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笨笨蛋
英文中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
如 Edward Adam Davis (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爱德华)” 是教名,“Adam(亚当)” 是本人名,“Davis(戴维斯)” 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 John Wilson, Junior, (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乔治·史密斯第三。)
扩展资料
外国妇女的姓名,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Marie White)女士与约翰·戴维斯(John Davis)先生结婚,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Marie Davis)。
书写时常把名字缩写为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 等。
口头称呼一般称姓,如“怀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场合一般要全称,但关系密切的常称本人名。家里人,亲友之间除称本人名外,还常用昵称(爱称)。
以英文为本国文字的国家,姓名组成称呼基本与英、美人一样。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英美人姓名
戊己庚辛
英文中通常是名在前,姓在后,中间为父名。来自英伦三岛的盎格鲁 ——撒克逊血统移民姓氏例如,有人姓苹果(Apple)、桔子(Orange),有人姓大米(Rice)、小麦(Wheat)、玉蜀黍(Corn)等,还有人姓熏猪肉(Bacon)、火腿(Ham)、咳嗽(Cough)、狼(Wolf)、狐狸(Fox)、灰烬(Ash)、毒药(Poison)、公鸡(Cock)、公鸭(Duck)、鱼(Fish)。也有人姓鸟(Bird),虽然中国人中不乏姓牛姓马的,但称呼“鸟先生”、“鸟太太”,在中国人听来,总有几分滑稽。有人姓胳膊粗壮(Armstrong),有人姓懦夫(Coward),有人姓疯狂(Crazy)、姓棺材(Coffin)、姓扫帚(Broom),甚至姓扫帚把(Broomstick)。还有人姓死(Death)、姓地狱(Hell),这可就有些晦气了。坟墓、死人都是大不吉利之词,在美国亦敢姓之,其余可想而知。有些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黑(Black),而黑得发亮的人却姓白(White),不少碧眼金发的“白雪公主”,别人却叫她黑男人(Blackman)、蛋头(Egghead)小姐、秃头(Bald)小姐,阴着阳错。有的教授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尊姓竟是农夫(Farmer),而一字不识的农夫,却堂而皇之姓起聪明人(Wiseman)来。在中国,“屠夫”是骂人的脏话,很不中听,但在美国却是堂堂正姓。别人姓姓倒也无妨,偏偏有些医生也姓这吓人的姓。天有不测风云,人们免不了要去医院看病,若碰到刽子手(Slaughter)大夫、杀人(Dr·Killman)博士,相信定会“心胆俱裂”;病人若知道由屠夫(Butcher)医生或碎骨(Bonecrusher)大夫给他主刀做手术,一定会吓得浑身发抖,拔腿就跑。有人戏称,美国人文化太浅,胡姓一气,美国人连“性”(Sex)都敢姓,连“强奸犯”(Raper)都敢堂而皇之作为家族姓氏代代相传。这些家族的开山老祖想必都是目不识丁,否则怎会开此玩笑?!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在他的专著《美国姓氏》一书中考察了美国姓氏的来龙去脉,称英美姓氏大致有四种来源:1.取自父(或祖)的名字,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变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是约翰(John)的儿子,查理森(Richardson)是理查德(Richard)的儿子。2.姓以地形、地势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尔(Churchill)等。这一类姓氏最多,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3.由诨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莱克(Black,黑色)、朗(Long,长)等。4.由祖先职业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铁匠)、贝克(Baker,面包师)、费舍尔(Fisher,渔夫)、法默(Farmer,农夫)等。当然,上述这四类都是指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内,如果都加在一起,据史密斯估计,全美国大约有150万个同姓氏。据“钩子”(赫克,J·N·Hook)先生研究,美国万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个。美国十大姓氏排名次序是: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斯(Willia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和威尔逊(Wilson)。英国人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有名,没有姓。直到11世纪,一些贵族家庭才开始用封地或住宅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来世代相袭成了英美人的姓氏。英美人的姓氏来源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 有些姓氏来自某些身份或职业,如:Baker 贝克 (面包师)Hunter 享特 (猎人)Carter 卡特 (马车夫)Smith 史密斯 (铁匠)Cook 库克 (厨师)Miller 米勒 (磨房主)Turner 特纳 (车工)2、有些姓氏来自某些地名或建筑名称,如:London 伦敦 (英国首都)Hall 霍尔 (礼堂)Kent 肯特 (英格兰东南部之一)Mill 米尔 (磨房)3、某些姓氏与地理、地貌或环境特征有关,如:Brook 布鲁克 (小溪)Churchill 邱吉尔 (山丘)Hill 希尔 (山)Lake 雷克 (湖)Field 菲尔德 (田野、原野)Green 格林 (草地、草坪)Wood 伍德 (森林)Well 韦尔 (水井、泉)4、有些姓氏反映个人的特征(肤色、高矮、长相或品德),如:Brown 布朗 (棕色的)White 怀特 (白色的)Longman 朗曼 (高个子)Short 肖特 (个子矮的)Sharp 夏普 (精明的)Hard 哈代 (吃苦耐劳的)Yonng 扬 (年轻的)Sterling 斯特林 (有权威的)5、有些姓氏来自人体部位名称,如:Back 巴克 (背)Hand 汉德 (手)Finger 芬格 (手指)Brain 布雷恩 (头脑)6、有些姓氏来自动植物名称,如:Bird 伯德 (鸟)Bull 布尔 (公牛)Fox 福克斯 (狐狸)Hawk 霍克 (鹰)Bush 布什 (灌木丛)Stock 斯托克 (紫罗兰)Cotton 克顿 (棉花)Reed 里德 (芦苇)7、有些姓氏来自教名或教名附加适当词缀,如:George 乔治 Henry 亨利David 大卫 Clinton 克林顿Macadam 麦克亚当 St.Leger 圣 ·里格( 1 )英美人的姓名排列次序为名在前,姓在后。如Herbert George Wells(赫伯特· 乔治· 威尔斯),第一、第二两个词是名,末一词是姓。 ( 2 )英美习俗,通常在婴儿受洗礼时,由教士或父母亲朋起名字,献为教名,排列在姓名的最前面。此外,长辈或本人也可起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这就是英美人常常有两个甚至更多名字的原因。名字可以来自许多方面。有人因其母系属于名门望族或有其他特殊荣誉,把母姓作为子女的第二个名字。也有借用名人或亲属或与家庭有密切交往者的姓为名的。有时,子孙完全袭用父辈名字,这时需在姓名后加Junior(略作Jr.或Jun.)一词或加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Ford Jr.(小约翰· 福特)。Thomas Daly Ⅲ(托马斯· 戴利三世) 。 ( 3 )英语名字,数达几千个。有些用来作姓,但也有也可用来作名的,如Henry。为了书写或口语方便,往往将本名缩短,如Frederick 缩为Fred。Margaret 缩为Maggy等。亲友之间,常用昵称,以示亲切。昵称一般比本名短,但也有比本名长的,如Johnny 是John 的昵称。一个名字的省略形式和昵称有时不止一种,如William 可以分别为Bill、Billy、Willy 等。 ( 4 )英国人在历史上一个很长时期内,只有名,没有姓。约到十一世纪,一些贵族家庭用宅邸的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又传诸子孙,世代相袭,形成了姓。姓的使用首先兴起于伦敦等城市。其形成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 表明血统关系:有的在父名后加s、son 等词尾,以表明系某某之子,例如父名Adam ,子以Adams 为姓,父名Jack ,子以Jackson 为姓;有的在父名前冠以Fits、O’、Mac、Mc。(均有“之子”、“的”等表示从属关系之意)等词头,如父名Gerald , 子以Fitsgerald 为姓,父名Brian,子以0'Brian 为姓,MacDonald,意为Donald之子,而McMahon,则为Mahon 之子。 ② 起源于出生或居住地名:有的直接以地为姓,如London(伦敦)、cleveland(克利夫兰),有的以ton、ham(含有村庄、部落之意)等为词尾,如Washington、Needham 等,还有些姓的词尾是brook(小溪)、wood(树林)等,表示居住地的环境,如Holbrook(谷中小溪)、Heywood(绿色森林)等。 ③ 表明容貌、特征,如现ack(黑色)、Longfellow(高个子)等。 ④ 来源于职业,如Smith(工匠)、Tyler(看门人)等。 ⑤ 名字缩写时,按英国习惯一般把名字全缩写,例如G. P. Thomson,或缩写第一个名字,如G. Paget Thomson ;美国则习惯于缩写中间的名字,如George P. Thomson。一般没有将姓加以缩写的习惯。但一些举世知名的人物,也有全部姓名都用缩写形式的,例如G. B. S., 即George Bernard Shaw(肖伯纳), F. D. R.即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富兰克林· 罗斯福)等。 ⑥ 口语中对一个人怎样称呼才算合适、得体,则看具体场合、关系而定。过去晚,辈对长辈,从不直呼其名;现在有少数青年人,不论对父母还是师长,均直呼其名不讳。已婚妇女一般不用原姓,用丈夫姓名冠以Mrs 一词。例如女子Mary Lakins 与男子John Cumings 结婚,女方改称Mrs. John Cumings 或Mrs. Cumings(约翰· 卡明斯夫人或卡明斯夫人)。也可在夫姓前写自己本名以代替夫名,如Mary Cumings。丈夫死后的妇女,就不再用丈夫的名字,必须写成Mrs. Mary Cumings。现代提倡女权的妇女,则有破旧俗,用原姓的。 ⑦英国贵族姓名,常加上其封地名,如Lord Greenhill Harrow(哈罗· 格林希尔勋爵),习惯上也可写为Lord of Harrow ,其中Harrow 是地名。 ⑧以上说明,同样适用于加拿大、澳大取亚、新西兰的英语姓名,也适用于英联邦一部分成员国中使用英语姓名的白人移民。希望我能帮助你解疑释惑。
艰难之旅
在后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 自取名 姓。如 William·Jefferson·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Clinton。
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英文名与中文名不同,中文名是姓在前名在后,英文名恰恰相反。例如:中----李,小明;英----Jake·Wood。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扩展资料:
英语民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的词源主要有: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queenielove多儿
是名字在前的,具体是这样的: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教名的不同异体。 4.采用(小名)昵称。 5.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John,David,Daniel,Michael,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Mary,Elizabeth,Ann,Sarah,Catherine。 II.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通常有如下情况: 1.保留首音节。如Donald => Don,Timothy => Tim.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或-y如:Don => Donnie,Tim => Timmy. 3.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Beuben => Ben. 4.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个昵称是Bill. III.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son,-ing;前缀M-,Mc-,Mac-,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St.-,De-,Du-,La-,Le-. 4.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Brook,Hill等。 5.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Smith. 6.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Longfellow. 7.借用动植物名的,如Bird,Rice. 8.由双姓合并而来,如Burne-Jones.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Miller,Johnson,Brown,Jones,Williams. IV.几点说明 1.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Ronald W. Reagan. 3.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Prof.,Pres.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