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岸四叶草
哈里胡迪尼 肖伯纳曾经说过,作为这个世界历史上最著名的三个人物之——真实的也好,虚构的也好,胡迪尼与耶酥基督、夏洛克·福尔摩斯享有同样的声名。 这个胡迪尼便是传奇人物哈里·胡迪尼,他既是位魔术师,又是一名作家、灵异揭露者、飞行员、影星。“胡迪尼是一个伟大的自我主义者、一个不容忍任何异议的天才、勇敢的冒险家、作家、收藏家、超级马戏团老板、一个不受拘束具有一鸣惊人的能量的人、一个耐人寻味的人、一个有着极强的出人头地野心的表演者、一个一心扑在家庭上的人、一个演讲艺术家、一个敢于应对任何挑战的人。他声名远扬,绝非限制于舞台,但他用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活跃在舞台上,以‘奇迹创造者’的形象娱乐人们。” 他身材矮小,身高不足一米七,常穿着升降鞋跟的鞋子。脑袋巨大,短腿小脚,在舞台上,他活像一个名副其实的拳击手。生活中给人深刻印象的是他的军服装扮。曾有一个观察者把他视做“放大了的偶像化的罗马辩护律师和将军们的半身胸像”。他的长相一般,一头黑色的卷发。 他的舞台发音拿腔拿调,几乎对每一个音节都重重吐出,带一种轻微的德国口音。他举止粗率,近于奇怪,丝毫没有其他魔术师的优雅。他的名言是“这个,迟早也会消失。” 作为一名魔术师,他的名字已成为逃脱的同义词。他具有逃出看似无法逃脱的困境的能力,他令整个表演过程戏剧化的手段使他成为当代的一个传奇。围绕他的神话般的传说有待人们去考查、去探寻。真实往往比虚构更古怪。 胡迪尼生于1874年3月24日,本名ErichWeiss。尽管他一生都声称自己出生于美国,事实是他生于匈牙利的布达佩斯。胡迪尼有四个兄弟,一个姐姐,在他四岁时全家移民美国。胡迪尼童年生活很贫困,同其他兄弟一样,八岁起胡迪尼就开始做工养家,他卖过报纸,做过擦鞋童。12岁时胡迪尼就离开了家独立生活,但是胡迪尼对母亲的感情确实很深厚。年轻的胡迪尼在美国四处漂泊了近一年,尽可能多地往家寄钱。 13岁时他来到了纽约,与父亲会合,后来全家人都搬到了纽约。胡迪尼家族中一直冲突不断。他的一个兄弟的妻子与丈夫离婚后两周就嫁给了另一个兄弟。而胡迪尼作为犹太人娶了天主教徒做歌女和舞女的贝斯,更是引起家族内的极大矛盾。甚至于他在死后与妻子葬在一起的愿望都无法实现。 与当时大多数移民一样,他在童年时未受过教育。但是胡迪尼拥有运动员的素质,他曾经在游泳和田径比赛中得过奖。这为他的脱身术奠定了基础。同时他极具野心,充满了成功的渴望。 胡迪尼在观看了巡演魔术家林恩的表演后对魔术发生了兴趣,胡迪尼17岁进入魔术行业,胡迪尼爱读书,对他产生了重要影响的有两本书,一本是介绍伪通灵人士把戏的书,另一本是罗伯特·胡迪尼的自传。 胡迪尼的名字正是来源于这位国际知名的魔术大师,他希望自己在某些方面能达到自己导师的高度。最初他与魔术爱好者杰克·赫曼组成了“胡迪尼兄弟”组合,他们最初的节目是从柳条箱逃出。后来胡迪尼的哥哥西多替代了赫曼。 胡迪尼最成功的一个表演是吞下十几根针、线,然后将穿在线上的针吐出。这个表演奠定了他与魔术息息相关的一生。 1896年胡迪尼在加拿大探访在精神病院当医生的朋友时第一次见到了拘束衣。之后他开始利用这种衣服表演逃脱术,他把自己倒吊起来,头向下,离地面有几码远,被拘束衣束缚着,然后施展逃脱术。 他拓展了逃脱表演的设定环境,有时从监狱中逃脱;有时把自己锁在箱子中,把箱子扔到河里,然后逃脱;有时从帆布或纸袋中逃脱,当然保证袋子不破损。胡迪尼最令人称道的是使舞台表演深入人心,他的几个著名表演包括逃离水牢、牛奶罐,还有被活埋之后而能逃生。 1898年胡迪尼开始脱开手铐的表演,他请观众提供手铐,将自己铐起,然后自己脱开手铐。 26岁时胡迪尼就以“手铐之王”的身份到欧洲巡演,他一开始就在伦敦造成了轰动,接下来的五年一直在欧洲。演出活动过于繁多,他又召回兄弟西多,艺名哈丁。很多人模仿胡迪尼的表演,这推动他不断进行创新,创造更新颖、更困难、更危险的节目。他发明了水下逃生节目,他还是当时第一个进行大型舞台魔术表演的人,一次他在舞台上将一头大象变没有。胡迪尼拥有足够的力量和灵活性,并自如地运用到自己的魔术表演中。他花大量时间进行学习和练习。为了表演水下逃脱术,他练习在浴缸内屏气达四分钟。胡迪尼最大的贡献是发明和改竟了一系列重要的魔术术表演,他还一度在纽约开设了一家魔术商店,当时他整天维纳西热心的魔术迷们签名售书。1923年到1924年间,他还担任过美国魔术师协会的会长。1919年,他创办了胡迪尼电影公司,成为电影制片人、演员和特技替身演员。1921年3月1日,他还获得了一种潜水服的专利。胡迪尼一直强调他的魔术都是透过正常途径达成的,他不具备任何超自然的能力。作为创造魔幻的大师,围绕哈里·胡迪尼的死也有许多传说。一个最普遍的误传来源于由托尼·寇蒂斯主演的电影《胡迪尼》。在电影中,胡迪尼死于从中国式水牢中逃跑的魔术表演,这次他未能逃出。另外一个误传是胡迪尼的胃部因为受到重击而死亡。胡迪尼的身体十分好是众所周知的,他在绷紧肌肉时能够抵住对胃部的重击。当他在加拿大演出时受到一名学生的挑战,同意他刺向自己,以证明自己的能力。但这名学生没有给胡迪尼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但是实际上,无论这一击是否刺破他的阑尾,都不是导致他阑尾发炎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细菌感染。据位于美国威斯康星的胡迪尼历史中心披露,胡迪尼死于1926年的万圣节,在底特律市。官方公布的死因为由阑尾炎引起的腹膜炎。当时,胡迪尼正在在美国进行一场巡演。他和妻子都感到胃部不适,但由于胡迪尼是主演,他怕耽误表演拒绝看医生。据推测他当时很可能是处于阑尾炎的初发期,他的固执导致了死亡。由于他总是很累,他一直出事,先是在奥尔巴尼他被抬到水牢时扭伤了脚踝,他忍住痛继续表演。几天后在加拿大时,他被那名学生刺中胃部。胡迪尼最终倒在底特律的舞台上,他被送进医院,查出患有腹膜炎。胡迪尼的妻子贝丝被送进同一家医院进行胃部治疗,她天天坐着轮椅去探望丈夫。10月31日,胡迪尼去世,他最后的话是“我已厌倦了战斗”。 胡迪尼给妻子留下了50万美元。他给他的兄弟哈丁留下了自己的节目、设备工具、魔术的秘密。他的遗嘱要求哈丁在死后将这些设备工具烧掉。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幸运的是哈丁并未这样做,他出售了节目,保留了这些设备工具。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26年夏,胡迪尼在死前几个月听说一位魔术师将自己封在一个箱子内在水下呆了近一个小时,并活着出来了。胡迪尼买了一具铜棺材将自己锁在里面,并将箱子沉在一家饭店的游泳池底。一个半小时,箱子被打开,他带着微笑毫发无损地站在大家面前。 在美国做巡演时他带着这具棺材,在剧院的大厅展示,并计划在某次表演中使用。他还教妻子如何使用,向妻子开玩笑说如果巡演中自己出事可以用上它。结果正是这具棺材载着胡迪尼的遗体回到了纽约。 “神奇永远不会结束吗”,这是胡迪尼结束表演时习惯讲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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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艾弗森》带著冰冷的肢体 我在风中流浪 经过一个村庄走过一个城镇 一个过了河的卒子 一个异乡的游子 带著心中的盼望 带著心中迷惘 数过多少星辰背负多少年轻希望 在一个遥远的地方 曾是我的理想 可如今 却没有一个让我驻足的地方 ——齐秦·异乡游子 活塞队“1号”也许不是艾弗森穿上的最后一件球衣,但肯定不是艾弗森寄托梦想和归宿的一件球衣。从他穿上活塞“1号”开始,梦想就像一根抛物线,急速下行。 艾弗森这样的巨星,梦想之路重启,只能有一次,第二次被换已经身不由己,第三次便是随遇而安。他在费城做梦十年,在丹佛的一年半仍然有梦,但在底特律,艾弗森彻底醒了。 与艾弗森的梦想之路对应,费城将他放弃,是一种流血的割舍,丹佛对他则是一种榨干后的抛弃。艾弗森努力让自己对丹佛产生感情,并且信誓旦旦要在那里了却职业余生,那是他太天真。在过去一年半中,艾弗森逐渐看清了掘金换他的意图,除了救市别无目的。 你在丹佛见到的“AI”,和费城的“AI”判若两人。除了他的得分依然保持前三,你见不到费城“AI”的影子。你听不到他一句和比赛无关的话,见不到一条他和比赛无关的新闻,更不论负面新闻。艾弗森在底特律说,我没有那么蠢,我已经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了教训。但无论他怎样克制自己的隐私,无论他怎样流血拼命,他能做到的,只是保持自己在场上的英雄形象,却无法改变比赛的结果,因为掘金从没有因为他的到来,对比赛做任何的努力。掘金老板需要的是球市,是快节奏的进攻,高得分的结果,是“双枪”联手的轰动效应。所以你会看到掘金连续两年以相同的风格、近乎相同的结果离开季后赛第一轮。 掘金队是炒作的高手,这一次他们找到的工具是比卢普斯,因为他在丹佛土生土长,而且重回丹佛。他们对艾弗森惟一的“感谢”,是新赛季只打了三场就将他换走,至少保持了他第十三个赛季相对的完整性。对此,艾弗森无言以对,你从他在丹佛最后一战对湖人的表情,从他在底特律新闻发布会上的表情,都可以看出他的无奈。他不能流露一句抱怨,任何一句都和“弃妇”无异。在底特律,他甚至说出了“我还会像以前那样打球,该让我牺牲的,我乐意做牺牲”这样的话,不料杜马斯一句“包括训练吗?”,惹得全场爆笑,艾弗森跟着苦笑,聊解尴尬,内心不堪。 丹佛从来没有考虑过艾弗森的形象问题,底特律也没有考虑,他们需要的是外线的刺激,而不是比卢普斯的冷若冰霜。艾弗森的形象,早在两年前他离开费城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抛弃了。抛弃艾弗森光辉形象的是费城,更是整个联盟,因为他的形象和NBA的方向格格不入。NBA是一个以黑人为主的运动,黑人是美国娱乐和体育界的主力军,“嘻哈”又是黑人的形象主题。但恰恰是“嘻哈”不为NBA接受,因为NBA的消费主力是白人中产阶层,他们在场内规范了艾弗森的着装,顺便抛弃了艾弗森十几处伤的形象。艾弗森这种苦行僧的形象,只能在NBA风行一时,却不能永久,NBA需要力量和优雅,天赋与智慧,与白人中产阶层的特点相匹配。艾弗森是得分第三,但你看看得分第一与第二就知道了,他和詹姆斯与科比的形象一别天壤。 从费城抛弃艾弗森,到丹佛抛弃艾弗森,你能看出这个特立独行的英雄是如何不被NBA接纳。接力棒传到底特律手里,所谓英雄,所谓魅力,所谓市场,都在九宵云外。活塞队看中的是他的得分能力,远超比卢普斯,他的传球能力,或许并不逊于卢普斯差,惟一可能增加的是失误。掘金需要艾弗森的市场号召力,可是到活塞,只剩下他一往无前的得分。 而活塞未来的蓝图,只包括汉密尔顿、斯塔基和普林斯,他们在送走比卢普斯的第二天,就和汉密尔顿续签了年薪超过1000万的合约。艾弗森的背后,则有年轻的斯塔基虎视眈眈地盯着。对艾弗森来说,他已经在合同的最后一年,NBA的合同制度把他逼到无处可逃的死角,在剩下的70多场比赛中,他惟有像过去那样一往无前,否则无处可逃。 ’96黄金一代逐渐分崩离析,只有科比一枝独秀,阿伦和小奥都在给人打下手。艾弗森被剥去一层又一层外衣,只剩下脖颈上的“忠”字,依旧清晰夺目。而正是这个“忠”字,让艾弗森除了苦笑,只有苦笑。最后:有几千万人喜欢艾佛森有几亿人讨厌艾佛森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些关心你的人这是艾佛森自己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