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257

托尼小吃货
首页 > 英语培训 > 乐宁英语起诉书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十米之上

已采纳

因为两个人结婚之后一直都没有感情,可能老了之后也想冲动一把,做出不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乐宁英语起诉书

225 评论(12)

继续改一个

我是学法律的 民间借贷这一块立法不健全 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会考虑案件的影响力来判定案件的性质 这也是他们的自由裁量权赋予的合法权利

342 评论(15)

Elaine暖阳

是的,你可以去凤凰网去搜索吴英。比较公正,也可以在东阳吧,看看,也可以去吴英吧看看,

345 评论(9)

幸福的小猫zz

从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009年12月18日下午一审被判死刑,28岁的吴英走过了极不平凡的3年。吴英的罪名是“集资诈骗罪”,在民间金融极为活跃的浙江,尽管有丽水集资案主角杜益敏被判死刑的先例,吴英的死刑判决结果依然引发了公众、包括法院内部人士在内对其罪是否至死的争议。在浙江,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泾渭从来不分明。显然,在吴英案上,吴英的罪与罚,死与非死,已不再只关乎个人。正如财经专家吴晓波评论所言,这一案件是中国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背景下发生的制度性悲剧。在被警方控制2年10个月零11天后,2009年12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28岁的吴英听到的是死刑的一审判决。超乎很多人的想象,在长达近一小时的判决书宣读过程中,吴英一直镇定自若。即使听到“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的最后结果,吴英脸上依然看不出异样的表情。作为家中长女的她,反而在被带离法庭时嘱托家人“你们都保重”。但刚走出审判庭,吴英即流下泪水。对吴英来说,这是一个迟到许久的判决,结果近乎残酷。尽管律师给她做的是无罪辩护,但在二审、终审判决公布前,吴英无法预知自己的命运能否出现转机。自浙江东阳本色集团组建伊始,本报记者一直追踪报道本色集团的发展和陨落状况,全程见证了吴英纷繁复杂的3年人生轨迹。起步美容业与东阳市大部分年轻男子一样,吴英父亲吴永正1979年就远到甘肃玉门做包工头。吴英出生不久后就被父母带到甘肃,除了春节等偶尔跟父母回家外,吴英的童年一直在西北度过。吴永正一心想生个儿子,结果一连生了4个女儿。7岁时,吴英被送回东阳,在塘下村小学读书。吴永正说,4个女儿中数吴英读书最好,小学几乎每学期都是三好学生。但到北江镇初中后,吴英的成绩开始下滑,1995年7月毕业后,吴英干脆不想读书了。吴永正当时正忙于在甘肃打一场耗时8年的官司,没有太多精力管吴英的事情,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里学美容。在东阳,吴英的姑姑是最早做美容生意的。在这家叫“吴小珍诊所”的美容店,吴英学了一年多,就跑到宁波慈溪,与人合伙开了家美容店。此时,吴英才15岁。在慈溪期间,年轻的吴英结识了许多人。若干年后,俞亚素等一干宁波人,成为最早借钱给吴英的放贷者。吴英在慈溪呆了半年左右,即回到东阳,告诉父亲想继续读书。吴永正四处找人,总算连人带户口地把吴英安排到2年制的东阳市技校学习。但让吴永正失望的是,读了1年半后吴英又有了经商的念头,辍学离校。吴永正只有安排吴英重新到姑姑处学美容。他认为,吴英只有学到一门手艺,以后才能过上好日子。2000年,还在吴小珍处学美容的吴英认识了东阳人周红波。次年,两人订婚。此时,吴英已积累了不少客源。以周红波为主要出资人,吴英出任老板,两人在东阳市区十字街开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店。2002年6月,吴英和周红波登记结婚。2003年8月,吴英盘掉原来的美容店,在周红波家所在的西街,新开了“贵族美容美体沙龙”,生意越加火爆。当地人士透露,东阳市某些政府机关的女公务员,都成为吴英的长期客户。在美容店,吴英积累了众多人脉基础,亦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为了从广州等地进货,吴英开始到处出差,甚至连丈夫周红波都不清楚她具体去过哪些地方。在经历“贵族美容”的初创期后,周红波转而在市区好乐多超市租下摊位,做起水果生意,美容店此后由吴英一人打理。2005年3月,吴英从别人手中接过喜来登俱乐部,成为俱乐部的新老板。在重新装修后,喜来登成为当时东阳条件最好的KTV之一。一个月后,吴英又在东阳开出千足堂理发休闲屋。此后,她还在义乌开出千足堂分店。吴英被刑拘后,作为唯一没有查封的实业,义乌千足堂直至今年还在吴英父亲的坚持下维持经营。2006年2月,吴英在母亲老家湖北荆门,开设了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次月,吴英又在浙江诸暨,注册成立另一家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始介入民间借贷、铜期货等交易。本色神话25岁即拥有数百万身家,吴英在同龄者中无疑已是一个佼佼者。不过事后看来,她之前所做的一切,似乎只是为组建本色集团做热身。2006年4月开始,本色集团突然在东阳横空出世:本色商贸、本色洗业、本色广告、本色酒店、本色电脑网络、本色装饰材料、本色婚庆服务、本色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册,仅当年8月14日,吴英就一口气注册了3家公司。吴英的本色版图,直至当年10月10日本色控股集团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方才组建完毕。本色引起当地人注意的,最先是免费洗车(但必须在车牌处贴上本色的logo)和免费洗衣服务(洗衣每天限100件,每人限2件),其次是连续3次掮款:东阳西宅小学80万元,磐安贫困学生50万元,东阳光彩事业500万元。吴英最大的手笔,则是房产投资。仅几个月的时间,她即投入近1.6亿元,其中包括:东阳博大房产2200万元,通江花园近3000万元,望宁公寓5000多万元,湖北荆门1400万元,浙江诸暨近300万元等。吴英所购房产,大部分为沿街商铺,三年过去,这些房产都已大量增值,不过对身陷囹圄的吴英来说,这些增值已经于事无补。本色集团成立后,吴英对酒店的经营情有独钟。本色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本色假日酒店一气组建后(有些尚在装修即被查封),吴英还准备在全国复制这一概念,并在义乌开出了第一家连锁店。2006年10月底,因为杭州、上海几家媒体的连续报道,吴英及本色集团开始闻名全国。本色集团高层甚至对外宣称,本色在购买物业和装修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亿元,但没有一分钱是银行贷款,全部是自有资金。2006年11月1日,吴英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畅谈一个多小时。吴英将数亿元“自有资金”来源,归结为期货、炒房、美容业3个渠道。事实上,此时吴英的资金链已经趋紧。12月底,本报记者再次采访吴英时,她刚脱离义乌几个债权人的软禁,回到东阳。本色集团资金紧张的情况此后可见一斑:先是东阳、义乌等很多民间借贷人频频向吴英催债,然后是本色集团4900万元假汇票被没收、光彩事业500万元掮款被本色收回。2007年1月24日,吴英被迫在杭州举行了一个小型记者见面会。尽管她的一些说法已不能自圆其说,但吴英依旧保持乐观,且欣然与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媒体记者一一合影。此时的吴英未必料到自己即将面临牢狱之灾。两周后的2007年2月7日晚10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正在北京筹措资金的吴英被东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0日下午,本色集团亦被查封。从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本色集团的神话只存在了短短10个月。庞杂的民间借贷网在吴英被刑拘前,包括媒体在内,几乎无人知道,本色集团投在东阳的数亿资金究竟来自何方。直到相关案情公布,吴英的资金往来脉络方才清晰:几乎所有的资金都来自民间高利贷。已知的银行贷款,只有工商银行[4.17 0.72%]东阳支行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吴英案的《判决书》认定,早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公司前,吴英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息,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等人处集资1400余万元。这些人大多系吴英在宁波慈溪认识的朋友,或此后经人介1979年出生的义乌人杨军,然后通过杨军认识了杨卫江,并借到了首批资金600万元。杨军与骆华梅认识,而原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队长林卫平正是骆华梅的表哥,吴英就此认识林卫平。2006年3月30日,吴英以到广州投资白马服装城商铺缺少资金为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首批500万元,此后经常每隔几天就有数百乃至上千万元的借款入账。至2007年1月5日最后一笔200万元入账时,短短9个月时间,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4.7亿元。经杨卫江介绍,吴英又认识了杨卫陵,并与其合作投资铜期货。在期货投资出现4740万元亏损的情况下,吴英仍然“信守诺言”,归还杨卫陵等人3300万元投资,并“支付利润”1400万元。此后,吴英又经杨卫陵等人介绍,认识了律师杨志昂,并从杨志昂处借到3000多万元。法院认定,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亿元。而吴英之所以能持续借到巨额资金,缘于其支付的利息高昂且早期能按时支付利息。2008年4月16日庭审时,吴英承认,她向林卫平等人所借资金年回报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达到100%,到后期资金链出现问题时甚至出现“3个月回报期”—即三个月的利息达100%。即使不算利滚利,年息也在400%以上。事实上,到2006年10月底,即吴英开始为媒体关注时,本色集团的资金链已经接近断裂。12月底,一起“绑架案”的发生,更令其雪上加霜。据吴英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12月21日至28日,因债务纠纷,她被义乌市的杨志昂、杨卫陵的杨氏家族成员软禁。吴英及其家属称之为“绑架”。“绑架期间,先后到过杭州、温洲、安徽马鞍山、江苏镇江,对我进行搜身、猥亵,扬言要将我杀死抛入江中,并强迫我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将我携带的现金数万元、现金支票330万、银行卡数张(强迫告诉密码)洗劫一空。12月27日他们派人到东阳将我上亿元的珠宝拿走,又在同日将我公司的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29辆汽车的全套文件及有关财务凭证全部拿走……”吴英说。吴英报案后,当地公安一直没有立案,两天后,本色集团收到一封装有两颗子弹的信封。量刑争议按照吴英家属的说法,吴英想过被债权人绑架,但从未想过被公安拘留。2月9日,即吴英被刑拘2天后,吴英家人在北京和东阳同时向警方报案。时代周报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显示,2007年2月9日,在吴英不知下落的情况下,吴英父亲吴永正、丈夫周红波、本色集团常务副总蒋辛幸等人,同债权人林卫平、骆华梅、徐玉兰等人一起在本色概念酒店开会,商讨对策。最后各方达成共识:在吴英出现之前,本色集团授权由林卫平管理。林卫平等人还提出以借贷资金入股,但入股一事因股份比例未谈拢告吹。林卫平是义乌有名的资金掮客,一人就向吴英放贷4.7亿元,超过吴英借贷资金的一半,案发时吴英尚欠林卫平借款3.2亿元。而法院认定吴英最终“集资诈骗”的金额,不过3.8亿元。让与会各方没有想到的是,林卫平、骆华梅两人开完会刚走出本色酒店,即被东阳警方刑事拘留。次日,本色集团被查封,来自义乌的掮客杨卫陵、杨志昂被拘留。此后,徐玉兰、杨军、杨卫江3人亦先后被刑事拘留。3月16日,吴英、林卫平等8人同时被批准逮捕。吴英案就此尘埃初定。今年1月22日,东阳市人民法院对涉及吴英案的林卫平等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7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定罪处罚,刑期从18个月至6年不等。其中林卫平向71人和1个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6515万元,除吴英外在义乌还有其他上线,借贷总额甚至超过吴英,然而只获刑6年。与林卫平等人的宣判较为平静不同,吴英案的审理,颇费波折。在今年4月16日吴英案开庭前,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08年2月和10月各起草了一份起诉书。在第一份起诉书中,吴英的罪名是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项,且两个罪名的主体都是本色集团,吴英作为本色集团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被告。而在第二份起诉书中,罪名和主体都发生了变化,起诉罪名为集资诈骗,吴英作为个人被列为被告。在东阳市检察院起诉阶段,吴英与林卫平等8人一起被起诉,但由于量刑规格发生变化,吴英被独立出来,其一审地点由东阳市人民法院更换为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诉方也由东阳市检察院变更为金华市检察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在刑法上区别很大,前者最高量刑是10年,后者最高量刑是死刑。”在今年4月一审开庭时,吴英辩护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给吴英做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围绕吴英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该案属于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吴英的罪名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3个焦点,展开激烈交锋。“据我们了解,吴英借来的钱只是朋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并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也没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于公司经营上了,并承诺归还。所以我们认为吴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能算民事纠纷。”杨照东说。但在一审宣判时,辩护律师有关上述3个方面的辩护,未被法院采纳。吴英成名、被绑架和被刑拘后,吴英及其家人曾先后聘请过3任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所在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在业内颇有名气,杨照东目前还是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此次宣判,杨照东因另有安排没有到庭。但对吴英最为不利的,是此前浙江丽水集资案主角杜益敏案的宣判。同样以“集资诈骗罪”入罪的杜益敏经最高法院复核,最终被执行死刑。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吴英案的开庭宣判是2009年12月18日,但判决书的落款时间为2009年10月29日。这意味着,早在宣判前40天,吴英的死刑判决已经认定。民间借贷困局吴英一审被判死刑后,民间对吴英是否罪该至死议论纷纷,即使在金华市中院内部,亦有不同声音。尤其在网络上,同情吴英、认为其罪不当死的观点,占据一边倒的位置。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围绕吴英是否应被处极刑的激烈争议,事实上是对于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长期争议。在民间资本充裕的浙江,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加上民间资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间借贷一直盛行,尤其在温州、金华等地。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资诈骗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1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集中爆发,涉案金额近百亿。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通常很难界定,罪与非罪,泾渭并不分明。2008年12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曾联合下发一个主题为“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指出,“为生产经营所需,以承诺还本分红或者付息的方法,向相对固定的人员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不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或者集资诈骗犯罪”。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认为,杜益敏、吴英等诸多人物的出现,是在现有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的背景下发生之制度性悲剧。一个很可能的情况是,再过若干年,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杜益敏和吴英们的行为应是符合商业规律和合法的。在12月22日发表的《非法的吴英与“合法”的贪腐》一文中,吴晓波得出一个结论,当代中国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所有重要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推进的,因此具备了非法的天然特征;而众多高级别的贪腐都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因此在表象上看往往是合法的。吴英的罪与罚,死与非死,显然不仅仅是吴英一个人的事。

337 评论(14)

美洋洋童装店

说出借钱这事我心里非常苦恼,我借出去的 总是我就要不回来那?为什么我更没有起诉他们那?就因为都是我家最亲的亲戚。比如我小孩的舅舅他儿子买车结婚借我13万块钱的时候说好的三年四年给我,可是三年四年已经过去了,到现在还没有还我一分钱,可惜他儿子去年年底又离婚了,我现在只要让他归还我 的事情他两口子就会说一句话没有。还有我大姑姑家的大女孩我表妹家借了我5万块钱,现在都五年了只要我问他要钱,一句话没有,二句活要血一小盆,第三句话要命一条。我小姑家的儿子问我张嘴就借5万块钱三个月就还我,我家里实在没有那么多我借给他1万块钱,三个月过去了,我一问他要 他说好明天就给我转过来。两天回去了再给他打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现在都两年了。我一直在想像这样最亲的亲戚那是亲戚,分明就是骗子。可是我和他们有一点血缘亲情关系,说句评良心的话我也不忍心去起诉他们。

不起诉,多数是觉得起诉了也没用。

借钱不还的债务人多数是没有能力还款,或者名下已经没有任何财产的情况。客观说,从还款的目的来看,即便官司胜诉,即便法院强制执行,可能也未必能够拿回钱。所以有的人觉得起诉不起诉,效果都一样,也就懒得去折腾。

那对方没钱,到底要不要打官司?其实还是建议打官司。

第一、诉讼时效问题。目前的 诉讼时效期为3年 ,若债权人没有在时效期限内起诉,那到时候就真的可能官司败诉。

第二、只有诉讼及执行,我们才能查明对方的财产情况。若是法院债务有转移财产,可以提起债权人撤销诉讼。若是有其他拒不执行行为,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甚至是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第三、法院的惩戒措施。我们法院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

一、怕麻烦!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固定证据到写诉状,再到开庭,到判决,最后到执行,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非专业人士未必能摸清门路。

二、诉讼需要成本!请律师写份诉状需要几百块钱,而且这个钱是不能让被告出,如果自己对诉讼一窍不通,还得花几千上万元聘请律师,这又是一大支出。官司未必能赢,即便赢了,也未必能拿得到钱!

三、执行难!往往欠钱不还的人,已经是山穷水尽了,就算官司赢了,被告未必有财产供执行!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的官司还是还是很少有人去打的。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起诉难,一些亲戚朋友间的借款出于信任和面子,当时并没有写借条,起诉证据不足,许多人也不懂如果起诉,请律师还要花一笔钱,二耗时耗力,从投起诉书到结案至少半年以上,三费劲打赢了官司也不一定就能要回来钱,据统计民事诉讼纠纷案有80%多是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一些债务人是真的没钱还,还有相当多的老赖是跟你借钱时就没打算能还你钱,早就提前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了,法院执行时老赖名下已无可执行财产。对许多债权人来说,如果借出的钱不是太多,就只当是花钱买教训,不会再起诉。

这就是 社会 ,不起诉的人是从亲情和友情角度思考问题,不好意思占居了主导位置,不知道你有无想到,他困难你不起诉是善良美好的,他有钱享受着比你高的消费,你还不起诉变成了什么?只会让他变的更不好。

在生活中看到债权利益得不到保障的例子,简直痛心疾首,深入了解后发现并非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对借钱不还的人放弃起诉权力一般是基于以下三个原因:

我国在过去的几千年以来一直沿袭着基层自治的乡土文化,乡里乡亲有什么矛盾首先是自行解决,解决无果会找有威望的长辈调解,法治精神直到“依法治国”后才渐渐被大家所知, 法治思维在民事领域深入人心尚需要时间,相信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债权权利。

诉讼是一件比较专业且费时、费力、费钱的事,大多数人不具备这项技能,请专业律师来处理,律师费至少也是5000元起步,金额低于10000元的债权就显得不划算了。

再者,借款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往往由于金额不大,无借据,难以胜诉;催收很少刻意保留证据,致使原本已有的证据因过了诉讼时效期而丧失胜诉权。即使是证据充分,又在诉讼时效期内,从立案到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再到最后的执行,一系列程序走下来快则大半年,慢则二三年,甚至更久,根本经济。

这一点在熟人之间比较常见,也是债务人逾期后没有撕破脸的重要原因——今天张三借李四的钱虽然没有还,明天李四又借李四的车免费使用,后天李四又为张三介绍对象。

熟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千丝万缕,小账上是借钱不还,只要一算大账,会发现根本算不清楚,于是乎双方都保留着一份底线,只要不突破底线,谁也不愿意对簿公堂。

起诉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必要手段,会把关系搞僵硬,起诉走程序,借款人不还钱会被列入失信和限高名单,对于正在努力挣钱还账的人是一种打击,做什么都会受限制,再加上最近这几年整体经济形势下,借款人挣钱还钱可能性会更小,一棒子打死这事就活不起来了。

事情都有两面性,对于那些借钱不还人,不但要起诉,还要积极发现借款人有价值财产线索,他们别忘了,还有一款罪名叫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这可是刑法罪名哦[捂脸][捂脸][捂脸],欢迎老赖品尝。

以我亲身经历,来解答下这个问题吧。

我一发小,借钱借遍了我们一帮同学,有人甚至直接抵押了房子介绍给他,结果这垃圾拿借来的钱吃喝嫖赌,全都造完了。最后欠款1000多万无力偿还,还跑路了。找到他们家,家里人根本不管。据我所知有的人借钱时候根本没让他打借条,想着毕竟是认识多年知根知底的。谁知道这家伙就是个骗子。

总结下来说就是三点。

1、借款人多少跟借出人有各种 情感 上的联系,所以很多时候借出人会好面子,不好意思要钱。

2、诉讼法律程序复杂,成本太高。我这里说的成本有两方面,一个是金钱成本,一个是时间成本。很多时候出借人去起诉付出了金钱不说,还会搭上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到法院宣判以后,发现债务人根本没有什么财产可以偿还欠款。这时出借人拿到的只有一纸空文,出借人那种感觉才是真的如鲠在喉。所以很多时候这种欠款的回收,很多出借人宁可找民间力量都不愿意去走司法程序。

3、有的时候有一种情况是借款人直接跑路连JC都找不到,或者是因为这种事情太多了根本不想找。正途走不通,只能放弃了。比如我那个跑路的垃圾欠我钱,我报警后到现在这么久了都没下文。

既然你能借钱给他,至少证明你们之前的关系不一般,不是亲戚也是朋友,虽然对方借钱不还但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翻脸起诉,或者还完全没有到那个地步,也或者借款金额少,没必要走这一步。

起诉没钱,更还不上,法院执行也没钱,欠款人坐牢,出来还是没钱

285 评论(11)

倔强小饭

我要重新找回自己的力量随意久了会稀里糊涂如梦初醒之前错配的欢愉l

336 评论(15)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