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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啦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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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雨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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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OT:

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TOT方式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

2、BOT:

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扩展资料

制定TOT方案并报批。转让方须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TOT项目建议书,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现行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国有企业或国有基础设施管理人只有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授权才能实施TOT方式。

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由土耳其总理脱奥扎尔于1984年首次提出。而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TOT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BOT模式

新基础设施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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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锅饭饭饭饭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到:“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这里提到的“基础设施投资”指的就是新基建,那么新基建包括哪些项目呢? 新基建项目的全称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般来说,新基建主要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 1、 特高压(Ultra High Voltage)英文缩写UHV,在我国,特高压是指 800千伏及以上的直流电和1000千伏及以上交流电的电压等级。 我国国土幅员辽阔,而电能分布不均,远距离输电尤为重要,特高压送电不但能节约输送过程中的能量损耗,还节约土地资源。因此,在2022年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作为基建项目,进行大力推进,作为经济的增长点。 上市公司中与特高压相关的板块包括:许继电气、平高电气、国电南瑞、金冠电气等。 2、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 这个就不用解释了,得益于新能源车,上市公司中与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相关的股票包括:科陆电子、科林电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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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hound壹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中央和地方为实现稳就业、稳投资等“六稳”目标和完成保就业、保民生等“六保”任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在补传统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基建”)进度。新基建涵盖数字化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和基于数字化平台的集成管理,更能体现数字经济特征,能够更好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新基建有近期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内在需求,但不宜泛化,要着眼长远,有系统性、质的“代际”飞跃,以适应人类迈向知识社会时代的大趋势及需求。 基础设施的内涵演进与体系构成“基础设施”的英文为“Infrastructure”;其中,“Infra”为拉丁文,意为“在下部”,“Structure”意为“结构”。因此,该单词字面理解为“一个国家或一个组织保持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或结构”。我国的大运河(公元前 486 年始凿)、都江堰(建于公元前 256 年),以及西方的罗马水道(公元前 6 世纪始建),均证明人类社会早已有基建的公共观念。从社会成本视角理解基础设施基础设施与其支撑服务的对象构成“相互定义”的一个系统。狭义的基础设施包括运输、电力、通讯、给排水、水利设施、管道燃气等所有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设施,构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具有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特性。从投资角度看,基础设施是公共先行资本,必须先行于收益快的私人生产投资。在市场失灵情况下,政府应基于全社会成本收益分析做出供给决策,并用税收等收入进行支付。广义的基础设施可从社会成本的意义上理解,除了狭义的基础设施即公共先行资本外,还包括教科文卫、国防、公共安全等广泛领域;其为社会直接生产活动提供要素支撑和环境服务,使私人直接生产投资更加有效率,生产的收益更高;其费用由社会分摊,被称为社会间接资本或公共间接资本——能提高整个社会发展的竞争力和获利能力,具有间接经济效益,也具有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特性。从发展内涵视角理解基础设施体系随着人类对社会发展的认识逐渐深刻,基础设施内涵也逐渐深刻。1965 年,经济学家 Hansen最早提出基础设施包括社会基础设施和经济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指为人民生活投资的间接资本,如健康和教育投资。经济基础设施是用于支持经济生产和一般经济活动的间接投资,主要包括公用事业设施、公共工程和运输。后来,基础设施内容体系进一步扩展到支持生活和保护环境的基础设施,以及人文、创新、制度等基础设施。世界由物质、能量和信息组成。能量是物质和信息流动的动力,信息是人类了解、调控物质和能量流动的信号。由于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M-E-I)的顺畅和制度保障,人类社会得以生存发展。基础设施是特定阶段保障人类社会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顺畅、安全、高效流动的软硬件设施网络,为经济社会环境发展提供持久性公共服务支撑。基础设施既是过去发展的成果,又是未来发展的条件。在信息社会,科技与信息化是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以科技与信息化产品及服务驱动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的内容体系进一步扩展为:科技和信息化基础设施,经济社会环境基础设施,以及国家安全与治理基础设施(图 1)。基础设施包括哪些内容,基础设施包括的三大类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涵与特征“新型基础设施”生发于“传统基础设施”,“新发展”生发于“传统发展”,对基础设施“代际飞跃”的理解与对应的发展理念和时间尺度有关。从社会发展长周期来看,发展和新发展之间、发展和基础设施之间,是深度融合、动态演化的。一些基础设施早期作为社会分摊成本,后来因为有大量私人生产投资进入,成为基础产业,从而被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范畴。就创新驱动发展而言,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共同成为“全面创新”驱动引领“全面发展”的基础支撑。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涵新型基础设施是为未来阶段保障人类社会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更加顺畅、安全、高效流动,具有系统性、质的“代际飞跃”特征的软硬件设施网络,为实现“新发展”提供持久性公共服务支撑。未来社会的研发、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弃置等活动,以及土地、劳动力、知识、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管理等要素供给、流动与组合,体现为 M-E-I 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需要新、旧基础设施体系的系统支撑。日本提出建设“超级智能社会 5.0”,是指继狩猎社会、农耕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之后的一种新型社会形态。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发展阶段对应不同“代际”的基础设施。“代际”主要表现为M-E-I的产生、传输、组合方式和效率不同。当前,人类社会正在向智能社会迈进,在人机物智能技术的推动下,机器将从人类的工具和从属逐步上升为伙伴;通过 M-E-I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将使人类社会、虚拟空间、自然空间、机器物理空间联通互动、数字双生、虚实交融,形成以人为中心的人机物三元融合的新社会形态。智能社会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核是新一代战略型、网络型的科技和数字化基础设施(图 2):物质流由“人—自然物—人工物”表征,包括保障人类研发、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弃置等活动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从能量流获得动力,从信息流获得调控信息; 能量流由“开发—转换—利用”表征,包括保障人类开采、开发、转换、利用、存储、传输能量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从物质流获得能量物质及智能、机器,从信息流获得调控信息; 信息流由“云—网—海”表征,包括保障人类开发、收集、存储、处理、应用数据信息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从物质流、能量流获取数据、智能、机器和能量,调控物质流、能量流的开发与运行。新型基础设施的特征新型基础设施的形成机制决定其新特征。新要素驱动。与传统要素供给能力的有限性不同,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的供给能力具有共享性、累积性、倍增性,对基础设施有更高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和安全保障”要求。要素新组合和数字赋能驱动。如同网络的价值与网络使用者数量的平方成正比(迈特卡夫定律),一个国家知识生产的创新机会与其知识累积、传播交流程度成正比。工业时代的要素组合方式是集中式的,以他组织、独占性竞争为主,基础设施主要由政府供给;而知识时代的要素组合是分布式的,以自组织、创造性竞争为主,领先企业和机构成为基础设施供给者。例如,互联网、云计算具有分布式和去中心化的特征。“从 0 到 1”的原始创新驱动。主要国家围绕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只有率先发现基础科学规律、开发应用原创性引领技术的国家,才可能形成具引领性、带动性的战略性产品和战略性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拉动。在知识经济、智能社会需求牵引下,新型基础设施具有创新性、系统性、基础性、公共性、先导性、均衡性、安全性和智慧化、生态化、可持续性等特征,为社会发展提供绿色、智能、普惠、创新、包容、安全的公共服务。 制度变革推动。广泛集聚优质、可持续的新要素,保障区域、国家、跨境基础设施均衡发展和普惠供给,需要提升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及应用的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治理能力。新型基础设施的类型与体系框架离开支撑对象,无法理解新型基础设施及其体系构成。新基建不仅要补传统意义上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还旧账”,以及解决当下发展中的紧迫问题,还要为国家未来长远发展打牢基础,更多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产业和经济增长点。因此,只有体现国家意志,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布局,新基建才有可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立稳潮头,并在未来经济竞争乃至综合国力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新型基础设施的类型从形式与内容 2 个维度看,现代化强国的新型基础设施之“新”,主要包括 4 种类型:“新瓶新酒”“新瓶旧酒”“旧瓶新酒”和“新制度”。其中,狭义的“新”仅指“新瓶新酒”,即数字化科技创新与智能化数字基础设施,以及现代能源、先进材料与智能绿色制造等基础设施,如 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光源、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等基础设施。而另外 3 种为广义的“新”:“新瓶旧酒”,即基础设施数字化,如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港口、智慧医疗、智慧农业等基础设施;“旧瓶新酒”,即有系统性、质的“代际”飞跃特征的基础设施升级,如空天海洋、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拓展;“新制度”,即国家安全与治理基础设施,如安全与治理标准、制度等软硬件设施。现代化强国新型基础设施的体系框架《创新 2050:科技革命与中国的未来》系列报告,以绿色、智能和可持续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背景,描绘了我国面向 2050 年实现现代化的图景和科技发展路线图,提出了“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八大经济社会基础和战略体系”整体构想,并分阶段刻画了八大体系建设的特征和目标。这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再加上支撑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两大基础体系,需要建设十大新型基础设施(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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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帅哥两个

先给你看BOT,因为TOT是BOT衍生出来的。含义:1、基础设施特许权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这种译法直截了当,但不能反映BOT的实质。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以上所述是狭义的BOT概念。BOT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衍生出许多变种,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广义的BOT概念包括这些衍生品种在内。人们通常所说的BOT应该是广义的BOT概念。“建设-经营-转让”一词不能概括BOT模式的发展2、BOT的历史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然而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3 BOT的特点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这样,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另一方面,BOT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但政府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履约阶段,政府又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项目经营中价格的制订也受到政府的约束,政府还可以通过通用的BOT法来约束BOT项目公司的行为。BOT的运作方式和风险分担一个典型的BOT项目的参与人有政府、BOT项目公司、投资人、银行或财团以及承担设计、建设和经营的有关公司。政府是BOT项目的控制主体。政府决定着是否设立此项目、是否采用BOT方式。在谈判确定BOT项目协议合同时政府也占据着有利地位。它还有权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必要的环节进行监督。在项目特许到期时,它还具有无偿收回该项目的权利。业主是BOT项目的执行主体,它处于中心位置。所有关系到BOT项目的筹资、分包、建设、验收、经营管理体制以及还债和偿付利息都由业主负责。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通常专门设立项目公司作为业主,同设计公司、建设公司、制造厂商以及经营公司打交道。银行或集团通常是BOT项目的主要出资人。对于中小型的BOT项目,一般单个银行足以为其提供所需的全部资金,而大型的BOT项目往往使单个银行感觉力不从心,从而组成银团共同提供贷款。由于BOT项目的负债率一般高达70-90%,所以贷款往往是BOT项目的最大资金来源。投资人是BOT项目的风险承担主体。他们以投入的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尽管原则上讲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风险,但实际上各国在操作中差别很大。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BOT项目中分担的风险很小,而发展中国家在跨国BOT项目中往往承担很大比例的风险。2、BOT项目实施过程BOT模式多用于投资额度大而期限长的项目。一个BOT项目自确立到特许期满往往有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时间,立项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根据中、长期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列出新建和改建项目清单并公诸于众。私人机构可以根据该清单上的项目联系本机构的业务发展方向做出合理计划,然后向政府提出以BOT方式建设某项目的建议,并申请投标或表明承担该项目的意向。政府则依靠咨询机构进行各种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根据各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决定采用何种方式。招标阶段。如果项目确定为采用BOT方式建设,则首先由政府或其委托机构发布招标广告,然后对报名的私人机构进行资格预审,从中选择数家私人机构作为投标人并向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确定以BOT方式建设的项目也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而直接与有承担项目意向的私人机构协商。但协商方式成功率不高,即便协商成功,往往也会由于缺少竞争而使政府答应条件过多导致项目成本增高。投标阶段。BOT项目标书的准备时间较长,往往在6个月以上,在此期间受政府委托的机构要随时回答投标人对项目要求提出的问题,并考虑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建议。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前向招标人呈交投标书。招标人开标、评标、排序后,选择前2-3家进行谈判。谈判阶段。特许合同是BOT项目的核心,它具有法律效力并在整个特许期内有效,它规定政府和BOT项目公司的权力和义务,决定双方的风险和回报。所以,特许合同的谈判是BOT项目的关键一环。政府委托的招标人依次同选定的几个投标人进行谈判。成功则签订合同,不成功则转向下一个投标人。有时谈判需要循环进行。履约阶段。这一阶段涵盖整个特许期,又可以分为建设阶段、经营阶段和移交阶段。业主是这一阶段的主角,承担履行合同的大量工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良好的特许合约可以激励业主认真负责地监督建设、经营的参与者,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BOT项目中的风险BOT项目投资大,期限长,且条件差异较大,常常无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风险较大。风险的规避和分担也就成为BOT项目的重要内容。BOT项目整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五种类型: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风险。政治风险。政局不稳定,社会不安定会给BOT项目带来政治风险,这种风险是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特别考虑的。投资人承担的政治风险随项目期限的延长而相应递增,而对于本国的投资人而言,则较少考虑该风险因素。市场风险。在BOT项目长长的特许期中,供求关系变化和价格变化时有发生。在BOT项目回收全部投资以前市场上有可能出现更廉价的竞争产品,或更受大众欢迎的替代产品,以致对该BOT项目的产出的需求大大降低,此谓市场风险。通常BOT项目投资大都期限长,又需要政府的协助和特许,所以具有垄断性,但不能排除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带来的市场风险。此外,在原材料市场上可能会由于原材料涨价从而导致工程超支,这是另一种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在BOT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制度上的细节问题安排不当带来的风险,称为技术风险。这种风险的一种表现是延期,工程延期将直接缩短工程经营期,减少工程回报,严重的有可能导致项目的放弃。另一种情况是工程缺陷,指施工建设过程中的遗留问题。该类风险可以通过制度安排上的技术性处理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融资风险。由于汇率、利率和通货膨胀率的预期外的变化带来的风险,是融资风险。若发生了比预期高的通货膨胀,则BOT项目预定的价格(如果预期价格约定了的话)则会偏低;如果利率升高,由于高的负债率,则BOT项目的融资成本大大增加;由于BOT常用于跨国投资,汇率的变化或兑现的困难也会给项目带来风险。4、BOT风险的规避和分担应付风险的机制有两种。一种机制是规避,即以一定的措施降低不利情况发生的概率;另一种机制是分担,即事先约定不利情况发生情况下损失的分配方案。这是BOT项目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国际上在各参与者之间分担风险的惯例是:谁最能控制的风险,其风险便由谁承担。政治风险的规避。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政治风险问题。而这种风险仅凭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的经验是难以评估的。项目公司可以在谈判中获得政府的某些特许以部分抵消政治风险。如在项目国以外开立项目资金帐户。此外,美国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和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部(ECGD)对本国企业跨国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担保。市场风险的分担。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带来的市场风险应由项目的发起人和确定人承担。若该项目由私人机构发起则这部分市场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若该项目由政府发展计划确定,则政府主要负责。而工程超支风险则应由项目公司做出一定预期,在BOT项目合同签订时便有备无患。技术风险的规避。技术风险是由于项目公司在与承包商进行工程分包时约束不严或监督不力造成的,所以项目公司应完全承担责任。对于工程延期和工程缺陷应在分包合同中做出规定,与承包商的经济利益挂钩。项目公司还应在工程费用以外留下一部分维修保证金或施工后质量保证金,以便顺利解决工程缺陷问题。对于影响整个工程进度和关系整体质量的控制工程,项目公司还应进行较频繁的期间监督。融资风险的规避。工程融资是BOT项目的贯穿始终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个过程全部由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操作,风险也完全由项目公司承担。融资技巧对项目费用大小影响极大。首先,工程过程中分步投入的资金应分步融入,否则大大增加融资成本。其次,在约定产品价格时应预期利率和通胀的波动对成本的影响。若是从国外引入外资的BOT项目,应考虑货币兑换问题和汇率的预期。不可抵抗外力风险的分担。这种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和损失额的不确定性,有可能是毁灭性损失。而政府和私人机构都无能为力。对此可以依靠保险公司承担部分风险。这必然会增大工程费用,对于大型BOT项目往往还需要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分保。在项目合同中政府和项目公司还应约定该风险的分担方法。再来说TOT,这个就不说那么详细了。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TOT是BOT融资方式的新发展。 近些年来,TOT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 TOT也是企业进行收购与兼并所采取的一种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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