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气院呆过
中文含义应该是:我们一起来摇滚。参考:ROCK(摇滚)是一种精神,而不是形式,有的人打扮得花里胡梢,穿的怪里怪气,这些人并不一定懂得ROCK的真正含义,ROCK是武器,是激发世人清醒与反抗的药剂。你曾经有过摇滚梦么?你曾经想过在镁光灯下享受万人对你的崇拜么?你想过用华丽的技巧征服你的粉丝么?ok,虽然你没有办法去征服那些成熟的大孩子,那就让我对少年儿童开始吧.我记得通俗歌曲曾经提出过这样的一个口号,叫摇普.好像说这个摇滚也要从娃娃抓起.看看今天中国摇滚的惨不忍睹的现状,我终于明白中国摇滚要走的路还很长.至少我们就没有这样的一个老师,肯为中国的摇滚普及做一点事情.在中国似乎摇滚就是另类的代名词,在非正统的帽子下,这个舶来品就像一个被领回家的私生子一样,始终抬不起头来.于是一部分人开始向另一部分似乎是正统的人媚俗.回头来说说电影吧,打动观众的因素是故事所要表达的主旨:青春、叛逆、梦想、挫折与希望。因此影片不会给人多少意想不到的东西,但是也正因为影片无时无刻都在体现它的主旨精神,使我们一直在感动与兴奋中渡过。为数不多的成功摇滚乐队是建立在大量地下乐队奋斗的基础上面,而正是那些狂热的乐迷们组成了那些众多的地下乐队,他们渴望成功、追逐梦想。而影片中的杜威费恩便是其中一名,但事实上他并不成功。或许他并不具备足够的才华,而且他离自己的梦想遥远并且有可能越来越远,但是摇滚在他心中的地位却是不可磨灭。当他的室友最终选择务实而远离摇滚乐,他似乎仍然象个孤独的斗士独自追赶梦想。你可以笑他执迷不悟,但这就是夸父追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我们是如此卓尔不群,拥有如此不一样的品味,甲壳虫、涅磐、齐柏林、平克佛洛依德这些乐队的声音都令我们有着无限膨胀的自信心。摇滚就是具有如此魔幻般的蛊惑力,让我们为此疯狂,为此着迷。在我的家乡,这座南方的小城中没有摇滚得以滋生的丰沃的土壤,而我也只是一个沉迷摇滚的乖孩子。因为环境还是其他原因,我最终也没有成为像杜威费恩这样终其一生追求摇滚的人。也许我会选择其他,但摇滚在心中却是不可磨灭的印记。摇滚从来就不只是一种音乐,作为真正的摇滚乐迷想必是知道的,它是一种精神、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世界观。它覆盖的可能很多很多,并不仅局限于音乐的形式,至少我这么认为。影片《摇滚校园》中的杜威·费恩教会了孩子们说NO,学会自己思考自己选择,坚持自己的喜好,展现自己的才华。这才是摇滚乐带给保守模式束缚下的孩子的真正改变,这也是杰克布莱克作为一名真正摇滚乐迷用表演赋于了这样一部喜剧电影不一般的东西。摇滚不仅是歌唱,不只是发音,他是一种叛逆和自我的文化宣扬。当脱离了精神实质,剩下的只是空洞的歌唱,也就不称其为摇滚了。影片中马克的最终离去也是对摇滚精神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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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乐的概念 一直以来的悬念 究竟什么是摇滚乐呢? 长头发、皮夹克、破了洞的牛仔裤……也是,也不是; 吉他、贝司、鼓……也是,也不是; Elvis Presley、The Beatles、Bob 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 年轻的自由、荷尔蒙的冲动、离经叛道……也是,也不是; 节奏、歌词、旋律、梦想、真实、感觉、狂野、信仰、力量、愤怒……也是,也不是; …… 这些都不是摇滚乐,也可以说都是,那么究竟形而上的具体的摇滚乐定义是什么呢?在我现在看来,提出这个问题就好像是给自己下了个套,就像有人傻到一定要问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这世上有没有真正的爱情一样。因为永远不可能有标准答案。一直以来都没有!每当你发现好像只差一步之遥就要接触到真理的边缘了,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又冒出来了一个岔路,你只要往前在迈一步,就是真理,可这岔路却把你引回到了最初的起点,于是你的思考又要从头开始了。 历史如是说 历史上第一首被打上摇滚烙印的作品是美国的白人音乐家Bill Haley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录制的《整日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那个时候的Bill Haley穿着笔挺的西装,而且还打着领带,头发梳得油光发亮,如果这样的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现在的舞台上演唱这首歌,一定没有人会认为他是在唱摇滚,可偏偏历史把它定义成第一首摇滚作品。这也没什么奇怪,原来人们还觉得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原来人们还觉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我们可以把它当作是时代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这样说来,其实任何具体的定义似乎也都是相对的,因为时代在变,人们的认识领域也在不断地随之拓展、改变。 世界上最难的就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这需要描述的准确、精练。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说是为某种事物下一个定义,因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认识程度给出一个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国人的传统意识中,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就是摇滚。然后有人认为,摇滚就是吉他上的SOLO,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节奏。现在有人说摇滚是一种精神,可是,也有人说这些都不对。于是带着越来越多的疑惑,我开始翻看有关著作和资料,找到了下面一些所谓的摇滚专家们所给出的定义: 格雷尔·马库斯是闻名遐迩的摇滚名著《神秘列车》的作者,他认为摇滚无非是“一种美国文化”,比如埃尔维斯·普莱斯利无非是“把作为美国人的感受戏剧化,把这种感受的含义、价值和美国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达”。 卡尔·贝尔兹则在他那本《摇滚故事》中视摇滚为“民间艺术”,一种下意识的俚语表达方式。 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 乔纳森·艾森则在《摇滚时代》中称摇滚为“对西方文化之伪善的反叛……是一种深刻的颠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分析摇滚,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文化”;而保尔·约翰逊则在《新政治家》重视摇滚为资产阶级的阴谋,其目的是招安潜在的革命者,使他们“沉溺于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散不堪并脱离实际”。 理查德·戈尔德斯坦在《摇滚之诗》中则认为,摇滚最重要的特点仍是对青春活力的肆无忌惮的挥霍…… 说到这儿,我想起了美国黑人音乐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给摇滚乐下的定义,这同样是一首50年代摇滚乐诞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Good。它讲述了一个弹吉他的年轻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叙事的手法给摇滚乐加上了一个十分诱人的光环,摇滚乐可以让一个普通人走向成功与辉煌。这个普通人可以没有任何的乐理知识,不懂音乐,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里想的唱出来,只要他愿意。另外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发射给外星生物的一艘飞船上,这首歌还作为人类文明的精华被刻录在一张光盘上,用以表达地球人的文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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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摇滚乐的产生 1、背景 回顾20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历史,从20年代末到30年代中期,欧美发生经济危机,出现了经济大萧条;30年代末,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1941年日本袭击珍珠港,美国投入反法西斯战争,直到1945年战争才结束。再看50年代以后,50年代,美国是一个相对稳定和繁荣的时期,也经常被视为美国人的繁荣时代。60年代是美国历史上最动荡的年代之一。由于出兵参加越南战争,遭到人民的反对,使全国处于社会、政治极不安宁的状态。 恰好在50年代,特别是1952年艾森豪威尔就任总统后,美国经济开始稳定,整个社会也处于安居乐业的状态。于是,中产阶级逐渐增多,他们养儿育女,出现了一个生育高峰期。青少年的数量空前增长,一下子这个世界成了青年人的天下。当时,孩子们在课余生活里,一般都与家人呆在一起。电视节目也比较健康,在音乐趣味上也没有太大的鸿沟。青老年人欣赏的音乐也基本相同,都是40年代和50年代的"大乐队"演奏的音乐,还有就是延续了几十年的叮砰巷歌曲,歌词经常表达单纯的爱情,音乐也不带威协性,尽量给人一种舒适、安宁的感觉。 到了50年代中期,这批青少年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没有像父辈那样经历过战争和苦难,同时又倍受家庭的宠爱,因此,他们开始不理解父母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不愿意走父母为自己安排好的道路。他们有了自己的追求和爱好,而且由于人多势众,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他们不再跟随父母欣赏那些多愁善感的流行歌曲。这时,他们正好在摇滚乐中找到了自己的声音。摇滚乐简单、有力、直白,特别是它那强烈的节奏,与青少年精力充沛、好动的特性相吻合;摇滚乐无拘无束的表演形势,与他们的逆反心理相适应;摇滚乐歌唱的题材,与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密切相关。 2、摇滚乐的出现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出现了一个三足鼎立的现象。黑人欣赏的音乐基本上以节奏布鲁斯为主,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听的都是叮砰巷歌曲,而中西部的农村听众所喜欢的都是与农村生活有关的乡村音乐。然而,到了50年代中期(约1954~1956年期间),唱片市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即"市场交叉"和"翻唱版"的出现。"市场交叉"是指原来在一个市场发行的唱片,同时在另一个市场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如有些歌曲在节奏布鲁斯销售榜上名列前茅,同时在波普(指当时的流行歌曲,叮砰巷歌曲的延续)榜上也倍受欢迎。看到这种有利可图的市场交叉情况,有些大唱片公司很快根据正流行的节奏布鲁斯歌曲制作出自己的版本,由此导致了大量"翻唱版"的出现。这个时候,原来隔开的三个市场突然间感觉中间的围墙倒了,在这片废墟中一种新的风格--摇滚乐正式诞生了。 摇滚乐的正式产生是在50年代中期,但是这个名词却在50年代初期就已出现。1951年,克利夫兰电台唱片节目主持人艾伦·弗里德(Alan Freed)从一首节奏布鲁斯歌曲《我们要去摇,我们要去滚》(We're Gonna Rock ,We're Gonna Roll)中创造出了"摇滚乐"(Rock n' Roll)这个名词。1955年,电影《黑板丛林》(Blackboard Jungle)的上映对摇滚乐的产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它讲述的是一群学生造反的故事。一位中学教师面对这群学生唱起了一首歌,这首歌就是影片的插曲《昼夜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例16)。这首歌曲在青少年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1955年7月,《昼夜摇滚》在波普排行榜上获得第一名,标志着摇滚时代的到来。它的演唱者比尔·哈利,也因此成了青少年崇拜的第一个摇滚乐偶像。从此,摇滚乐开始风靡全国。 1、 摇滚乐的来源 节奏布鲁斯(Rhythm&Blues) 美国的种族隔离一直很严重,在住宅区、学校、教堂和各种社会设施中,白人和黑人都是分开的。在种族隔离的政策下,黑人保留着自己的宗教、语言、服饰、舞蹈和音乐。节奏布鲁斯像其他黑人音乐一样,拥有自己的群体。它被称作"种族唱片",与白人音乐市场是分开的。 节奏布鲁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布鲁斯音乐继续发展的结果。它在城市布鲁斯的基础上结合了摇摆乐和钢琴音乐布吉-乌吉的特点,声音变得更加有力,更加突出持续不断、向前推进的节奏。它还保留了黑人音乐即兴演奏的传统,合奏时仍然采用可以不断反复的12小节布鲁斯曲式与和声框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布鲁斯唱片一直由小唱片公司经营,战后,由于黑人社会地位的改变,几家大唱片公司对黑人音乐产生了兴趣,此时,排行榜也开始用"节奏布鲁斯"来代替原来"种族唱片"的称呼。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有路易斯·乔丹(Louis Jordan,1908~1975)、乔·理京斯(Joe Liggins)等。节奏布鲁斯的特点在很多摇滚乐中得到了直接的体现,特别是早期的摇滚乐,好多都是节奏布鲁斯的"翻唱版"。70年代,节奏布鲁斯与福音歌(Gospel)相结合之后,使它的发展步伐逐步加快。以致70年代所有的黑人音乐都带有一股浓烈的节奏布鲁斯气息,特别是索尔音乐(详见索尔音乐部分)有时和节奏布鲁斯几乎难以区分(如马文·盖伊、杰克逊五兄弟等人的作品)。80年代以后,节奏布鲁斯融进了更多的流行音乐成分,使其变得更加商业化。比如当今的节奏布鲁斯,好多都已经失去了原有布鲁斯的特征,而强调反拍的律动成了它的主体,有时偶尔在演唱中还能找到几个由滑音而带出的布鲁斯音符。像近几年出现的所谓的节奏布鲁斯歌手白兰蒂和莫尼卡(Brandy&Monica)、布莱恩·麦克奈特(Brian Mcknight)等人的音乐,其实已经不是真正的节奏布鲁斯了,如果硬要从理论上分析的话,只能把它看作是一种被商业化了的,被流行音乐市场漂白过的节奏布鲁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节奏布鲁斯都是如此,比如1997年的两首格莱美获奖作品:埃里克·克莱普顿(Eric Clapton)的《改变世界》(Change The World)和翠西·查普曼(Tracy Chapman)的《给我一个理由》(Give Me One Reason,例17)就是既融进流行音乐成分又保持布鲁斯特征的现代节奏布鲁斯佳作。节奏布鲁斯作为摇滚乐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了历史的见证,它在影响了摇滚乐之后,自身的不断发展,又使其变成了当今流行乐坛最受宠爱的乐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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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是摇滚,这个问题需要回答千百遍,事实上只要有新一代出现在音乐的殿堂,这个问题就会被再度提起,那么,什么是Rock N’ Roll呢?首先,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形态,实际上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和哲学“,也正因为如此,摇滚乐才有别于一般流行音乐(Pop Music)。虽然现在一些歌手在演奏中使用吉它Solo,并使用了很多回授(Fadeback)、失真(Distortion)等效果器,鼓的部分也跟真的一样十分Heavy, 但是由于在创作时缺少了“精神“这一主旨,因此充其量也只是用“摇滚“包装的流行音乐罢了。 “精神“其实用一字即可形容,那就是“变“。早期的Rock结合了蓝调与乡村音乐(Blues & County),而实际上这两种乐风在当时的观念中是互相矛盾的。当时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种族歧视依然十分深,黑人与白人在生活习惯及人文思想上有很大不同,甚至在传统上就是白人听乡村音乐,黑人听蓝调或是福音音乐(Gospel Music),彼此界限分明。而如今的Apollo却被视为现代美国音乐的奇葩,真是风水轮流转。当时有许多的音乐人对这种划分不满,于是将这种音乐揉合在一起,形成了摇滚乐的形态。早期的艺人有如:Buddy Holly & The Cricket,、Bill Haley & The Comets、Chuck Berry、 Elvis Presley 在英国方面当然首推Beatles等,他们都是缔造这个“摇滚世纪“的元勋。当然早期的摇滚只是在音乐风格上做了突破,但是到了六十年代开始,有人在它的内容上做更深刻的探讨,音乐本身就是应该反映社会现象的,而美国的六十年代可以说是多事之秋。黑白之间的抗争与冲突持续升温、鹰派与鸽派的政争、反战团体的扩散、嬉皮(Hippy)文化的兴起......这些都成为词曲作家丰富的创作素材。在这类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不外乎:Bob Dylan, Patti Smith, Jackson Brown, Neil Young,Stephen Nash, David Crosby, Graham Nash(即后来的C。S。N。Y。 全称Crosby, Still, Nash & Young), Cr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等乐队,他们的作品中我们可以体会出当时的美国青年的心理。 而在当时的美国西海岸又发展出“Psychedelic Rock“(也有人称之为“Acid Rock“),这实际上是一分为二的,在错误的观念中以为这种风格的音乐是在吸食迷幻药物产生了创作灵感而写出的东西,实际上它是藉由音乐将我们的冥想空间打开,而达到类似服用药物以后的效果,这是一般大众误解最深的一点。 早期的 Jefferson Airplane, Grateful Dead, The Byrds, The Doors等都是这类音乐的佼佼者。在这个时期英国方面在前卫摇滚(Progressive Rock)上有很好的成绩,例如 Genesis, King Crimson, Pink Floyd等乐队。 和美国乐坛上的发展相互辉映的七十年代初期,可以说是摇滚的全盛时期,一些硬摇滚(Hard Rock) 的乐队如: Deep Purple, Buchman Turner Overdrive,Led Zeppelin, Kiss, Aerosmith, Mott, The Hoople, Black Sabbath,Uriah Heep, Alice Cooper, Blue Oyster Cult, The Who 都是大家所熟悉的甚至到九十年代的今天仍然屹立于国际歌坛,当然他们在乐风上已经有很大的改变,而七十年代中期后,由于Disco音乐的出现兴起,使摇滚步入了真正的黑暗期,一些老牌乐队抵挡不这阵Disco风,纷纷改弦易辙,而在这个时候却有一群年轻的音乐人发展出另一类Rock--朋克摇滚(Punk Rock), 它的中心思想是只要想玩音乐就可以玩,不一定要讲求技巧或是乐理,重要的是在情绪的发泄上,因此在乐曲的结构上颇为简单,和弦的应用与鼓的节奏成为主干,这一派对后来的新音乐(Modern Rock) 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到了八十年代, Hard Rock 在编曲上更加细致,电吉它部分由于高科技效果器的应用,使得音色变化更多,也更加凶悍,更有些乐队受 Punk Rock的影响,衍生出了激流金属( Thrash Metal) 或是速度金属(Speed Metal),而通常这类乐队对反核,反污染,甚至反拜金主义都有很深入的探讨,但是往往由于措词太直接而招致一些“社会卫道士“假道学的攻击,反而一些词义肤浅但是造型亮丽的乐队打着“Heavy Metal“的招牌大肆贩卖其“泡泡糖音乐“却受到市场的接纳,实在是令人为之气结。 九十年代呢?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了解,不用多说了吧。 如果你是刚刚进入摇滚这个领域的,不妨去找一找The Doors的作品认识一下谁是Jim Morrison, 为什么他的作品会被当作文学而不只是歌词,他对六七十年代的美国社会的批判以及对当时美国人心理的剖析,又岂是现今乐坛上充斥的风花雪月可以比拟的! 而 Led Zeppelin 为什么成为摇滚国度中鼻祖级的乐队? “Stairway to Heaven “ 为什么会受到历代乐迷们的青睐?Jimmy Page 又为什么会是众多吉它手心目中的神呢? 这一切的问题,只要你仔细地听一听他们的作品就会知道它们的答案了。 关于摇滚乐 “摇滚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没有人能搞得清(至少在现在的中国,至少对于现在的大多数中国人是这样)。“摇滚乐”使大多数人能立刻联想到的是嬉皮士、酗酒、吸毒、滥交、玩世不恭、愤世嫉俗、自杀、绝望、固执、堕落、奇装异服、世界末日等等等等。 其实这些相关的联想只是一些表相,对于真正的摇滚文化,对于遮藏在这些“皮相”之下的“核”,你是否有兴趣去了解呢?真正的摇滚文化至少可以提炼出这样一个缩微的全貌:嬉皮文化、艺术摇滚、朋克乐、先锋音乐、重金属等。 50年代ROCK’N’ROLL这一词汇被创造。在我们的《学生英汉词典》里它的意思是:摇摆舞(抑或摇摆乐)。而把10多20年之后出现的PUNK(朋克)称为摇滚乐,这种注释实际上是明显错误的。ROCK’N’ROLL实际上就是摇滚乐。一般来说最初的摇滚乐大多用电吉他等演奏,极富节奏,有很强的煽动性,适于跳舞,是一种流行音乐。“摇滚乐”被创造的同时,出现了BEATNIK(比特尼克)一词,它指的是50年代末出现的一批年青人,行为乖僻、着装怪异,以此公然反抗当时的道德,藉以表现自我,被称为垮掉的一代。BEATNIK(比特尼克)之后,稍晚一点,到60年代末又出现了 HIPPY 即是今天我们众所周知的“嬉皮”,HIPPY 的复数HIPPIES 被译为“嬉皮士”。“嬉皮”的意思是:用怪异的服装和乖僻的生活习性来表现他们的个性,来排斥固有的社会习俗和惯例的人。嬉皮文化是整个摇滚文化的基础和土壤,它的口号是“爱与和平”,这是所有摇滚乐撕去表层遮掩后最真诚的本核,是我们最终应该皈依的摇滚精神。60年代最为著名的摇滚东队是 THE BEATLES(“披头士”四人乐队,亦译为“甲壳虫”乐队)当时的车载收音机中播放的几乎全是披头士的歌曲。嬉皮文化由此开创了摇滚史上的黄金篇章,开创了一段最辉煌的摇滚盛世,令人几度午夜梦回。但嬉皮士用毒品薰出的这种自慰文化和将自身放到远离大众、远离摇滚本质的空中楼阁里的艺术摇滚亦只是昙花一现。 70年代,PUNK(朋克)这一词汇被创造,就象50年代 ROCK’ N’ ROLL 被创造一样。PUNK(朋克)是被英国人叫起来的,但它最初的源头却在美国,以 MONKS (僧侣乐队)等为旗手。其中最著名的“三和弦论”是朋克乐的经典之论。朋克基督 RAMONES ——拉孟氏乐队——向世人宣称:“我们是朋克,我们对三个基本和弦外的其它和弦没任何兴趣,这就足够了。”这是摇滚史上移山填海的三个和弦,拉孟氏的愤怒,咒骂,诙谐,以及一个个荒唐不经的小故事,甚或连那些漫不经心或扭曲绝望的爱情都被这三个和弦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出来。“三和弦论”的朋克乐是一种极其民主化、大众化的摇滚,可以很容易地勾起别人的模仿欲,吉他、贝斯、鼓,你也可以去做,许多伟大的朋克乐队就是在街头巷尾,车棚,仓库里弹响了他们的第一个音符。PUNK 在《现代英汉词典》中可以作名词也可以作形容词,大致的意思是:废物、废话、小流氓、小阿飞、年轻无知的人,半朽的木头,火绒(名词);无用的、腐朽的、朋克的、颓废派的——指70年代英国青年反对以钱为中心的社会价值的运动,尤其以含暴力、粗话为特色的音乐来表达(形容词)。PUNK 字面上的意思显而易见是贬意的,但字面背后关于“颓废派”的注解又隐隐有点褒奖的味道。所以关于朋克人们就始终迷迷糊糊,就始终有两种态度:有人视其为异端,渴望像当年教会烧死布鲁诺一样烧死异端。在他们眼里,朋克就是魔鬼,就是癫痫症,就是瘟神,是歇斯底里的疯狂,是肆无忌惮的自暴自弃。朋克们草率而神经质地埋葬了自己,也埋葬了这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他们宣称:“我不这样做谁来这样做?天空之下一片浑浊。我不这样做谁会知道该怎么做?”他们只字不提爱情,他们没有明天,更不相信希望。他们不但自己这样做,并恶毒地教唆其他人也去这样做,更何况被他们教唆的多是一些孩子—— 一些少不更事的孩子。朋克是亚文化中的亚文化,它只是来自社会底层的街头无所事事的浪荡子们愚蠢而嘶哑的叫嚣,是年轻人荷尔蒙分泌过盛的荒唐衍生物,是末世的徽章,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一次大规模的摇尾乞怜。它不是艺术,是躁音,煽动性是它或许具备的一丁点意义。朋克应成为过街老鼠,要人人赶打。与之截然相反的是另外一些人的看法,他们热爱朋克,认为这其实是一次大规模的造反,而且造反有理。朋克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最诚实的摇滚乐,是摇滚精髓最坦荡、最狂野、最放肆的诠释,是摇滚精神的核心、灵魂与脊梁。什么是朋克?朋克是建筑在背叛基础上的对当代文明颇为精致的嘲讽与破坏,他们以为人只有勇于敢于说:不!”只有敢于去抹杀那些企图将你窒息死的清规戒律,只有敢于向发光的圣体上吐痰,人们才会不断前进,才会找到真正隶属于自己的充满真正人性的幸福。关于朋克,至少有这两种旗帜鲜明的态度。或许还有第三、第四种,但是——这些解释与观点对吗?或许。我只能说或许。 我最近一次听的国内摇滚作品是“无能的力量”还是“演义”已经想不起了。但后者在手边,可能是最近听的:)“演义”我只想说一句,唐朝老了。激情不在,但是更有理性;没有新意,但还不算是垃圾,比其他……哦,不说了,题目就是不骂中国的摇滚了:) 想想九三年拿到“梦回唐朝”时的震撼,我记忆尤新。长时间的满耳外语,突然有国人的声音,实在是高兴的不得了。那时对他们的崇拜就和崇拜LED ZEPPLINE一样。不过后来随着时间的演绎,对他们专辑的进一步解构,说句实话,他们的水平也就是一般的重金属音乐上融合了中国的文化,在特殊的年代具有特殊的意义。 相比之下,更具有中国音乐代表性的是老崔和当年的魔岩三杰。老崔其实是一个真正的摇滚者,在某种意义上,他可以和BOB.DYLAN相提并论。他的巅峰,我始终认为是”红旗“那张,虽然先后遭禁和解禁,被人骂的体无完肤,不论是摇滚评论还是社会评论。但是,如果你能耐心的听一次,那你就会发现很多形式下的内容。我一共听了六十次,前前后后,最多的时候是每天一次,每天都会觉得新的东西冒出来,只有一点不变,那就是对老崔的佩服。最早不喜欢权威,因此也不太把老崔放在眼里。从那以后,又回头听了他的老歌,真的是好象是走进了一个被我遗弃的天堂:)不得不说,音乐素养还是他高,就好比大家少爷和野孩子比教养一样(现在的拥迈们不要砍我)。“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其实就是早期老崔对”红旗“的一种风格尝试。他一直求变,而不囿于一格,这也正是大家骂他的原因。但是为什么我们说NEIL YOUNG是大师,就不能容忍老崔呢?的确,“力量”里是有很多电子和JAZZ的成分,其实今天音乐进一步融合,很难一定确定某种风格是否属于某种流派了。老前辈们都试过乡村等等的流派,那老崔加点其它的风格有何不可呢? 魔岩三杰,曾是我们的希望,但何勇过于纯真,张楚太是理想,豆子又那么的世故,所以注定了不会有结果。但他们的作用是无法比拟的,正是他们的成功,带动了中国摇滚的发展,才会有今天的如此之多的所谓摇滚。当然,很多人都有贡献,不是一两个人的:) 后来张炬死了,我就不再过问国内的摇滚了。其实很长时间,大家在什么是摇滚上还是很模糊的。在电台里,我听到过人说那英是摇滚,这当然夸张了。但是田姐和小谢说是摇滚就是惑人耳目了,动力火车,怎么看也不是,还有...总之,大家还没搞清谁是摇滚,倒不是说大家不好,只是说明了一点,现在音乐在融合,像六七十年代那么具有标志性的摇滚已经很少了。 但少归少,并不是说阿狗阿猫都可以玩摇滚。我们可以不玩真正的摇滚,但不可以借着摇滚的名义亵渎她。而现在的摇滚斗士们做的就是这项工作:)甚至总是那几个三和弦也叫摇滚,呵呵,不说了,又有违宗旨了。 我不相信我们没有创造力,我只知道我们曾辉煌过,看见过希望。音乐是一种沉淀,是对民族和文化的反思,也是精神的解放。自然不是无赖骂街那么简单的。摇滚要有自己的,因为她本就是民乐,所以不能强学别人的,妄自菲薄。摇滚又是一种多元的世界文化,所以也不能闭门造车,自以为是,看谁谁不对。到现在,也许是我听大不多,不关心下一代:)但是,从听的为数不多的地上和地下音乐来看,心态还是不很好。也许这句话我不配说,但我想,这里也不能顾及自己的形象了,总是要有利发展为好:) 没有菜料做不了好菜,没有生活就不会有摇滚。不知道这个比喻对否。 老实说,上面这么些东西想把Rock N’ Roll说清楚是不可能的,了解个大概吧...摇滚绝不是抱个吉他乱弹一气,绝不是一种噪音,也绝不是社会底层人才玩的。。如果说R&B是一种生活方式,那么Rock就是从生活中升华出来的东西。是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精神。摇滚博大精深,oooo认为凡是流行的,只要是表现抽象的事物恐怕都可以归为摇滚。甚至可以将New Age归为摇滚!大音量,金属声不是摇滚!摇滚歌手之所以用它是为了打开你闭塞的心扉。。呵呵,这是oooo的解释,实际上这是他在宣泄自己,当然也希望影响你。 摇滚在中国还没有市场... oooo现在很少,或者说极少听摇滚了,也许年级大了,听不动了。唉~ 其实摇滚不是听的,而是感受的...。 现场,只有现场才能真正体会什么是摇滚... ;) 也不一定,应该说才有可能体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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