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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Free On Board):
国际贸易术语FOB(Free On Board的首字母缩写),也称“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简单说就是你从国外买设备,卖家只管把设备送到他们国家的港口,剩下的从国外运到中国的运费、保险费用都你出。
扩展资料:
FOB(Free On Board),也称“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但各国对于“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由谁负担,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
如果采用班轮运输,船方管装管卸,装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自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承担;而采用租船运输,船方一般不负担装卸费用。这就必须明确装船的各项费用应由谁负担。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往往在FOB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这就形成了FOB的变形。
欧美国家使用商业信用比例高但坏账率却很低,其根本原因是这些国家都是通过加强风险管理来消除商业信用风险。其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是上三种:国际保理、出口信用保险和委托追账公司追收账款。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对此三种方式未加以充分利用。在使用D/P付款方式签FOB出口合同时,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三种风险防范措施,以确保我方利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FOB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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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CNF=C&F: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CRF(Clean Report of Finding):验证报告书。需要ITS验货的东西。ITS会在收齐所有的最终单据后3个工作日内,发印此书,并在最终发票和清单上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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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费用主要有:
1.国外运费(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输费用);2.国外保险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3.如果有中间商,还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计算公式如下:
FOB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FCA、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适用范围广。在价格构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内容:进货成本、费用和净利润。
二、国内费用有:
1.加工整理费用;
2.包装费用;
3.保管费用(包括仓租、火险等);
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
5.拼箱费(如果货物构不成一整集装箱);
6.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
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
8.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9.邮电费(电报、电传、邮件等费用)。
三、国外费用主要有:
1.外运费(自出口国内陆启运地至国外目的地的运输费用);2.国外保险费;3.如果有中间商,还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计算公式如下:
FCA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PT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P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1、FOB:是FreeonBoard或FreightonBoard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本条中风险转移规则已经《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改,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由于2000年解释通则规定之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是否越过船舷不便于举证,故而修改。)
2、C&F:即“CostandFreight"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3、CIF:即”CostInsuranceandFreight"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4、FCA:即“FreeCarrier"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是“货交承运人”。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及时通知买方。
5、CPT:即“CarriagePaidto”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处理,并及时通知买方。
6、CIP:即“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7、EXW:即“EXWorks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工厂交货(指定的地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8、FAS:即"FreeAlongsideShip"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近船边,即完成交货。eliv
9、DAT:即“DeliveredAtTerminal(insertnamedterminalportorplaceofdestination)其中文含义”运输终端交货“。使用该术语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10、DAP:即"DeliveredAtPlace"(insertnamedplaceofdestination),目的地交货(插入指定目的港)。
使用该术语,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的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cissy521121
FOB意思是:船上交货价。(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
CIF意思是: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CNF意思是:复合非线性反馈控制。
CRF意思是:验证报告书。
各种贸易术语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各种贸易术语对于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由谁负担都有明确的界定,买卖双方比较容易核算价格和成本。
术语之间的换算: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2、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FR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FR价-国外运费。
4、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5、CIF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6、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FOB(贸易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if (成本费加保险费加运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NF
小呆呆321
FOB(Free On Board),称"船上交货价" ,也称“离岸价”。
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术语换算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2.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FR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FR价-国外运费
4.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5.CIF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6.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扩展资料:
FOB价格术语,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 为英文Free on Board的缩写。
FOB......(Port of Shipment),此价格术语后面列明装运港的名称,故俗称为离岸价,其买卖双方责任划分如下:
卖方责任
(1)在指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负担直至货物越过船舷时为止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包括出口捐税、检验费、出口许可证费和其它为装船而必须履行的手续费用;
(3)自费提供货物的习惯包装和证明货物已交到指定船只的船边的清洁提单;
(4)应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提供原产地证明书,以及在买方负担费用和风险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提单和货物输入国、过境国所需的由装运国或原产国签发的其它单证。
买方责任
(1)自费租船订舱,并将船名、装货泊位及装船日期通知卖方;
(2)负担自货物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价金;
(3)负担由于买方未能及时指定船只,或指定的船只未能在指定期限到达,或虽到达但未能承载货物等类似原因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自有关的规定期限或交货期期满之日起的货物的一切风险,但以货物确定为合同货物者为限;
(4)支付在卖方责任中的情况下,因领取所列单证,包括领事签证费在内的一切费用和开支。
防范措施
D/P付款方式下签FOB出口的七大技巧
1、我国外贸企业应严格按出口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制作单据,以防止买方找到借口拒付货款。
2、国外代收行最好不由进口人指定,若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
3、对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在使用D/P方式时要特别小心谨慎。
4、采用D/P after sight方式要慎重。因D/P有D/P at sight和D/P after sight之分。URC522第7条中特别指出:“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的远期汇票。”其用意是劝阻出口人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D/P after sight)。因有的国家把远期D/P当作D/A处理。若出口人执意要采用远期D/P,则后果自负。
5、D/P付款方式下签FOB出口合同,保险由买方办理。为了货物的安全,保障我方利益,可以我方(出方)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负责办理此项业务,保险费按所投保险险别正常费率的25%计收。投保后,万一货物遇险,买方未投保又不付款赎单时,可由我方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6、卖方预收一定的押金,金额用D/P at sight支付。出口企业可在收到押金后发运货物,并从货款中扣除已收款项,将余额部分委托银行托收。若托收金额被拒付,出口人可将货物运回或转售,而从已收款项中扣除发生的损失费用。若采用此办法,通常在合同中规定:“装运货物以电汇向卖方提交预付款××为前提,其余部分采用托收凭即期付款交单。”
7、可采用国际保理或出口信用保险两种事控制风险的措施以及委托追账公司追收账款的事后补偿措施。
欧美国家使用商业信用比例高但坏账率却很低,其根本原因是这些国家都是通过加强风险管理来消除商业信用风险。其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是上三种:国际保理、出口信用保险和委托追账公司追收账款。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对此三种方式未加以充分利用。在使用D/P付款方式签FOB出口合同时,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三种风险防范措施,以确保我方利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FOB
amandawei201
外贸出口常用术语
图片来自:橘色燕子2019-05-17的回答
按如图所示的海运出口流程来解释:
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的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该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担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FCA
FCA(Free Carrier)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FCA要求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CPT
Carriage Paid to...的缩写形式,意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货交承运人),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期间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亦即卖方承担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此术语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FAS
船边交货,Free Alongside Ship,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卖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FOB
一、FOB报价的含义
Fob(Free On Board的首字母缩写),也称“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房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简单说就是你从国外买设备,卖家只管把设备送到他们国家的港口,剩下的从国外运送到中国的运费、保险费都由你出。
二、FOB中的国内运费包括
1.加工整理费用;
2.包装费用;
3.保管费用(仓储/租、火险等);
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
5.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保管费等);
6.装船费(装船、起吊费和驳船费等);
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
8.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
9.邮电费(电报、电话、电件、传真、电子邮件等费用)。
三、FOB价格怎么算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贸易术语问题。F.O.B(Free On Board)就是装运港船上交货,简单地说就是装船前的费用都由卖方承担。因此你要支付从你们工厂到港口的费用,如拖车、商检、报关、码头等费用,至于增值税票的问题不涉及在内。
1.本程序公式:
2.这个程序算出来的知识一个成本价,也就是只考虑了产品的价值,没有考虑工厂到港口的运费、港口的杂费用、交易费用等其他费用;如果你是外贸企业,本程序也没有考虑利润。
3.关于人民币价格,本价格为人民币含增值税价。
4.关于出口退税率和增值税率的扩展资料
FOB案例: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合同采用FOB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由提出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起诉至法院。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国务院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施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1994年4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的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出口退税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国际产品公平竞争的基础。
CFR
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此,CFR术语下,货物装上船之前,即风险转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是CFR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强调卖方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买方货物已装上船。否则,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IF
成本+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仅适用于海运。
公式:CIF美元总价=
利与弊
选择以FOB价格成交,在运费和保险费波动不稳的市场条件下有利于自己。但也有许多被动的方面,比如:由于进口商延迟派船,或因各种情况导致装船期延迟,船名变更,就会使出口商增加仓储等费用的支出,或因此而迟收货款造成利息损失。出口商对出口货物的控制方面,在FOB条件下,由于是进口商与承运人联系派船的,货物一旦装船,出口商即使想要在运输途中或目的地转卖货物,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就会颇费一些周折,产生更多的费用。
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出口商保证所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只要所交的单据齐全、正确,进口商就必须付款。货物过船舷后,即使在进口商付款时货物遭受损坏或灭失,进口商也不得因货损而拒付货款。就是说,以CIF价成交的出口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单据买卖”合同。
一个精明的出口商,不但要能够把握自己所出售货物的品质、数量,而且应该把握货物运抵目的地及货款收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于货物的装载、运输、货物的风险控制都应该尽量取得一定的控制权,这样贸易的盈利才有保障。
DAF
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Delivered EX Ship,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Delivered EX Quay,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DU
未完税交货,Delivered Duty Unpaid,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缴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DDP
进口国完税后交货,Delivered Duty Paid,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CFS
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为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它是集装箱运输关系方的一个组成,在集装箱运输中起到重要作用。它办理拼箱货的交接,配载积载后,将箱子送往CY(堆场),并接受CY交来的进口货箱,进行拆箱、理货、保管、最后拨给各收货人。同时也可按承运人的委托进行铅封和签发场站收据等业务。
分类:
1.设置于集装箱码头内的集装箱货运站
2.设置于集装箱码头附近的集装箱货运站
3.内陆集装箱货运站
CY
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有些地方也叫堆场,对于海运集装箱出口来说,堆场的作用就是把所有出口客户的集装箱在某处先集合起来(不论通关与否),到了截港时间之后,再统一上船(此时必定已经通关)。也就是说,堆场是集装箱通关上船前的统一集合地,在堆场的集装箱货物等待通关,这样便于船公司,海关等进行管理
资料参考:百度百科
望采纳
(秋天)Amy
一、FOB报价的含义
FOB(Free On Board的首字母缩写),也称“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简单说就是你从国外买设备,卖家只管把设备送到他们国家的港口,剩下的从国外运到中国的运费、保险费用都你出。
二、FOB中的国内费用包括
1、加工整理费用;
2、包装费用;
3、保管费用(仓储/租,火险等);
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
5、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保管费等);
6、装船费(装船、起吊费和驳船费等);
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
8、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
9、邮电费(电报、电话、电件、传真、电子邮件等费用)。
三、FOB价格怎么算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贸易术语问题。F.O.B (FREE ON BORAD)就是装运港船上交货, 简单的说就是装船前的费用都要由卖方承担。 因此你要支付从你们工厂到港口的费用,如拖车,商检,报关,码头等费用,至于增值税票的问题不涉及在内的。
1、本程序公式: FOB={{1-[退税率/(1+增值税率)]} *人民币含税价}/汇率
2、这个程序算出来的只是一个成本价,也就是只考虑了产品的价值,没有考虑工厂到港口的运费、港口的杂费用、交易费用等其他费用;如果您是外贸企业,本程序也没有考虑利润。
3、关于人民币价格, 本价格为人民币含增值税价。
4、关于出口退税率和增值税率。
扩展资料: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国务院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的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出口退税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国际产品公平竞争的基础。
参考资料:FOB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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