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Luckyclover
马铃薯自古就有,支撑人类的生存数千载。马铃薯的原产地是南美洲,至今已成为世界各国饮食和烹饪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马铃薯是全球第四大重要的粮食作物,仅次于小麦,稻米和玉米,并广泛地种植于全球约125个国家。 直到美国外交家本杰明·富兰克林在法国发现了马铃薯,马铃薯才得以在美国流行起来。本杰明·富兰克林在法国做美国大使期间,参加过一次宴会,席间鉴赏了马铃薯的二十种不同做法。富兰克林回到美国后,盛赞马铃薯是最好的蔬菜。从此美国人追随富兰克林引领的潮流,马铃薯也开始在殖民地和边远的西部地区得以种植。 1802年,托马斯·杰斐逊总统在白宫用炸薯条招待客人,自此炸薯条进入美国。之后,炸薯条迅速成为全美国最普遍的马铃薯烹饪方式。 马铃薯片的发明却是个巧合。1853年,一个富有的商人在纽约的某个时尚度假村吃晚饭,他抱怨炸马铃薯太厚,将炸马铃薯退给厨房。为了给这个傲慢的顾客一个难堪,大厨切了一些像纸一样薄的马铃薯,放在油锅中炸,并撒上盐。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这位客人喜欢大厨的“Saratoga脆片”,从此马铃薯片也开始流行起来。
小也安安
Can you imagine life without French fries? Potatoes are liked today. But in the past this was not true. Potatoes grew in South America five thousand years ago. But they were only eaten in other places two hundred years ago.你能想象没有炸薯条生活会是怎样的?今天人们普遍喜爱马铃薯。但在过去却并非如此。五千年前,马铃薯在南美开始种植。但却是在200年前才在其它地方有人开始吃马铃薯。In the 16th century, the Spanish brought the potatoes from South America to Europe. The people in Europe did not like strange vegetable. Some people thought that if you ate the potatoes your skin would look like the skin of the potatoes. Other people could not believe that you ate the underground part of the plant. So they ate the leaves instead. This made them sick because there is poison in the leaves.在十六世纪,西班牙人将马铃薯从南美引进欧洲。但人们并不喜爱这种奇特的蔬菜。有人认为,你一旦吃了马铃薯,你的皮肤就会长得象它的表皮。而有人不相信你吃植物的地下部分。他们反而吃马铃薯的叶子,从而导致一些疾病,因为马铃薯的叶子有毒。In the 1800’s people started to eat potatoes. In Ireland potatoes became the main food. Then, in 1845, a disease killed all the potatoes in Ireland. Two million people died of hunger.在十九世纪人们普遍开始吃马铃薯。在爱尔兰,马铃薯成为人们的主食。而后在1845年,一场病害几乎使爱尔兰的马铃薯灭种,有两百万人死于饥饿。Today, each country has its potato dish. Germans eat potato salad, and the United States has the baked potatoes. And, of course, the French invented French fries. Now French fries are liked all over the world. The English eat them with salt and vinegar, the French eat them with salt and pepper,while the Americans with ketchup.如今,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马铃薯菜肴。德国人吃马铃薯色拉,美国人吃烤马铃薯。当然,法国人首创了炸薯条,而今已为世界各地的人们所喜爱。英国人吃马铃薯时要加盐和醋,法国人要加盐和胡椒,而美国人却用番茄酱来拌着吃。------by【tt80bar】完全按照楼主要求的字数来写的,希望能帮助到你!
依我以希
大家很多人都知道薯条的英文是“Chips”,美国人称之为“French Fries”,其实它真正的来源地是比利时。早在1680年的时候,比利时人就开始制作这种薯条了。切成条状后油炸而成的食品,是现在最常见的快餐食品之一,流行于世界各地。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美国士兵在比利时吃到了这种薯条,觉得特别美味,从而变得流行起来。但他们想当然的称其为“French”,是因为当时在比利时军队中的通用语言是法语,他们就以为是“法国的薯条”了。
扩展资料:
薯条的历史:
1、起源
根据文献记载,最早的薯条记录出现在1789年的巴黎新桥区。薯条极有可能是在18世纪位于现今比利时所在之处南尼德兰发明。
2、步入商业化
20世纪30年代,White Castle正在寻找搭配汉堡吃的小吃,薯条就进入了商业化视野。40年代创立的麦当劳、In-N-Out和50年代的汉堡王,也延用了这种搭配。
3、标准化生产
麦当劳的薯条是93%动物油和7%植物油的油炸用油配方。麦当劳的薯条大获成功,并成为快餐行业标准。1960年之前,大多数餐厅都在使用植物油,通过氢化的方式延长使用期限。麦当劳的合作方Interstate Foods无力支付氢化设备,所以公司创始人决定大量加牛油,它带来的差异化显而易见:薯条更酥脆。
麦当劳扩张的时期,供应商只供应Russet品种的土豆,尽管经过无差别的浸泡和粗加工程序,品质还是不稳定。在上百万美元的投资和几百小时的实验后,麦当劳第一次确认:土豆需要储存3个礼拜,糖分才会转化成足够的淀粉。
接下来的标准化问题,需要覆盖到生薯条和餐厅油温控制上。麦当劳发现,当油温控制在最低点加三度的情况下,油炸效果最好。因此门店开始配备了电传感器,来保证这“加三度”的稳定性。这样的技术在之后也被应用在了麦乐鸡和麦香鱼的制作中。
进入60年代,麦当劳的薯条有了更多的新技术傍身。公司内部的食品科学家Ken Strong和研究学者Edwin Traisman将麦当劳的速冻薯条处理技术申请了美国国家专利(US3397993A),这是一种将生土豆条初步油炸出脆皮,然后迅速冷冻,再运往门店等待最后油炸制作。它可以在土豆丰收季节得到尽可能多和标准的高品质食材,同时极大的提升了门店效率,也奠定了薯条加工的重要环节标准。
在70年代,麦当劳的土豆供应商依旧在进行技术升级,蒸汽削皮机、土豆切割系统、以及缺陷部位自动清除设备让食材在加工环节的每一个链条都经历最高效的标准化处理。
4、配方调整
1990年之前,麦当劳长期使用以牛油为主的油炸用油。在1966年,Phil Sokolof创办了美国国家心脏拯救者联合会,开始正视胆固醇、饱和脂肪的问题,而麦当劳的薯条是该会主要的关切对象之一。麦当劳在1990年终于宣布放弃牛油,而使用100%混合植物油。
直到2004年,美国市场上薯条的反式脂肪占比仍高达21%。2007年,麦当劳正式公布了3.0版薯条,同样是植物油中炸制,但不再含有反式脂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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