上向他挑衅,席德就用一把刀割开自己的手,同时平静地继续吃午饭。和南茜在一起的日子,席德的角色在绅士和野兽间来回摆荡。南茜生病时,他像保姆一样喂她吃饭,每天向她母亲汇报她的健康情况。南茜的母亲回忆,打电话时席德显得有礼貌又害羞。当他们两人访问斯庞根家族费城的家时,席德很随和,充满孩子气。可另外一些时候,席德会虐待、殴打南茜,南茜也向母亲承认身上的伤是席德造成的。1978年1月乐队解散后,席德来到美国,南茜安排他在堪萨斯和费城做独唱演出,给他定个人发展计划,由于席德自己缺乏信心,最终不了了之,他做个大明星的美梦注定无法实现。席德演唱时模仿强尼·罗顿,只得到一片嘘声。他注定只是一个追随者,永远不会是一个领导者,强尼的影子和南茜的控制让他始终活在别人的阴影里。到那时为止,席德个人事业最大的成功应该是那首《我的路》(我听过的、最搞笑的歌),歌曲是和前队友史蒂夫·琼斯一同在巴黎录制的,一举一动都在南茜的控制之下,她俨然成了席德的保护人,席德像依赖母亲一样依赖她。到了1978年底,这对不开心的情人之间,靠着毒品维持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和危险,不过至少他们还是相爱的。黑夜之后位于纽约曼哈顿的切尔西饭店,可能已经辉煌不再,但它一直是一个受人崇敬的神秘圣地,一个先锋人物们偏爱的天堂,一个摇滚明星世界巡演途中首选的落脚点——马克·吐温曾经在此停留,还有尤金·奥尼尔、简·方达、迪伦·托马斯和鲍勃·迪伦(他第一个孩子出生在这儿),然后是摇滚乐队“杰佛逊飞船”和“感恩而死”。这里的逸闻趣事多得数不过来,最轰动的应该就是1978年10月12日的谋杀案了。席德被指控谋杀女友而入狱,麦克拉伦请求“维京”和“华纳”两个唱片公司为席德出5万美元的保释金,他保证要为席德出一张唱片,并且至少可以赚到10万块。“维京”很快汇款过来,席德被保释出来。在宣布了“性手枪”将用一张圣诞专辑来庆祝席德的回归后,麦克拉伦在他的商店里开始出售新款T恤衫,上面印着“我还活着,她死了,我是你的”。母亲担心他再出事,就飞去美国照顾他。她为席德提供毒品,然后看着他注射进去,自己才放心去睡觉——这就是席德的母亲,一个疼爱孩子的母亲,一个用毒品照顾孩子的母亲。席德在给南茜母亲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们一直知道我们将死在同样的地方,我们希望死在彼此的怀抱里,每当想到这些我就忍不住要哭。我向她发过誓,如果她出了意外我也不活了,她也发了同样的誓。这是我对我的爱最后的承诺。”席德的朋友推测是毒品贩子图财害命杀了南茜——当晚曾有2个毒品贩子进过他们的房间——可回头看一看,南茜曾经多次试图自杀,她母亲可以轻易地设想当时的情景,南茜很有可能刺激席德杀了她,以便结束自己的痛苦,并且证明他对她的爱。有一天晚上,饭店侍者目瞪口呆地发现浑身湿漉漉的席德挥舞着小刀割自己的手臂,同时尖叫着说:“我要和南茜在一起!”12月,因为和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的兄弟托德(Todd)在夜总会打架,他再次被捕。麦克拉伦这次有点儿犹豫不决,他觉得这是席德远离毒品的好机会,不过最后还是出钱再次把他保释出来,这是1979年2月1日。当晚,席德在格林威治村的公寓里和朋友们庆祝自己重获自由,近2个月没碰过毒品的他这次想让自己好好享受一下,对不良反应他根本没在意。午夜过后,恢复过来的席德,又用了在母亲的钱包里找到的毒品。第二天母亲发现儿子因为吸毒过量死在了床上。在他的护照里发现了一张字条:“我们有死亡契约,我必须守约,请把我埋葬在我爱的人身边,连同我的皮夹克、牛仔裤和摩托靴。再见!”发狂的安妮拼命给南茜的母亲德伯拉·斯庞根(Deborah Spungen)打电话,问能不能把自己的儿子同她的女儿合葬,德伯拉惊讶地拒绝了。可这是席德最后的心愿,于是他火葬后几天的一个晚上,安妮悄悄爬进宾州的“大卫王犹太公墓(King David Jewish Cemetery)”,把儿子的骨灰撒在了南茜的坟墓周围。席德究竟是死于自杀还是意外我们无从考证,谈起这些安妮也只会淡然一笑,然后递上一张小纸条,标题是“南茜”,上面席德潦草地写着:“我的小女孩,你所有恐惧都逃不出我的双眼,拥你入我臂弯带来欣喜无限,曾吻去你的泪水,但现在你人已不在,除了痛苦只剩空虚一片,如果不能为你而活,人生对我毫无意义可言。”歌迷都认为席德的死是朋克精神的终极表现,是他甘心成为朋克运动牺牲品的标志。他的魅力可以和詹姆斯·迪恩与玛丽莲·梦露相比,而事实上他们都是失败者,是社会的牺牲品,这种死亡毫无光荣可言。一张叫做,《席德演唱》(Sid Sings)的独唱专辑在他死后由维京唱片公司出版,收录了《大家来吧》(C'Mon Everybody)、《别的东西》(Something Else)等歌曲,当然还有翻唱自保罗·安卡(Paul Anka)和富兰克·西纳楚(Frank Sinatra)的《我的路》。1986年亚历克斯·考克斯(Alex Cox)导演了电影《席德和南茜》(Sid and Nancy)。强尼·诺顿评价道:“表演席德的家伙还不错,但也只是一种舞台表演,和真人比差远了。”真人?那“真人”又是怎样的呢?即使是席德的朋友和熟识的人对他的回忆也是相互矛盾的——迟钝,聪明但不善表达,敏感,有破坏性,善良,暴躁,被动,还有暴力——最统一的形容词应该就是“麻烦”了。“有的人喜爱他,有的人认为他是妖怪,但是真正的恶人通常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考克斯说,“我想电影把席德和南茜浪漫化了,但并不是要赞扬他们,因为这里毫无光荣可言。”电影里有一个细节——在妈妈到来之前,席德拼命地把南茜弄乱的房间整理干净,因为他为南茜的不修边幅感到害羞。席德死后,南茜的母亲在为女儿出的书《我不愿如此生活》(And I Don't Want to Live This Life)里写道:“(席德死了)噩梦终于结束了,我们要搬到别处住——那里的房间南茜没有住过,椅子她也没有坐过,到那时我要为我的宝贝女儿真正痛哭一场。我和她父亲要为吸毒的孩子建立一个基金,这对于南茜来说太晚了,但可以给其他类似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一个希望。”她还相信席德不是凶手,“我把席德当成是一个伙伴,我认识他很久了,他一直是一个旧派的人。我对所有发生的事都不会发表看法,因为这与我和他无关,他只是被人操纵了——这才是所有的问题。席德不会杀南茜,绝对不可能。”除了南茜母亲的书,还有很多关于席德的书。1992年由凯斯·贝特森(Keith Bateson)和艾伦·帕克(Alan Parker)合著的《席德·维瑟斯的生与死》(Sid Vicious: The Life and Death of Sid Vicious);2003年马尔科姆·巴特(Malcolm Butt)的《摇滚明星席德.维瑟斯》(Sid Vicious: Rock 'n' Roll Star);最新的是艾伦·帕克独立完成的《生命飞逝》(To Fast To Live),今年4月15日出版。今年是席德去世25周年。这么多年来,人们一直喋喋不休地争论他的行为和爱情,谋杀和自杀。席德注定会一直给我们“捣乱”下去,过去、现在还有将来很久……2.NANCYNancy是SID的女友 Sid Vicious是个坏蛋不假,磕药过量要了他的命,他甚至还莫名其妙地杀了女友Nancy(这件事一直有争议)。但对于努力标榜个性张扬的年轻人,以及继续彰显个性魅力的无聊大同世界而言,Sid Vicious自然也是个圣人。他死后开启了更加边缘人群的内心世界,给了那些不愿意苟且偷生,不愿意人云亦云,不愿意妥协退让的人以“英雄式”的生活指引。Sid Vicious死后二十多年,他依然可以被经常提及,这个唐吉柯德式的反叛者和宿命的浪漫朋克、魅力十足的人渣、蹩脚的摇滚乐手,逐渐成为了一个传奇,他标准朋克式的死甚至让不少人痴迷不已。但是Sid Vicious最终无法摆脱悲剧人物这个角色,他的死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他的死被人们夸张利用了,他只是摇滚乐一个平凡的牺牲品。和同时期的朋克艺人相比,Sid Vicious才艺平平,甚至与人沟通都有问题。他是个内心感情丰富,极端幼稚的大孩子和自恋狂。Sex Pistols的Johnny Rotten在他死后的评价:“他天生有做朋克的本领,除此之外,他狗屁不是。”当时,任何他们圈子里的人都可以客串各种乐手,但Sid Vicious不能,起初他也认真练习贝司,但是随后到来的巨大名声和海洛因摧毁了这一切努力。事实上,性手枪最初的极端言行和他没有关系,在他加入乐队前,乐队作品已经基本成型,而且乐队让人侧目的叛逆姿态大多源自Johnny Rotten。Sid Vicious在加入乐队后的极端噱头让他成为舆论的焦点,但是他从来没有因为是性手枪的一员而刻意为之。现在看来,Sid Vicious的确对于面前这个世界感到不适,他找不到位置,而且恰好性手枪给了他一个发泄的理由。这个演出中经常出错的家伙只能代表自己。性手枪的经理Mslcolm McLaren曾经表示,“Sid Vicious显然不具备宜人的才气和合作的默契,她不合群,我们几乎不知道他想什么,但是他的举动往往让乐队更加名正言顺。”1957年,Sid Vicious生于伦敦一个单亲家庭,母亲是个瘾君子。他其实是个非常内向的人,他最初经常因为演出中过于热情的观众而感到不适,他甚至缺乏起码的演出激情。好友Dennis Morris回忆说,“他的确不适合作乐手,那让他不舒服。”Sid Vicious在学生时代就结识了John Lydon(Johnny Rotten),在性手枪乐队最初的日子里,他是乐队最忠实的支持者,而且是他发明了沿袭至今的Pogo,大概可以被认定为历史上演出中最能折腾的人。他还作为鼓手参加了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的第一场演出。在加入乐队前的那段日子,他的暴力倾向就已经非常严重了,在The Damned的演出中,他向舞台上扔酒瓶,玻璃碎片导致了一名女观众一只眼睛失明,随后又用自行车链条毒打在场的一位记者。当1977年,加入性手枪的时候,他已经以暴虐闻名,这似乎才是性手枪需要他的原因。Sid Vicious严重缺乏母爱,Nancy给了他足够的关爱,而这是他以前生活中一直没有的。Johnny Rotten曾经公开表示他的看法:“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更像是模子,Nancy简直就是Sid Vicious的老娘,谁也无法说服他们分开。Sid Vicious没有Nancy就无法活下去。”乐队工作人员Nils Stevenson回忆说,“Sid Vicious痛恨一切,除了海洛因和Nancy”事实上,1977年4月,Sid Vicious第一次参加了乐队演出开始,知道乐队专辑的录制,乃至美国巡演,都表现极差。在首张专辑录制过程中因为技术和酗酒的原因,乐队不得不请回他的前任,录制完成了绝大多数贝司演奏。Sid Vicious的技术缺陷对于性手枪的发展不是什么问题,到1978年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性手枪中的性手枪,人们津津乐道于他的言谈举止,乐队也因此而大大受益。专栏记者Kent Banker在当年评论中这样评价说:“性手枪从来都是包装出来的,我们只能说Johnny Rotten是个不错的演员,而不是什么朋克,Sid Vicious才是唯一的朋克。”最后用Sid Vicious在Nancy死后写下的名为“Nancy”的诗作为结束,尤其是最后两句,这是Sid Vicious传诵至今为数不多的值得缅怀的经典话语。You were my little baby girlAnd I knew all your fearsSuch joy to hold you in my armsAnd kiss away your tearsBut now you're goneThere's only pain and nothing I can doAnd I don't want to live this lifeIf I can't live for you3.相关建议你去看一部根据上述真实故事拍摄的电影中文名称:席德与南茜英文名称:Sid & Nancy别名:崩之恋资源类型:DVDRip发行时间:1986年08月29日电影导演:亚历克斯·考克斯 Alex Cox电影演员:加里·奥尔德曼 Chloe Webb 大卫·海曼 Debby Bishop Andrew Schofield (I) 埃克桑达·伯克利 派瑞·本森 Tony London 山迪·巴朗 西·理查森地区:英国语言:英语【简介】本片根据传奇摇滚乐队「性手枪」(The Sex Pistols)结他手Sid Vicious与其女友Nancy Spungen的真人真事改编而成。故事由「性手枪」拆夥后展开,Sid意图作个人发展,但却沉迷可卡因毒品。在药物的刺激和狂野音乐的影响下,他与女友Nancy的关系也变得愈来愈放纵与狂暴,二人整天活在迷幻的世界里,再也分不清幻想与现实。一天早上,Nancy被发现刺死,Sid被逮捕。他是杀死自己爱人的凶手吗?本片于当年推出时,因性爱和吸毒场面的逼真程度,引来议论纷纷,被多个国家禁映。虽然“性手枪”不是最出色的朋克乐队,但他们是最出名的朋克乐队,《希德与南茜》(Sid and Nancy/1986)是关于这支传奇乐队的吉他手希德·维舍斯与其美国女友南茜·斯庞根那反复无常的情爱关系和罗密欧朱丽叶式的悲剧结局,导演对这两个社会食物链最底端的边缘人进行了客观的刻画:他们的粗暴和痛苦,他们的敏感和自伤,他们走向自我毁灭却似乎不可避免……每一格影像都展现了电影的愤怒、激动和真诚。经过那次危机四伏的美国巡演,“性手枪”终告解体,希德仍在海洛因毒瘾的控制之下,他试图开始个人发展,但人们在一个早上发现南茜被捅死倒在地板上,希德因为谋杀罪被捕,他们的悲剧正好印证了朋克乐队“玩闹大会”(Circle Jerks)的一首歌——“Love Kills”(爱会杀人)。科特尼·拉芙和科特·柯本的关系,经常被用来与南茜和希德的关系作比,而科特尼·拉芙恰好在这部电影里面扮演了一个小角色。加里·欧德曼和克洛·韦伯以令人折服的演技将希德与南茜关系中的那份不成熟、相互伤害及令人反感的一面清晰地凸现在观众眼前,而他们那决意摆脱任何束缚的爱情又是那么令人感伤,乃至啜泣。 爱情不总是玫瑰与巧克力,不总是幸福与甜蜜。加里·奥德曼和切露·韦伯所演绎的这个爱情,就像是一株从垃圾堆里开出来的、充满痛苦与不幸的花。这段爱情最终以谋杀和过量吸毒收场。那张经典的剧照:两个身穿嬉皮服装的青年人在破败海报面前的吻,告诉我们爱情可以有不同的形状、颜色,以及声音。2000年的《肮脏与愤怒》(The Filth And The Fury)是一部关于“性手枪”乐队的杰出纪录片,真实、客观、满怀热情,而又颇具观赏性。!!!累死我了 就这些应该够了吧 我也对他这个产生了兴趣 我还得谢谢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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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格里斯城》是外国拍摄的电视剧题材中为数不多的将故事主线选在亚洲的作品。该剧讲述了1800年中期,荷属东印度群岛的殖民时期,荷兰军队残暴,奴役百姓。不堪受辱的女主在一群民众的拥护下起义对抗暴政,最后看似成功接管了原本被控管的格里斯城,为当地民众带来了希望,但是结局中还没过几天安生日子的他们,在赶走了荷兰人后,又不得不迎接棘手英国人的到来,女主和她奋力打下的太平“城池”即将陷入下一轮不可避免的危机中。
纵观美剧题材,这部电视剧还是非常新颖的,剧中从主演到配角的演技都是可圈可点的存在。尤其是女主每集都走心细腻的表演更是印证了一句话“明明可以靠脸吃饭,非要靠才华”。女主在面对奴役时的不甘和无奈,在面对残暴的殖民者不得不做出行动时的无奈和坚决都通过屏幕展现了出来。
正面人物中除了主演外,其余和她有感情戏的配角也格外的出彩,在这些感情戏的烘托下,女主的坚强和伟大显得更加的势不可挡,反映出女主被迫坚强,被迫反抗的不易与辛酸,本该岁月静好的年纪却承受着不该承受的重担和责任,为日后女主的骁勇成长做了非常完美的铺垫,同时也侧面批判了殖民者的残暴和无情。
《格里斯城》从剧情和全亚洲演员的选择上都可以看出导演和制作方的用心良苦,高燃的画面和其中溢出的将斗志轻而易举的感动了也感染了每一个观看者。但是这部剧也有一些鸡肋的地方,虽然都是一些小细节,但是也或多或少给《格里斯城》减了分,甚至成为许多观众观看后的槽点。既然导演想要拍摄一部有别于欧洲的殖民历史剧,而且在全剧演员的选择上也是坚持全组使用亚洲演员,但是却在人物台词对话上全程的使用让人出戏的英语交流,虽然不是什么大毛病,但是看着一个个演员顶着亚洲面孔,甚至连土著民小孩都能使用流利的英语对话实在是有点跳戏,就算不是全程使用亚洲语言,至少应该在电视剧中加入一些荷兰殖民者使用的荷兰语也好啊。所以从角色语言交流这,《格里斯城》还是没有做到讲述一个真实的亚洲殖民地故事。
剧中演员的风格也有点让人出戏,说是亚洲的格里斯城,是亚洲的一处殖民地,但是怎么看都像是美剧中西部牛仔的画面风格。再加上前期对荷兰军队的描写既残忍又愚蠢,明显为女主拿起武器反抗,和结尾处英国人卷土重来的戏份做铺垫,既不严谨又因为用力过猛显得非常浮夸,不真实。
岁月静好-静静
第一集开头Reese遇到了与一帮小混混,并且狠狠地教训了他们。在警局被认出了身份。Punk
北极豆豆鱼
论美剧的制作精良,相信全世界的观众都是有目共睹的,从长达数十年之久的科幻巨制《星际迷航》,到情景喜剧《老友记》。从篇幅仅十集却投资上亿美元不亚于几部中等成本电影制作费用的二战经典佳作《兄弟连》及姐妹篇《太平洋战争》,再到反映古罗马文明恢宏巨制《罗马》,反映20世纪初美国黑帮被誉为的“剧版教父”《太平洋帝国》,反映美国现代政治内幕的《纸牌屋》……
这一部部佳作,从人物到剧情,从道具到历史,几乎可以称得上演什么是什么,好多历史题材的电视剧完全可以作为历史教学片。
即便是对于少数族裔,美剧仍然会尽量保持尊重。
如黑人题材,比如像《卢克·凯奇》、《黑霹雳》这类街头超级英雄剧,制作方一般都会尽量找故事背景地的纯正黑人演员出演,并会使台词充满黑人风格。
而像去年在文艺界大火的意大利社会题材《我的天才女友》,制作方则会选择在意大利进行演员选拔和外景地拍摄,并完全采用意大利语。
再比如神剧《毒枭》,为了提高全剧的真实感,全剧基本采用哥伦比亚和墨西哥的官方语言西班牙语,除了美国探员出场时会切换到英语,这些努力使得电视剧的可看度瞬间爆棚。
然而反观亚裔,除了去年的那部讲述古代韩国的僵尸片在完全采用了韩国演员班底的情况得以实现全韩语对话之外,很少有一部能够实现全亚洲语言对白的电视剧。即便是前不久HBO打着李小龙遗作光环推出的《战士》,在全剧语言对白上依旧是主打英语。
即便是全剧开头男主面对俯身在地上的同胞,本该说出的那么两句字正腔圆的汉语,也显得颇为蹩脚。
讲了这么多,让我们回过头来看《格里斯城》,虽然相比二三十年前欧美影视剧很少有亚裔面孔的情况,如今的美剧对于讲述亚裔群体故事的电视剧,已经能够实现全亚裔演员,在这一点是《格里斯城》可以称得上是无可挑剔的。
但是在语言对白上,整部剧完全采用全英语的对白,显然不是部合格的剧。
想像一部发生在1800年代中期荷属东印度群岛殖民时期的故事,除了荷兰人,全亚洲面孔,却既没有亚洲语言,也没有荷兰语的植入。即便你说故事是存在架空与虚构,对人物语言的解释也依然无法令人满意。
如果几个主演说的是英语是为了满足本剧的受众群体大多是美国本土民众,那么对于电视剧中出场的众多小人物,甚至于土著民的小孩都会说英语,这就有些出戏了。
况且第一季中的殖民者是荷兰人,为什么不讲荷兰语,而讲英语呢?再有就是剧情上的硬伤,现实中,在开头展现荷兰人对殖民地的强暴控制,不断激化着矛盾与民众的反抗情绪……难道说,第一季中讲英语还弱智的荷兰人是为了给季终登场的英国人做铺垫嘛?
再有便是人物服装和道具上的设置,以及演员配置上,《格里斯城》可以说如果不看片头HBO的经典片头,你或许会觉得这部剧或许是CW拍的又一部借着历史外衣拍的青春剧就如同披着超级英雄外衣的《明日传奇》之类,显得粗糙而超现实,对中国兵器的穿越使用(片中胖女手握的那一把关公大刀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更是夸张的不像是在正儿八经的在演戏,而是在黑化历史……
整部剧值得称赞也就只有几个主演比较走心的演技了,女主把面对外强时的无奈、抗争,为自由而战时的坚决演的细腻而深刻。
几个颇有特点的配角也给出了相应的戏份与应有的抉择,并与女主有着不想是在走过场而是较为认真的情感戏。这一点还是做的较为可以的。
说起特效,这部剧是真的不是HBO的亲儿子,场景与背景建的太像国产剧了。
然而一众勇士好不容易赶走了自大而散漫的荷兰人,却又不得不迎接英国人的到来。看女主怎样面对又一波武力与强权可以说是这部剧拍第二季的唯一看点吧。
吃客令狐冲
为什么那么多人黑迪丽热巴演的《长歌行》,但我真的觉得挺好看,可其他网友的反馈让人绝望!
对热巴的偏见也太大了,这一部剧虽说是大女主剧,但就没别的演员了吗就光朝着一个人喷,不管什么都扣到她头上,那么多人拿之前的金鹰奖说事,这是她决定的吗,你这么恨当时怎么没给别人投票呢,看见那么多喷热巴的人当初要是都给别人投票热巴也绝对不会得奖吧,事实就是热巴票数多,喜欢的人多,你们没有为喜欢的演员投票反过来说热巴不配,你配吗?
在采访中被问希望出现的热搜是什么,热巴说长歌行全员演技,我就更喜欢她了,我真的是被她的性格人品所吸引还有就是美貌啦,这么多年虽然说网上流言不断但是被证实的有吗,卓伟跟拍了那么久啥也没拍到,私生活干干净净没有乱七八糟的事情,不比娱乐圈有些人好?
为什么不吹捧?外网有啥古偶他们是不吹捧的,就说,近些年,甭管烂剧好剧,弄到海外的,哪个做数据的不是这样说的,粉丝用的着做这种没有意义的比较吗?一个套历史壳子的古偶剧,外国人说的都是香的,我们,中国观众是不配评价吗?外网的部分评价能代表啥?能给你们颁奖吗?
最令人反感的一个点,明明就是一个古偶剧,还天天说格局有多大,什么家国天下的,把主题拔得老高。恶不恶心,就一个父母双亡的大唐公主,和成天想打大唐的外族人谈恋爱的故事。成长啥就问成长啥?为啥从来没有人意识到,女主心里如果真的有大唐,她就最好不要和男主有任何瓜葛,这就是立场问题啊。大唐人的百姓是百姓,那草原外族人的命也是命啊!
为什么突厥一直想着打战,因为粮食不够吃,所以就要抢,抢就是你死我活的过程。而且两个民族不是你死我活,就是你主我奴的结果,无法改变。所以女主有啥可成长的,就她和男主纠缠不清的剧情来看,就难以指望能看到啥家国大义,难不成她能把屡次救她的男主杀了,还是能突厥给灭了,还是能把李世民灭了和男主一起共享天下吗?所以有啥可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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