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的静静哈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英文缩写NII。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为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的风险发现和防御能力,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消解网络安全风险,《条例》建立了运营者、保护工作部门、公安机关和网信部门等多层风险威胁发现与合作体系。
《条例》将开展网络安全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明确为运营者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之一,要求运营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网络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
《条例》要求保护工作部门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制度,及时掌握本行业、本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安全态势,预警通报网络安全威胁和隐患,指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研判、共享、发布网络安全威胁、漏洞、事件等信息,促进有关部门、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以及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数据是影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中定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的重要因素。包含个人信息数据在内的数据安全保护已成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2.0 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
嫣雨飘零
工程中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包华包华
1、基础设施特许权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这种译法直截了当,但不能反映BOT的实质。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以上所述是狭义的BOT概念。BOT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衍生出许多变种,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广义的BOT概念包括这些衍生品种在内。人们通常所说的BOT应该是广义的BOT概念。“建设-经营-转让”一词不能概括BOT模式的发展。2、BOT的历史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然而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负责管理海上事务,包括建设和经营灯塔,并拥有建造灯塔和向船只收费的特权。但是据罗纳德·科斯(R. Coase)的调查,从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当中,领港公会连一个灯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灯塔至少有十座。这种私人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现在所谓BOT如出一辙。即: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中必须包括许多船主的签名以证明将要建造的灯塔对他们有利并且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在申请获得政府的批准以后,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灯塔必须占用的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权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并交给领港公会管理和继续收费。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灯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资建造的。可见BOT模式在投资效率上远高于行政部门。同许多其他的创新具有共同的命运,BOT在其诞生以后经历了一段默默无闻的时期。而这段默默无闻的时期对BOT来讲是如此之长以致于人们几乎忘记了它的早期表现。直到本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将BOT捧到经济舞台上时,许多人将它当成了新生事物。3、BOT的特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引入了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同时经济学在理论上也肯定了“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逐渐演变成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混合经济。BOT恰恰具有这种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这样,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另一方面,BOT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但政府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大胃王与王囡囡
某某建筑英文:**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读法 英 [kən'strʌkʃ(ə)n] 美 [kən'strʌkʃən]
n. 建设;建筑物;解释;造句
短语:
1、construction quality 工程质量
2、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工程建设
3、construction company 建筑公司
4、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5、construction industry 建筑工业
词语用法:
1、construction的基本意思是“建造,建设”,常用于指抽象的事物,如经济建设、现代化建设等。用于具体事物时表示某一“建造物,建筑物”,还可表示建筑物的“结构”,引申用于文学中可表示短语、句子等的“结构”,即“造句法”。
2、construction在句中有时可用作定语修饰其他名词。constructional work和construction work都指“建筑工程”,但前者较常见;
constructional worker和construction worker都指“建筑工人”,但后者较常见。
词义辨析:
in construction, under construction这两个短语的意思完全不同,前者是“从事建筑业”,后者是“在建设中”。试比较:
He is in construction. 他从事建筑业。
The new railway is still under construction. 那条新铁路正在建设中。
construction
美妙琴色
绿色基础设施与城市绿地规划不是一个意思。绿色基础设施是一个新概念,涵盖范围很广,但目前国内还很少实践。海南率先编制“绿色基础设施”规划的研究与实施纲要,同时为全国先行先试“绿色基础设施”并确立指标体系。城市绿地规划是城市规划和园林绿地系统中非常成熟的一个概念、一类规划,全称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我国已有完备的国家规范。 绿色基础设施,英文缩写为GSI,全称为GreenStormwaterInfrastructure,概念与实践起源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是地球上自然生命的支持系统,使环境、社会、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个生态框架。 在英国,绿色基础设施被定义为: 城市生命的支持系统——它是由自然环境的各个组成部分和绿色或蓝色空间所共同组成的网络结构, 并为其中或其周边的城市提供多层次的社会, 经济和环境利益。这些利益表现为经济发展和投资, 土地和房产价值, 劳力产出,旅游,土地产出,健康生活,休闲娱乐, 空间质量,生物多样性,防洪和水利管理以及缓解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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