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334

windy幸福快降临
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执业医师首要原则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高小贱大琪琪

已采纳
执业过程中医师首要遵循的原则是尊重医学科学规律。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既要有治疗能力,还要有关怀能力,增进理解与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氛围。医生应该遵循的原则:1、相信医患之间可以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患者是可以交流、沟通的;2、不以医生本人的价值取向评判患者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尊重患者的人格、信仰和文化;3、从生物-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出发,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行为和情绪反应;4、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以人文关怀的态度给患者切实的医疗帮助;5、理解医患关系是一个动态的关系,医生应根据情况适时做出调整;6、医患关系是围绕着疾病的诊疗而形成的,也只应局限于求医和提供医疗帮助的过程,不能发展任何超出此范围的人际关系。

执业医师首要原则

357 评论(11)

恶狼追月

医生首要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我感觉首要遵循的原则是对患者隐私的保密

118 评论(12)

雪野在宁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第五条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二十八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第二十九条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第三十三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第三十五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第三十六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十三)使用假学历骗取考试得来的医师证的。第三十八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 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其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由所在机构集体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第四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第四十五条 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军队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的原则制定。第四十七条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111 评论(11)

小琳仔仔

试述我国医德基本原则、准则的主要内容?答:(一)医德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防病治病。防病治病从宏观层面指明了医学服务必须承担完整的医德责任,即无论医务人员身在哪一个工作岗位,无论医疗卫生单位属于何种性质,都必须肩负起防病治病的使命。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克服狭隘的传统义务论,树立和形成由传统义务论与现代公益论整合而成的全新的医德义务观,正确认识和处理对病人个人、对健康人群、对生态环境、对每个人全面健康需求等多重义务之间的关系,彻底实现医学目的。医德基本原则把全面的医德责任作为其首要内容,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和现代医学发展等多因素综合作用的必然要求。(2)救死扶伤。救死扶伤是临床医疗服务的首要道德职责,即所有临床医务人员都应把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为病人谋利益。“救死扶伤是临床医务人员的天职”这一医德思想,是古今中外先进医家的共识。我国医界从“医乃活人之术”出发,以“医之使之生”的涵义来命名医生,一代又一代的先进医家,以实践奠定和丰富了“仁爱救人”的优良传统。西医之父希波克拉底以“为病家谋利益”和“不伤害”等准则阐述着同一个伟大思想。我国当代医界的楷模赵雪芳、华益慰、抗击非典的模范人物以及众多优秀医务人员,对什么是“救死扶伤”做出了最为精彩的诠释。(3)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这个原则中处理好医学人际关系必须遵循的最普遍、最现实的底线要求。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集古今中外医学人道精神之大成,也是对革命人道主义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它要求对人的生命加以敬畏和珍爱,对人的尊严予以理解和维护,对病人的权利给以尊重和保护,对病人的身心健康投以同情和关爱。(4)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是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的最高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医学道德的核心内容。首先,为人民健康服务应该是全方位的。医学服务既要认真看病,更要真诚关心病人;既要给以生物学方面的救助,更要给以心理学、社会学方面的照顾,从而满足人民大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使他们保持生理、心理、社会、道德诸方面的良好适应能力和状态。其次,为人民健康服务应该是分层次的。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是基本要求、基本境界,经过积极努力,多数医务人员都可以达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是最高要求、最高境界,医务人员只有执着追求、养成和坚守医学职业精神,才能够达到。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的上述四个层次相互支撑、相互作用,共同传承和完善着我国“医乃仁术”、白求恩精神的医德思想精华。当然,由于这一医德原则问世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初,距今已有30多年之久,因此,为更好适应我国医德建设现实的需求,其理念及表述等均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以求在实践中切实可行、彰显实效,而且有利于同世界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界的对话和接轨。(二)医德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1)以人为本,践行宗旨。以人为本、践行宗旨是最基本的医德准则。以人为本就是要在医疗活动中尊重人的价值,强调病人的中心地位,是医学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践行宗旨是指践行救死扶伤这一医学服务的最高宗旨,是医务人员应该承担的基本职责。以人为本、践行宗旨,是医学事业和人民健康利益的根本要求。在我国的医德传统中,人们一直强调“医本活人”、“济世救人”;毛泽东则把“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视为医德的精髓。在国外的医德思想中,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倡导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的典范;古罗马名医盖伦要求自己及同行:“将全部时间用在行医上,整天思考它”;《日内瓦宣言》要求医务人员:“在允许我成为医界一员的时:我郑重地保证自己要奉献一切为人类服务”。《医师宣言》也明确要求“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的医德准则是这些医德思想精髓的集大成者。(2)严谨求实,精益求精。严谨求实、精益求精是医务人员在学风方面应该遵循的医德准则。医学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公众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医学模式正在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这些都要求医务人员终生学习,培养全面、高超的业务素质。严谨求实、精益求精要求医务人员:“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3)尊重患者,关爱生命。尊重患者、关爱生命,是医务人员处理医患关系时应该遵守的重要医德准则,这一准则首先要做到平等待患。平等待患是对病人的权利、尊严的普遍尊重和关心,体现的是人际交往中社会地位和人格尊严的平等。要做到平等待患,医务人员必须把病人摆在和自己平等的地位上,尊重病人的人格和尊严;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事情,对待病人,不论是男女老幼、美丑智愚、种族国别、地位高低、权力大小、关系亲疏、金钱多寡,都要给以同情、尊重,尽职尽责,积极救治,切不可厚此薄彼、亲疏不一;对老人、儿童、妇女、精神病和某些特殊疾病病人,尤其要平等对待;对战俘、罪犯中的病人,也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真诚尊重。平等待患是自古以来先进医家一直提倡的医德准则。尽管以往在整个社会层面不可能普遍实现平等待患,但他们的职业理念和身体力行仍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在我国当代,社会则提供了越来越充分的条件,也将平等待患作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的首要医德准则。平等待患需要树立现代的平等观,认识到平等待患首先取决于病人享有平等的权益;还需要在实践中处理好平等中物质要素与精神要素、绝对性与相对性的合理统一。(4)优质服务,医患和谐。优质服务、医患和谐是医务人员应该普遍遵守的基本医德准则。这一准则要求医务人员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这不仅是自身良好素质和修养境界的体现,也是赢得患方信赖与合作的重要条件,有助于的病人的救治和康复。希波克拉底曾提出:世界上有三种东西能够治病:一是对症的药物,二是外科的手术刀,三是良好的语言。瑞士名医、诺贝尔奖获得者科歇尔(E.T.Kocher,公元1841年—1917年)也曾指出:一个外科医师如果给病人以恶劣印象,则无异于恶魔。举止端庄首先要讲究行为文明。医务人员的神态、表情、动作,都会直接影响病人的情绪及求医行为。行为文明要求做到:态度和蔼可亲,举止稳重,动作轻盈敏捷、潇洒大方,遇到紧急情况沉着冷静、有条不紊。举止端庄还要讲究装束文明。医务人员在着装、服饰上应与职业相适应,即规范、整洁、朴素、大方,既不主观随意,又不刻意“包装”。语言文明是指使用文明语言进行沟通。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和情感的基本工具,是体现文明修养的基本要素。医务人员良好的愿望、热情的态度、诚挚的关心,都需要通过文明语言来表达。因此,医务人员不仅应当模范地运用礼貌语言,还应当突出其医学特点,甚至要讲究语言的艺术性。(5)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廉洁自律、恪守医德是医务人员正确对待职业行为规范且不允许突破的医德底线准则,是古今中外优秀医家十分重视和始终坚持的医德操守。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尤其是在新旧体制交替、利益格局调整和思想观念变化的情况下,医务人员更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6)诚实守信,保守医密。诚实守信、保守医密是处理医患关系的重要医德准则。诚实守信是医务人员对待病人的一条普遍要求。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用一个“诚”字来概括和诠释“大医风范”。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中也曾用“诚”的精神来概括和诠释白求恩的医德境界。他说:白求恩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的热忱”。诚实守信首先要求医心诚,即忠诚于病人和医学事业;其次要求言行一致,做实事、守信用。倡导和践行诚实守信准则,必须同弄虚作假、背信弃义、欺诈取巧的不良医风进行坚决的斗争。在西方,保守医密是一个古老、传统的医德准则。早在2500多年前,希波克拉底就说过:“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职业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日内瓦宣言》规定:“我要保守一切告知我的秘密,即使病人死后,也这样。”法国巴黎大学医学院的校训规定:病家秘密,或见或闻,凡属医者,讳莫如深。现在,我国也将保守医密作为保护性医疗的重要措施。1999年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保守医密的一般要求有两个方面:一是保守病人的秘密。主要有病人不愿公开透露的信息,包括病因、一些特殊疾病(性病、妇科病、精神病等)的诊断、进展及预后;病人不愿他人接触的部分,尤其是有生理缺陷的病人;病人不愿他人知道的决定,例如人工流产等;病人不愿他人干扰的生活习惯等。为病人保密,使病人敢于说出与疾病有关的信息,医务人员能够更好地进行诊治。更为重要的是,为病人保密,体现了对病人人格、权利的尊重和维护,有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二是对病人保守秘密,包括不良诊断、进展、预后及在给病人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避免不良信息影响病人的心理状态,进而影响救治,给病人带来伤害。心理学研究表明,临终病人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仍然有活下去的期望,对于“坏消息”总是首先表现出抗拒和不接受。有些预后不良的病人或临终病人,如果知道了自己的真实情况,很可能影响治疗或加速死亡甚至发生意外。因此,保护性医疗要求:对某些病情诊断及预后不良的病人,应该采取隐瞒真情甚至说“善意谎言”的做法。关于是否应当对病人保密,即要不要告知“坏消息”或者要不要讲真话,目前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对那些重症疾病的诊断结果及不良预后进行保密,因它属于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必然要求;第二种意见认为有些“坏消息”必须告诉病人,例如癌症早期,告诉病人目的和意义是在治疗时取得病人的合作,而有些则不应该对病人讲真话,例如癌症晚期,因为告诉病人真实情况可能加速病人的死亡;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对病人讲真话,即使是“坏消息”,因为病人有知情权。说真话是一种美德,是正常人际关系的基础,也是正常医患关系的基础。病人要跟医务人员讲真话,这点没有疑义。但是,医务人员要不要对病人讲真话,却是现代医学伦理学的一大难题。医务人员应该充分发挥医学伦理智慧,按照动机和效果统一的原则,经与家属共商后作出具体分析,将对病人保密准则情境化:一般情况下应坚持保密准则;问题比较棘手时,应从病人不同的病种病程、文化水平、社会地位出发,依据病人不同的个性和心理状况加以变通,但要坚持一个不变的立场,即最有利于病人。(7)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是正确处理同事、同行之间医际关系的医德准则。恪守同事同行准则、处理好医际关系是现代医学发展高度分化、高度综合、高度社会化的客观需要,也是现代社会强调集体主义、团队精神的突出要求。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医学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医院整体效应的发挥,有利于医学人才的成长,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这一准则,要求医务人员共同维护病人利益和社会公益;彼此平等,互相尊重;彼此独立,互相支持和帮助;彼此信任,互相协作和监督;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和发挥优势。坚持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准则,需要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医际竞争问题。医务人员应严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规则”,使有序竞争与团结协作相辅相成,以充分解放医学生产力。(8)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当前,医学日益发展为一种庞大的社会事业,许多医学问题已经成为关系人类自身命运的社会问题,医务人员行为的社会后果更加突出,因而其社会道德责任也更为明显。医患关系的复杂化使得医务人员除了要面对病人本人,还要与更多的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比如病人家属和其他社会人群。社会公益思想的广泛传播和深入影响,要求医务人员将病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将社会群体和人类后代的生命健康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目标。人们期望医学不仅仅能治疗疾病,更能成为社会文明和人类幸福的重要支柱。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要求医务人员,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政府安排的抗灾救灾、应对突发性卫生事件等医疗任务和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社会公益性医疗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及社区保健服务,促进及改善公众的健康状况。

129 评论(11)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