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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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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大华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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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指联邦制国家的中央政府。联邦政府通常出现于中央政府对地方掌控力较低的国家,或出现在地方意识强的国家。和中央集权制相对,联邦制为一种地方分权制,其宪法将绝大多数的政府权力划分给地方,而中央政府只能负责有限的事务,但是中央通常都保留有对于军事、外交和财政的权力。中文名:联邦政府外文名:federal government体制形式:单一制联邦制你可以通过下边更深一步了解。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1)是关于自治、非集权、多样性的宪制安排。它有两个基本的建构原则,第一,制定一部有严格修改程序的宪法,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州、省、邦)之间分割国家权力。全国政府管理国防、外交、统一大市场等与全国人民密切相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与各构成单位人民密切相关、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都由各构成单位政府管理。第二,各构成单位人民有自治或自组织权。(2)各构成单位议会议员、政府首长,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3)绝大多数联邦国家的构成单位并且有自己的宪法,规定自己的政府组织形式。(4)此外,联邦制还有两个并非不重要的原则:联邦议会一般实行两院制,其中一院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另一院由各构成单位选举或任命的代表组成;(5)当联邦与各构成单位发生权力冲突时,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联邦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依据宪法裁决。 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它们在国家中具有很高的、独立的地位。国内许多研究外国政府制度的学者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实在是出于本土成见的一种严重误解。从性质和功能上说,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是实现全国政府目标的手臂,(6)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却并非如此。根据联邦制原则,全国政府与构成单位政府并不是核心与边缘、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具有不同权力、职能范围的政府之间的关系。它们彼此独立,权力都有限制。各构成单位也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们与联邦在不同范围内分别行使统治权。当然,它们也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主权国家。并且,联邦是全体人民建构的永久性共同体,是任何构成单位或群体无权随意取消的主权国家。(7) 现今世界上的联邦国家,多数是在原来就存在的小型共和政治体基础上联合而成,也有的是通过政治改革将以前的单一制国家解构或者说重组成联邦共和国。而联邦制就起源于过去的小共和国为增强军事力量和谋求共同发展的深切需要,它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同盟,甚至遥远的《圣经》时代。 据《圣经》记载,以色列诸部落为了摆脱埃及法老统治和对外帮作战,曾结成紧密的同盟(公元前12世纪——722年)。(8)古希腊的城邦国家结成过著名的安菲替温尼同盟,进行了与波斯的战争,在希腊晚期,又出现了名垂青史的亚该亚同盟、埃托利亚同盟。同盟的名称叫sympoliteia,意思是“共同的公民生活与政治生活”。(9)这种结盟传统,在中世纪和近代的欧洲,仍绵延不绝。始于9世纪的德意志邦联,是当时存在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同盟。1291年,为了抵抗哈布斯堡王朝的进犯,中欧的三个自治市签署永久联盟条约,结成了后来发展到有13个成员的瑞士同盟。16世纪宗教改革时代,面对天主教会和世俗政权的双重迫害,新教徒在荷兰境内组成了尼德兰联省,它迅速强盛起来。但这些同盟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联邦国家(federation),与后者相比,是松散、脆弱的,学者们称之为“邦联”(confederacy)以示区别。这一点非常重要,下面将进一步说明。 历史上的邦联,首要目的是共同防御,其次才是共同发展。作为国家之间的联盟,邦联实际上是指挥加盟成员采取共同行动、协调彼此关系的政府间组织。它们的组织形式一般都很简单,最重要的机构通常是一个由各成员邦代表组成的议会,没有行政和司法部门。邦联在对外方面也没有完整的权力,加盟成员握有军事实力,外交上的独立性很高。这是一种以主权国家政府为管理对象的“政府”,不可能是不脆弱的。翻开它们的历史,虽然可以看到联合所带来的显著好处,甚至战胜强敌的辉煌篇章,但也到处写着猜忌、不公、争斗、内乱、分裂,并不乏被外部势力离间和征服的悲剧。(10)联邦制正是在吸取了过去邦联制的教训后,通过制度创新而形成的一种紧密的、现代的新型共同体。它的发明权属于美国。美国1787年宪法运用主权共和国组织政府的原则,来设计共同的政治组织,并明智地划分了共同体与构成单位的权力,赋予共同体足够的手段追求联合起来的好处,建立了一个直接对公民行使权力、三权鼎立的完备的共同政府,从而在历史上第一次将邦联改造成了联邦——联合而成的国家。(11) 西方联邦制的产生与一种特殊的政治学说密切相关——著名的契约论。英语federal一词,来源于拉丁文foedus,意思是“契约”、“协议”。但英语中牵涉“契约”的词不止一个,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它来描述一种复杂的政制呢?这是因为federal有独特的宗教和历史含义。foedus与《圣经》中的brit(希伯莱语)同义,与上帝有瓜葛,因而是一种非常“神圣”、“严肃”、“重大”的契约。federal还与fuadal(封建)相似,而封建是与中央集权对立的一种前现代政治结构。(12)据《圣经》记载,上帝曾与其“选民”以色列人立约,承诺帮助他们,以色列人之间也有一个附属协议,承诺共守“十戒”等上帝的约法。到了16世纪,阿尔色修斯等信奉新教的思想家(13),为了反对君主专制,将源于神学的契约观念与中世纪封建 (fuadal) 制中的自治精神结合起来,宣扬以契约(同意)而不是暴力为基础建立政治组织的学说,主张一种不同于中央集权、包含着自治精神的国家结构形态或者说建国道路。(14)两个多世纪后,美利坚、加拿大等地的人民在封建制已没落的历史背景下,继承了其自治精神,运用契约即宪法建立了多中心、非集权而又统一的现代国家。 联邦制作为多中心、自治、非集权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有着巨大包容性的政治体。自其诞生以后,人们不仅用它来将分散的政治体结合成统一的国家,还用它来在统一的国家中实现不同种族、民族、语言、宗教、文化、习俗的人民和平相处。虽然人们的联邦制实践有成功也有失败,但实行联邦制或引进其某些制度安排,是迄今在统一的国家中处理高度差异性问题的最佳选择。最早的现代联邦国家之一瑞士,就是这方面的著名典范,在她的境内,生活着具有不同民族身份、宗教信仰,分别讲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三种语言的人,但他们却结成了一个和谐的统一国族。在联邦制下,分权、自治、多中心的制度安排,为不同种族、民族、宗教、文化、社会利益群体,提供了表达政治愿望的最充分渠道。在这种情境下,人们常说的“统一性”(unity)与“多样性”(diversity),并不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而是分别与“解体”(disunity)、“同质性”(homogeneity)相对。(15)由于存在多个政治中心,政治生活不像单一制共和政体那样由一个全国性的单一多数(single majoritarian)所决定,而是由许多个多数或者说“复合多数”(compound majoritarian)所决定。(16)这种制度可以为防止多数人的暴政、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提供有力的保障。 联邦主义也为人类自由所不可缺少的共和政体,开辟了非常广阔的适用范围。大家知道,古希腊的城邦共和国,以直接民主为其特征之一,无不是蕞尔小国,人口、土地甚至还不及当今中国一个普通的县。所以,人类长期以来一直为这样一个问题所苦恼:共和政体似乎只能适用于小国,较大的国家则需要君主或君主专制统治。代议制为人们解除这一烦恼作出了巨大贡献,而联邦制也功不可没。虽然迄今的历史已经证明了人们可以通过代议制在较大的国家成功地运用共和政体,但并没有证明一个巨型国家如果不借助于联邦制是否能建立稳固的共和政体,从而成为持久的自由国家。还是让我们倾听历史的声音——早在1748年以前,现代共和主义的卓越奠基人之一孟德斯鸠,就敏锐地意识到了联邦制对于小国获得安全、大国实现自由的价值,他的话今天仍然非常值得我们铭记于心:“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于内部的邪恶……这种弊害出自事物的本性,不是任何法制的形式能够医治的。要是人类没有创造出一种政制,既具有共和政体的内在优点,又具有君主政体的外在力量的话,则很可能,人类早已被迫永远生活在单人统治的政体之下了。我说的这种政制,就是联邦共和国。”(16) 有必要大致概括一下联邦制的诉求。缔造现代第一个联邦共和国的美国1787年宪法,在其简洁而庄严的序言中说道:“我们美利坚合众国人民,为了组成一个更完善的共同体,以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和平,安排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的福利,并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的后代永享自由的生活,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法国19世纪政治家和思想家托克维尔,对于美国联邦制所产生的政治效果称赞不已,认为美国人民自立自强、进取创新、关心公益的精神得益于其自治和分权制度,说联邦“既像一个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17)美国当代著名政治学家爱拉扎尔(Daniel J. Elazar)这样评价联邦制:“人类,因而也是理论家对于政治的关注,聚焦在三个普遍性问题上:追求政治正义以获得政治秩序;探明政治权力及其运用的真实经验;利用能够将这两个问题统一起来而造就良好政治生活的文明社会与文明社群,来创造一种适宜的公民环境……而说明和包纳了上述三个问题、反复表现出生命力的重要政治原则之一,就是联邦主义。”(18) 是的,概而言之,寻找适当的政制安排,将小国的优点与大国的优点结合起来,使小国得到安全,大国实现自由,这就是联邦主义者的一贯追求。多中心、自治、非集权,尊重多样性,保护少数,以及维护国家的统一,这就是联邦主义者的基本主张。“正义”、“自由的生活”、“国内和平”、“安全”、“全民的福利”等醒目字眼,就是联邦主义者的价值谱系。从200多年前现代第一个联邦制国家诞生到今天,联邦主义者在世界五大洲都留下了成功的足迹,发生了一场悄然的“联邦主义革命”,不是没有深刻而重大的原因的。

联邦政府的的英语

166 评论(9)

木雨大大雯

联邦的英文是federation或union或commonwealth。

federation(n.)联邦;联盟;同盟;联合会;结成联邦。

union(n.)结合;联合;工会;联邦;联盟;并;并集;联管节;接头;旗帜上象征国家统一的部分;交织织物;混纺织物。

commonwealth(n.)国家;独立的政治共同体;英联邦;不列颠联邦;公益;联邦。

短语搭配:

联邦制federal system;federalism。

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FBI)。

双语例句:

1.联邦政府包括16个自治共和国。The federation included sixteen autonomous republics。

2.中央联邦政府被赋予突出地位。A good deal of prominence attaches to the central union federations。

4.由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联邦国家。A federated state consisting of 15 union republics。

246 评论(8)

zjxlhzyt虹

要加,因为是专有名词

134 评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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