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瑷逮云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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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瓒曰:……(应),《汲郡古文》殷时已自有国。《汉书·地理志》注

《汲冢古文》:商时已有应国。《舆地广记》卷九汝州叶县

案:《梁孝王世家》所引一条,《存真》、《辑校》、《订补》失收。《存真》、《订补》所引《路史·国名纪》己,见本书附录。《存真》云:‘《水经·滍水注》、臣瓒《汉书·地理志》注并云:《汲郡古文》殷时已自有应国,《路史·国名纪》亦云尔。然则今本《纪年》云:“盘庚七年,应侯来朝”,或是《竹书》本文,但未见古籍援引,未敢信也。’次于前条案语中。《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现姑从《存真》。

[二二] 《纪年》曰:小辛颂即位,居殷。《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小辛’。

[二三] 《纪年》曰:小乙敛居殷。《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小乙’。

[二四] 《纪年》曰:祖庚跃居殷。《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

案:《存真》、《辑校》作‘曜’,所据《御览》为鲍刻本,影宋本作‘跃’。

甲骨文作‘且(祖)庚’。

[二五] 《纪年》曰:帝甲载居殷。《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

案:《存真》、《辑校》作‘帝祖甲’,所据《御览》为鲍刻本,影宋本作‘帝甲’。

《尚书·无逸》作‘祖甲’。《国语·周语下》:‘帝甲乱之,七世而陨。’韦昭注:‘至纣七世而亡也。’祖甲至纣正当七世,是‘帝甲’即‘祖甲’。《史记·殷本纪》:‘祖甲立,是为帝甲。’(《吉石盦丛书》影印日本高山寺藏古钞本《殷本纪》作‘帝祖甲’)《三代世表》作‘帝甲’。甲骨文作‘且(祖)甲’。

[二六] 《纪年》曰:冯辛先居殷。《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

案:《世本》作‘祖辛’(《史记·三代世表》索隐引)。《史记》《殷本纪》及《三代世表》作‘□辛’。《世表》索隐:‘或作冯辛’,是唐代一本有作‘冯辛’者,《汉书·古今人表》亦作‘冯辛’。《帝王世纪》作‘凭辛’(《史记·殷本纪》索隐引),‘凭辛’即‘冯辛’。甲骨文作‘且(祖)辛’。

[二七] 《纪年》:庚丁居殷。《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康且(祖)丁’或‘康丁’,郭沫若同志云:‘康祖丁或作康丁,罗振玉云:“《史记》作庚丁,为康丁之讹,商人以日为名,无一人兼用两日者。”’(《卜辞通纂》考释页一五)

[二八] 《纪年》曰:武乙即位,居殷。三十四年,周王季历来朝,武乙赐地三十里,玉十獴,马八疋。《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武且(祖)乙’,晚殷金文《肄○》(《三代吉金文存》六·五二·二)、《丰彝》(《薛氏钟鼎彝器□识》二·三八)作‘武乙’。

[二九] 《竹书纪年》曰: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后汉书·西羌传》注

《竹书纪年》曰:武乙三十五年,周俘狄王。《通鉴外纪》卷二

案:‘西落鬼戎’即甲骨文、西周金文及《易》、《诗》等典籍之‘鬼方’,详王国维《鬼方昆夷玁狁考》(见《观堂集林》)等书。《易·未济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昔人多以为系武丁时事,与《既济九三》之‘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同。《尚书·召诰》:‘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大诰》:‘天休于宁(文)王,兴我小邦周。’周人称殷为‘大国’,自称‘小邦’。因此,‘有赏于大国’,即有赏于殷,非指殷高宗武丁伐鬼方,其事甚明。《诗·鲁颂·閟宫》:‘不亏不崩,不震不腾。’郑笺:‘震、腾,皆谓僭逾相侵犯。’《易》之‘震’,亦当作如是解。此役因鬼方入犯,周人大举出击,历时三年,始获胜利,报捷于殷,复得殷王之赐。《未济》爻辞所述史实当如此,与《纪年》同,且可互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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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纪年》:梁惠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后威王始见。《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索隐

案:《魏世家》索隐所引‘齐幽公’,当为‘齐桓公’之误。《存真》据此作‘【齐桓公卒,次威王立】’。《辑校》作‘齐威王立’。

《纪年》以桓公在位十八年,《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及《六国年表》皆作在位六年,相差十二年。金文有《陈侯午敦》,铭文首称:‘隹十又四年,陈侯午以群诸侯献金作皇妣孝大妃○器○○。’郭沫若同志云:‘“隹十又四年”者田齐桓公午之十四年。翁同书云:“《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齐侯太公和卒,子桓公午立,六年卒。索隐曰:【《纪年》】梁惠王十三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后威王始见,则桓公十九年而卒。以此铭考之,桓公实不止六年,索隐之言是也。所称孝大妃即太公和之妃。”(《○古》三之一·八引)……要之,有本铭之“十又四年”,足证《纪年》为是,而《史记》实非也。’(《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页二一八至二一九)《纪年》谓桓公十八年威王立,桓公十八年当魏惠成王十三年,语本甚明。又《田敬仲完世家》索隐于‘威王始见’后注云‘则桓公十九年而卒’,意谓因逾年改元之故,桓公虽仅十八年,在位实为十九年,此亦甚明。然《订补》据此,遂以威王即位于桓公十九年,逾年改元,谓‘威王元年当在惠王十五年’,疑非。

[五四]按《纪年》:鲁恭侯、宋桓侯、卫成侯、郑厘侯来朝,皆在十四年。《史记·魏世家》索隐

案:《存真》、《辑校》列于惠成王十四年。

[五五]《纪年》云……无颛八年薨,是为菼蠋卯。 《史记·越世家》索隐

案:《订补》所引《路史·后纪》卷一三注,见本书附录。

《存真》、《辑校》列于惠成王十四年,应为十五年。

[五六]徐广曰:《纪年》一曰鲁共侯来朝。邯郸成侯会燕成侯于安邑。《史记·六国年表》集解

案:《存真》、《辑校》列于惠成王十五年。据《史记》《六国年表》、《燕世家》,是时在位者为燕文公,与《纪年》作燕成侯者异。陈梦家《六国纪年表考证》以为应作成侯,并以《燕世家》‘成公十六年卒’下索隐所引‘按《纪年》成侯名载’,为司马贞‘误植于成公下’,更以金文《郾侯载○》等器,‘字体不属战国初年,铭称燕侯载当系《纪年》之成侯载无疑’,因谓‘《纪年》前有成公,后有成侯,明为二人。’(《燕京学报》第三七期页一七六至一七七)此论似嫌武断。《纪年》佚文无燕文公,不得谓《纪年》即无文公,而金文如《郾侯载○》等谓其字体不属战国初年,亦乏确证。郭沫若同志对《郾侯载○》早已指出:‘此燕成侯之器,《史记·燕世家》有成公,当周定、考二王之际,在战国初年。’(《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页二二七)疑此处之‘燕成侯’涉前之‘邯郸成侯’而误,原文或为‘文侯’。

[五七]《竹书纪年》曰:惠王十五年,遣将龙贾筑阳池以备秦。《元和郡县图志》卷八郑州原武县

《竹书纪年》曰:梁惠王十五年,遣将龙贾筑阳池以备秦。《太平寰宇记》卷一0郑州原武县

[五八]《竹书纪年》云:是梁惠成王十五年筑也。 《水经·济水注》

案:《水经·济水注》:‘自亥谷以南郑所城矣。《竹书纪年》云是梁惠成王十五年筑也。’《存真》、《辑校》据此作‘郑筑长城自亥谷以南’,不加【】号,似《纪年》原文如此,非是。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六作‘郑筑长城’。

[五九]《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六年,秦公孙壮率师伐郑,围焦城,不克。《水经·渠水注》

[六0]《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六年,秦公孙壮率师城上枳、安陵、山氏。《水经·渠水注》

案:永乐大典本‘山氏’,全祖望、戴震校本改作‘山民’。《存真》作‘山民’,注云:‘“民”一作“氏”’,盖据戴校本。

[六一]《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六年,邯郸伐卫,取漆富丘,城之。《水经·济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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