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lwithjada
四者的概述不同:1、FOB的概述:FOB(Free On Board),也称“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2、CIF的概述: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3、C&F的概述: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指定目的港。4、CFR的概述:CFR是Cost and Freight的简称,中文意思是成本加运费,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拓展资料:四者的相关规定:1、FOB的相关规定: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2、CIF的相关规定: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3、C&F的相关规定: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4、CFR的相关规定: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四者的注意事项不同:1、FOB的注意事项:(1)我国外贸企业应严格按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止买方找到借口拒付货款。(2)国外代收行最好不由进口人指定,若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3)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在使用D/P方式时要特别小心谨慎。CIF的注意事项: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被装上承运人船舶时即完成交货。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C&F的注意事项:在CFR术语下,一定要注意装船通知问题。因为在CFR术语下,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自行办理保险,因此在货物装上船前,即风险转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是CFR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INCOTERMS强调卖方必须毫不迟延地通知买方货物已装上船。否则,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攀爬—蜗牛
C&F 价格包含成本和运费,英文的全称是COST AND FREIGHT。指的是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以及运费,但是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之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者是损坏以及发生事故之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的港的船舷之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了.另外还会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CIF价格包含成本、保险费和运费,英文的全称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指的是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以外,卖方还必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海运保险并且支付保险费。中国保险公司1、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我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它的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世界500强的企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过许多年的发展,公司的业务已经涉及寿险、养老险、健康险以及财产险等多个领域。2019年,中国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高达43060677.17万元。2、平安人寿。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是我国目前的第二大的寿险公司,也是一家世界500强的企业,中国平安的总部位于深圳,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平安已经形成了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融为一体的金融服务集团。3、太平洋人寿。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总部位于上海,保险公司提供了包括人身险以及财产险在内的投资理财和资产的管理服务。4、中国人保。中国人保公司是属于中央金融企业的,是一家综合性的保险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以及健康保险等领域。5、安邦人寿。安邦人寿公司是于2010年成立的全国性的寿险公司,安邦人寿的主要经营范围涉及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等领域,2019年安邦人寿原保险的保费收入高达11419731.88万元。
天秤座dan
FOB、CIF、C&F、CFR有3点不同:
一、四者的概述不同:
1、FOB的概述:FOB(Free On Board),也称“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2、CIF的概述: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
3、C&F的概述: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指定目的港。
4、CFR的概述:CFR是Cost and Freight的简称,中文意思是成本加运费,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
二、四者的相关规定:
1、FOB的相关规定: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CIF的相关规定: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3、C&F的相关规定: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4、CFR的相关规定: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三、四者的注意事项不同:
1、FOB的注意事项:
(1)我国外贸企业应严格按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止买方找到借口拒付货款。
(2)国外代收行最好不由进口人指定,若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
(3)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在使用D/P方式时要特别小心谨慎。
2、CIF的注意事项:
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 。
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被装上承运人船舶时即完成交货。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买方应注意到,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3、C&F的注意事项:
在CFR术语下,一定要注意装船通知问题。因为在CFR术语下,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自行办理保险,因此在货物装上船前,即风险转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是CFR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INCOTERMS强调卖方必须毫不迟延地通知买方货物已装上船。否则,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4、CFR的注意事项:
(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2)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质证书与产地证明。若出现这类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FOB(贸易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if(成本费加保险费加运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本加运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FR
出走的熊猫
1、FOB: 是Free on Board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2、C&F: 即“Cost and Freight”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3、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4、FCA: 即“Free Carrier“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是“货交承运人”。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及时通知买方。
5、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处理,并及时通知买方。
6、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
7、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工厂交货(指定的地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8、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近船边,即完成交货。
9、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其中文含义”运输终端交货“。使用该术语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10、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的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扩展资料:
贸易术语的作用: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一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的义务都有统一的解释,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早日成交。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各种贸易术语对于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由谁负担都有明确的界定,买卖双方比较容易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由于贸易术语由相关的国际惯例解释,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争议,可通过国际贸易惯例解释。
4、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贸易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术语
萌哒哒的Ashley
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CIP的概述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卖方义务1、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2、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3、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依通常路线及习惯方式,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约定点。4、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5、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控制下,并及时通知买方。买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2、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3、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CIP术语注意事项1.正确理解风险与保险问题按照CIP术语成交的合同,卖方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但是货物在从交货地运往目的地运输途中的风险却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的投保仍属代办性质。根据《通则》的解释,一般情况下,卖方应按双方约定的险别投保。如果未约定险别,则由卖方按惯例投保最低的险别。保险金额一般是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加成10%办理。并应采用合同中的货币投保。卖方一般无义务加保战争、罢工、暴乱及民变险。但是在买方的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额外费用的情况下,卖方也可以办理。因此,CIP术语中买卖双方的风险与保险出现分离,是使用这一价格术语时应特别注意的问题。2.应合理确定价格与FCA相比,CIP条件下卖方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费用。他要负责办理从装运地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及其运费,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这些都要在价格构成中体现出来。所以,卖方对外报价时,应认真核算成本和价格。在核算时,应考虑运输距离、保险险别、各种运输方式和各类保险的收费情况,并要预计运价和保险费率的变动趋势,以防止盲目报价,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从买方的角度讲,对卖方的报价也应认真分析研究,做好比价工作,以免付出过高的代价。总之,在FCA、CPT、CIP之间,价格应依次增加,否则就是不合理定价。3.应了解CIP与CIF的异同点CIP与CIF有很多相同点,这表现在,它们的价格构成中都包括了通常的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这是卖方都要承担的。另外CIP和CIF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风险转移和责任费用的转移问题都是分离的。CIP与CIF的不同点,主要是适用的运输方式。CIF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而CIP则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其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以及有关责任和费用的划分自然因运输方式不同而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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