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瓜小咪咪
约翰尼德斌
现在改成了电子电气员,请访问一些航海类院校的网站参考。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电子员发证的强制性最低要求1.每个在主推进装置为750kW或以上海船上任职的电子员应持有适任证书。2.每个证书申请人应:1)年龄不小于18周岁;2)已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组合车间技能培训和认可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中有不少于6个月是作为包括符合《STCW规则》第A-III/6节要求的船上培训在内的认可的培训计划的组成部分,并在认可的培训记录簿中记载,或具有不少于36个月的组合车间技能培训和认可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中有不少于30个月的轮机部海上服务资历;3)已完成认可的教育和培训,并达到《STCW规则》第A-III/6节规定的适任标准;并且4)符合在《STCW规则》中规定的接受安全熟悉和基本培训或训练,并应达到该节所规定的相应适任标准;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书的适任标准;圆满完成着重于消防组织、战术及指挥方面的消防技术的高级培训,并应达到该节规定的适任标准;医疗急救的适任标准。3.各缔约国应对在2012年1月1日前签发电子员证书所要求的适任标准与《STCW规则》第A-III/6节规定的发证标准进行比较,并应决定是否有必要要求这些人员更新其资格。4.如果海员在本公约对该缔约国生效前的60个月内有不少于12个月的时间在船上相应的职位上服务并达到《STCW规则》第A-III/6节规定的适任标准,则该缔约国可认为其已符合本条规则的要求。5.尽管有以上第1段至第4段的要求,缔约国可以认为有适当资格的人员能够履行第A-III/6节的某些职能。五、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电子员培训和发证的指导除《STCW规则》A-III/6规定的要求外,鼓励缔约国将决议A.702(17)述及的关于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的无线电维护指南纳入其培训计划。电子员最低适任标准规范1. 每个电子员证书申请人应按要求表明其有能力承担附录表中第1栏所列的任务、职责和责任。2. 发证所要求的最低知识、理解和熟练列于附录表中第2栏中,并应考虑本规则B部分给予的指导。3. 每个证书申请人应提供已达到附录表中第3栏和第4栏中所列的适任标准的证据。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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