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萌妹
签证申请须知1. 斯洛文尼亚于2007年底加入申根国,持有其他申根协议国有效居留许可、在斯境内停留不超过90天的人员,免办签证。2. 持其他申根协议国签发的入境、过境等短期申根签证,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入境斯。3. 中国公民持外交或公务护照,且入境后停留不超过90天的可免签证入境斯。持其他护照者入境、过境斯均需事先在斯驻华使馆或驻上海总领馆办妥签证。4. 凡居住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中国公民必须就近前往奥地利驻上海总领馆申办赴斯短期签证(C 类签证)。5. 凡居住在重庆市、甘肃省、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和贵州省的中国公民必须就近前往匈牙利驻重庆总领馆申办赴斯的短期签证(C 类签证)。6. 斯签证分为以下几种:(1)A类(机场过境签证):持国际联程机票过境斯且不出机场,需申办A类签证。该签证为斯国别签证,有效期3个月,停留期不超过5天。(2)B类(过境签证):该签证为申根过境签证,有效期6个月,停留期不超过5天,分为一次、两次和多次。(3)C类(短期签证):以旅游、经商为目的入境斯并短期停留,需申办C类签证。该签证为申根签证,有效期6个月,停留期不超过90天,分为一次、两次和多次,可延期。(4)D类(长期签证):针对欧盟公民或斯公民的非欧盟成员国的家属以家庭团聚为目的前往斯,需申办D类签证。持签证入境后须申请居留许可。7. 必须购买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保额至少3万欧元。8. 申请人须本人递交签证申请。9. 如被拒签,不退签证费,但可以申诉。
冰河水心
首先写抬头 XX proof然后写 It is hereby to certify that there's no accident happen to XX's(填你要证明的人的名字) car during the drive in China.最后写证明人的名字,公司名称,职位,联系方式(最好有电话和邮件)再加上日期
滋味游龙
1.尊敬的:Esteemed (Esteemed American Embassy) 2.特此证明:I hereby to guarantee/ Hereby Certificated 3.此致敬礼:Sincerely 或者Best regards(后面加逗号) 希望有所帮助
朝天辣椒smile
您好,平安保险是可以开英文的保险单证明的,具体的话,您可以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机构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并且告诉工作人员要打印英文保单证明。拓展资料保险单简称“保单”。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包括:(1)双方对有关保险标的事项的说明,包括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或所处状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承担责任和不予承担的责任等。 附注条件,指保险条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以及保单变更、转让和注销等事项。保险单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简化形式,还可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约保险单,保险凭证或暂保单等形式。保险实践中,一般是投保人交纳保费后,保险公司才签发保险单,但在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愿意事先签发保险单,允许投保人在事后一段时间内交纳保险费(如保险公司为了挽留住大客户,允许其在保险单签发之日起多少天内交纳保险费),其在保险单中对投保人的交费情况与保险单的效力也作了相应的说明。1、保险费交清之前发生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责任该特别约定为免责条款,投保人交清保费之前,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并合法有效,保险费交清之前发生的事故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范围,但是由于有以上规定,保险公司享有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可以此免责事由拒绝赔偿。而且,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已生效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继续索要保险费。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对之后还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免责条款应该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2、保险费交清之前,保险单不生效该特别约定为附生效条件的条款,保险费交清之前,保险单已经成立,但是并没有生效。也就是说,只有投保人交清了保险费,保险单才生效,保险单生效的条件就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对保险费交清之前发生的事故,由于保险单并没有生效,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保险公司也不能以没有生效的保险合同向投保人索要保险费。3、保险费交清之前,保险单无效该特别约定是当事人意思表示错误的结果,保险单是否无效,只能看保险单约定的内容是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是,则保险单无效,否则,保险单不会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保险单的无效不是当事人所能约定的,其只能根据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来判断。实践当中,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解释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保险费交清之前,保险单不生效的,则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保险合同附生效条件的条款。4、投保人自起保之日起五日内交清保险费该特别约定为合同终止条款,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之时生效。投保人在起保之日起(保险单签发之日)五日内没有交清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还是生效的,在此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从起保之日第六日起,投保人还没有交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的效力就终止了,在此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其也无权向投保人索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