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i心的怪蜀黎
Plot SummaryDr. Watson drops in on his friend Sherlock Holmes to find him in conversation with a man with fiery red hair, a Mr. Jabez Wilson. Wilson has come to Holmes with a problem concerning an organization for which he was working but that has mysteriously disappeared. Wilson owns a pawnshop but had for the last two months been employed part-time. At Holmes' urging, he tells his story.Wilson's assistant Vincent Spaulding had pointed out to Wilson a job notice in the newspaper. It was a job sponsored by the Red-Headed League, and only men with red hair need apply. Spaulding convinced Wilson to go to the interview, and because of the bright color of his hair, Wilson was hired. His job was to copy the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from 10 A.M. until 2 P.M. He was not.....这个字数就少,但是没有刚才那个完整哦~
Nicole20041414
1890年秋天,华生医生拜访了福尔摩斯,了解了一头红头发的当铺老板杰贝兹·威尔逊的怪事。两个月前,jebbets的当铺老板文森特·斯伯丁(Vincent spaulding)曾向他讲述过红发人协会(redhead society)的故事。
红发会是依照美国一名红发百万富翁的遗嘱设立,用遗产的利息让红头发的男子有个舒适的差事。所以只要入选,就可以只干很少工作,每年拿到二百英镑的津贴。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雅比斯仔细地抄写着,几乎一个字都抄写完了。但当他周六去上班时,他震惊地发现门上别着一张写着“红发人已经解散”的卡片,然后发现红发人的地址和名字也是伪造的,这让他向福尔摩斯求助。
福尔摩斯联系了当铺附近的银行负责人和伦敦警察厅的警官琼斯。午夜时分,琼斯正在银行的保险库里等候。当文森特(实际上是惯犯约翰·克莱[John clay])从当铺走到银行的地道时,他抓住了他和他的红头发同伙——红头发社团的头目。
扩展资料:
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福尔摩斯表示从开始就认为红发会打出的每年二百英镑的广告和抄写百科全书的奇怪任务只是为了让当铺老板每天离开他的店铺几小时,而把红发会的消息告诉老板的正是伙计文森特。考虑到文森特自动要求半薪,四处照相和出入地下室这些表现,他怀疑伙计在挖地道。
在对人行道的敲打和伙计的会面,福尔摩观察到了伙计的裤子的膝盖部分的破损,从而证实了自己的推断。而红发会的解散是个信号,说明地道已经基本完成。而为了在地道被发现之前能够得手并逃走,周六的晚上是犯人最可能选择的时间。
篮球手仙道彰
字数恕我懒得数了。在很久很久以前,伦敦有一个当铺老板长着火红的头发,他的生意很不好。有一天他铺里的伙计发现一个广告,于是乎就跟他说:老板!这可是个发财的好机会!于是老板就按广告说的去做了,然后他被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招聘到一个所谓的办公室里工作:抄写大英百科全书。有工资拿。他就抄啊抄啊,几天后他再去发现办公室门口挂了个牌子:红发会已解散。他觉得很奇怪,于是就找到老福要求他调查。老福查啊查啊,发现他铺里的那个伙计在暗地里干挖地洞的勾当,而他的当铺距离英格兰银行某分行的地下室很近。于是老福叫了警察一起埋伏在地下室,当场擒获了罪犯——法兰西银行最近来了一批黄金,罪犯搞个“红发会”是想把老板引出去更方便挖地洞窃取黄金。就这样= =
蛋蛋love祺祺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嘉怡别墅
1890年秋季,华生医生前往拜访福尔摩斯,从而得悉长了一头红发的当铺商人杰贝兹·威尔逊遇到的奇怪事件。两个月前杰贝兹当铺的伙计文森特·斯波尔丁告诉他关于红发会的消息,按照文森特的说法,红发会是依照美国一名红发百万富翁的遗嘱设立,用遗产的利息让红头发的男子有个舒适的差事。所以只要入选,就可以只干很少工作,每周4英镑薪金。然而两个月后,突然得知红发会倒闭,所以向福尔摩斯求助。福尔摩斯当即怀疑这个只拿半新的伙计有阴谋。经推理与验证,与当铺附近的银行负责人和苏格兰场警官琼斯,深夜守候在银行中的地下金库中,当文森特(实际上是惯犯约翰·克莱)从当铺到银行的地道里出现之时,抓住了他和他的红头发同伙,即红发会的那位负责人。福尔摩斯推理红发会的目的只是让老板离开店几个小时,好挖通通向银行地下室的隧道,上午与华生的调查支持了这一推理,于是捉住了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