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天星RF
我想要那个热狗,英语这么说:I’d like a hot dog。
背诵是提高写作的又一有效途径。要学好写作文,首先要处理好语言输入与输出之间的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前提条件。如果头脑空空如也,就根本谈不上写出像模像样的文章。只有读过大量东西,并目有意识地将其中精彩部分储存工记忆之中(commit the highlights to memory),才能保证下笔流畅、文通字顺。
因此,背诵对于写作极为重要。但背诵不是机械记忆,而是有选择性的背诵,是有意义的记亿。因为机械背诵的结果要么是记忆很快就荡然无存,了无痕迹,要么是无法活学活用,付诸实践。背诵包括五个方面:重点词汇、常用套语、精彩句子、优秀段落、经典章。
重点词汇:像fall victim(受害),stand a fair chance(大有希望)这种地道的动宾搭配要勒加记忆。为了积累写作词汇,应将文中同属一个话题的用词汇总归纳,组成主题词族。归类记忆可以使自己日后即写即用,得心应手。
健康&平安
中文“我吃热狗”的时态比较模糊。所以,翻译成英文,可根据情景,有几种译法:(表示将来)Iwilleathotdogs/Iwillhavehotdogs(forlunch).(表示过去)Iatehotdogs/Ihadhotdogsforlu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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