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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怡情
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执业医师法的宣传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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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恋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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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第五条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二十八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第二十九条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第三十三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第三十五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第三十六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十三)使用假学历骗取考试得来的医师证的。第三十八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 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其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由所在机构集体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第四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第四十五条 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军队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的原则制定。第四十七条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执业医师法的宣传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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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医师节活动策划方案范文   为了保障活动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阐明活动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活动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整理的2021医师节活动策划方案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师节活动策划方案1   为了全面提升我院医师队伍整体素质,激励广大医师认真学习“勇闯禁区、勇于创新、永不满足、永远争先”的“吴孟超精神,谨记“至爱患者、至精医术、至诚医院”的院训,弘扬“德高技精、传承第一”的医院精神,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树立良好的医院及医师形象,推动我院医疗卫生工作快速健康发展。以“尊医重卫、共享健康”和“展示医师风范,为医院提升式搬迁添光彩”为活动主题,激发医师的工作热情,激励全体医师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尚精神,表彰奖励在医师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体现我院“德高技精、传承第一”的医院精神,培养造就德艺双馨的大医、名医,促进我院医疗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一)进行优秀医师评选活动   1、8月6日前以科室为单位,以书面个人事迹的形式,推荐1-2名优秀青年医师(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1-2名“一院名医”(1978年8月1日以前出生),医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若干名优秀青年医师、若干名“一院名医”。   2、“一院名医”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医德医风,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备处理本专业疑难病例能力,及时参加MDT、归档病历质量检查等工作,完成规定的数量,发现问题,体现业务能力。   (3)在院内院外有良好的口碑及影响力,病人满意度高,近年来本人无严重的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发生。   (4)服从医院调配,完成指令性任务。   (5)有明确的亚专业方向,每年主持开展“三新”业务1项以上。   (6)参加医科大学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研室教学活动,每年主持教学查房2次以上。   (7)在科内主讲的业务学习具有本专业前沿水平、科内业务学习出勤率>80%。   (8)拥有突出业绩及感人事迹。   3、优秀青年医师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医德高尚、廉洁行医,服务满意度高。   (2)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以上。   (3)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病例的能力,在临床医疗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医务人员和患者好评;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参与“三新”业务1-2项。   (4)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工作作风严谨,劳动纪律好,甲级病案率≥98%、近二年内无医疗投诉、纠纷。   (5)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受到学生好评。   (6)拥有突出业绩及感人的事迹。    (二)病历书写展评   1、参加人员资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科室医师   2、活动主题:强化病历质量,提高病历内涵   3、展评要求:   (1)科室推荐病历要求:各临床科室自评后推荐1-2份病历,非手术科室须推荐住院时间在7天(含)以上的病历;手术科室须推荐住院时间在4天以上的手术出院病历(三、四级手术),以及抢救病历或死亡病历等,出院病历时间应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   (2)科主任对推荐病历进行点评,书写推荐理由,指出病历中的亮点(150字以上)。   4、评选标准   病历评选以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第2版为评选标准,记录内容规范,并能反应出医疗救治水平和临床思路。住院超30天病历、输血病历、非计划再次手术病历、抢救病历、死亡病历予以加分。   5、评比程序   (1)科室推荐于20xx年8月10日前将住院号报至医务处病案科,逾期未推荐者予以自动弃权。   (2)病案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评议。   6、奖励办法   (1)全院评出20份优秀病历,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和3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个人,当年职称晋升优先推荐。   (3)获奖科室,当年年终评优时优先推荐。自动弃权的科室原则上科室不能评优,科主任不能评先。   医师节活动策划方案2   值此中国医师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深入发掘和总结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多年来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事业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以大医精诚、医者仁心的良好形象展现给全社会,营造和谐的医疗环境,形成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诵“红色家书”和推进作风建设,推动“人民至高无上、患者是我亲友”活动和“三好三化三合理”专项行动,打造“健康余干”,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庆祝“8.19”中国医师节,发挥品牌效应,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卫生计生行业活动,通过典型引领、活动吸引、文化感召和形象展示,全方位、多角度反映医者、医患、医疗活动,调动积极因素,凝聚力量,增进理解支持,促进和谐稳定,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余干、实施健康余干战略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医者仁心、护佑生命、共建健康余干    三、活动内容   (一)表彰一批优秀医师   为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来感召和激励医务工作者,按四个版块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医生,公卫预防类设有“健康卫士”等奖项,农村基层类设有“最美基层医生”、“最美乡村医生”等奖项,临床技术类设有“好医生奖”、“春苗奖”、“外科巧手奖”、“最美妇儿天使”等奖项,中医传承类设有“杏林奖”等奖项。   (二)组织一台表彰文艺晚会   组织一台充分展现了我县广大医务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医师所做的努力与贡献,营造尊医、重医的社会氛围的文艺演出。各二级医疗机构至少选送1-2个文艺节目,参加全县文艺演出。   (三)制作一系列专题宣传片   制作一系列展现我县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取的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医者仁心、护佑生命的精神,让社会感动、医务工作者激动的一系列视频专题片,在电视等媒体分期播出。   (四)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   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深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走访慰问和调研座谈,了解基层卫生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切实解决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卫生单位的实际困难。各单位也要在医师节到来之前开展一次走访和慰问活动,要走访看望医师前辈和临床一线医务工作者,要邀请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参与走访慰问,鼓励各位医师树立自尊自爱、奋发向上的'精神,维护医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五)发布一份医师倡仪书   以获奖医师名义向全县医务工作者发布重医德、强医术、正医风、守医规、和医患,塑造新时代人民医师良好形象的倡仪书。   (六)开展一系列庆祝活动   各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开展义诊、关爱医生的健康讲座、知识竞赛、技能比武、演讲比赛、事迹展览展示、体育赛事比拼等庆祝活动。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余干县中国医师节活动顺利进行,县卫计委成立了由县卫计委主任卢平任组长、罗来文、张剑、洪钧、胡建丰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张剑为常务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余干县卫计委庆祝“8.19”中国医师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有刘宁茂、上官日辉、彭萍、李秀莲等,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策划组   胡建丰牵头负责。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活动方案、领导致词,下发相关文件。负责协调各组的筹备工作并调度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效率。负责确定表彰和演出形式。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其它未尽临时突发事宜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表彰评选组   罗来文牵头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员名单。负责规范评选标准、明确评选办法,确定评选数量。负责组织表彰评选专家遴选出先进个人。   (三)新闻专题组   洪钧牵头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电视、报纸媒体宣传及表彰活动涉及的其他文字材料。负责协调落实其他新闻宣传相关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胡建丰牵头负责。主要职责:负责活动的会场联系、会场相关设备、设施调试等协调工作。负责通知、联络、安排参会人员食宿等。负责活动的相关材料、证书、饮用水的购置、发放等工作。负责会场座位的编排及席位牌的制作、摆放。负责与公安、交警协调,做好会场周边的安保工作,维护好秩序。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积极组织参与庆祝“8.19”中国医师节活动,按照县卫计委制定印发的活动方案和优秀医师表彰评选办法做好相关工作,弘扬医师队伍的正能量,展示余干好医生的风采,关心、关注医生的健康成长。   (二)请各单位认真推荐优秀医师候选人,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报送素材,展现我县医务工作者“医者仁心、护佑生命、共建健康余干”的精神风貌。要对候选人感人事迹进行深度挖掘,积极开展事迹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县卫计委将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最终综合事迹材料、专家评选、组织审核等方式确定获奖人选。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时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要组织对申报对象执业资格、工作情况、先进事迹、医德医风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各单位要积极选送节目,按四个版块精心编排反映医务人员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的文艺节目,力争做到“医生演、演医生”。县卫计委将组织专家对各节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节目,将邀请相关演出人员参加庆祝中国医师节表彰大会暨文艺汇演。请各单位在7月6日前将节目形式和节目名称上报县卫计委。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安排“8.19”中国医师节系列活动的筹备工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8.19”中国医师节的筹备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县卫生计生委。   医师节活动策划方案3   为隆重纪念“8.19”中国医师节,宣传党和国家设立医师节的重要意义,宣扬医师队伍中的好人好事,弘扬我县卫计系统医务人员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广泛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医者仁心、护佑生命、共建健康余干”为主题的余干县“8.19”中国医师节评选表彰活动,结合实际,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活动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展示新时期我市医务工作者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进一步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强化“人民至高无上,患者是我亲友”的服务理念,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工作热情,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健康上饶建设步伐,为我县脱贫攻坚奔小康、“健康余干”建设贡献力量。    二、活动表彰类型   县卫计委决定按四个版块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结合“人民至高无上,患者是我亲友“活动,预防公卫类设有“健康卫士”等奖项,农村基层类设有“最美基层医生”、“最美乡村医生”等奖项,临床技术类设有“好医生奖”、“春苗奖”、“外科巧手奖”、“最美妇幼天使”等奖项,中医传承类设有“杏林奖”等奖项。    三、评选标准   (一)健康卫士   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长期从事公共卫生工作。   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关心、爱护、尊重服务对象,深受当地群众好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达到5年以上。   2.业绩突出。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勤奋敬业、善于钻研、勇于奉献,积极履行职责,胜任本职工作,取得突出业绩。   3.甘于奉献。扎根基层,在条件艰苦的环境中,仍坚守岗位、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受到同行的好评和群众的信任。   4.遵规守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未发生过较大事故与差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5.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自觉坚守在公共卫生工作第一线,并能在本职岗位上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处置工作全过程中业绩表现突出。   (二)“最美基层医生”   评选范围:全县已注册的基层卫生机构医生   评选标准: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连续满5年以上的基层医生。全科医师,中级以上职称,全科医学方向;公卫医师,公共卫生专业,有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证为佳,所在的基层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考核结果在本县(市、区)排名前3位;基层专科医生,基层卫生机构工作连续5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所在基层卫生机构建立相应特色专科门诊为佳。   2.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热情为群众服务,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3.认真执行基层医改政策,积极参与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严格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成为广大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4.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执业医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群众医疗、用药安全,未发生过重大纠纷和工作差错,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5.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注重知识更新与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   6.有其他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突出感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   (三)“最美乡村医生”   评选范围:全县已注册的乡村医生   评选标准:   1.具有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村卫生室工作连续满3年以上。   2. 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热情为群众服务,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3.每年认真实施并完成规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且20xx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在本乡镇位于前3名。   4.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群众医疗、用药安全,未发生过重大纠纷和工作差错,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5.积极参与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所在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工作制度完善,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在本地能发挥示范作用。   (四)好医生奖   评选范围:全县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正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一线工作人员。   评选标准:   1.职业道德素质好。政治素质过硬,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较高业务素养、较强组织能力和创新精神,未发生医疗事故且无重大责任过失行为。   2.模范带头作用好。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医德高尚,廉洁行医,有突出事迹,长年致力于临床诊疗工作,能够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中勇挑重担,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社会知名度高。在开展诊疗服务工作中,真诚提供优质服务,得到社会和患者高度赞誉,在本县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4.连续五年在余干执业,从事临床一线工作5年以上。   (五)春苗奖   评选范围:全县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正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一线工作人员。   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岗位刻苦钻研,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出色。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严守职业规范,不以医谋私,坚决抵制商业贿赂。   3、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连续五年在余干执业,未发生医疗事故且无重大责任过失行为。   (六)外科巧手奖   评选范围:全县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正在医疗机构从事外科系列临床一线工作人员。   评选标准:   1、医德高尚,敬业奉献,医术精湛,救死扶伤,践行“大医精诚”理念。   2、遵纪守法,作风廉洁,不以医谋私,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在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职业道德方面事迹突出。未发生过医疗事故,且未出现过严重医疗差错。   3、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具有探索创新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贡献突出,切实解决病人疾苦,在人民群众及业内享有较高声誉,业绩突出。   4、副高以上职称,连续五年在余干执业,从事外科临床一线工作15年以上。   (七)最美妇幼天使   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医生,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严守职业规范,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出色。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突出,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业绩显著。   3.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群众满意率高,近年来未发生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   4.连续5年在余干执业,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   (八)杏林奖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中医药事业。   2.从事中医药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或乡村医师执业资格人员,连续在本县注册5年以上。   3.医术精湛,深受患者的好评,在当地享有一定声望。   4.工作作风严谨,没有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或病人投诉事件。    四、评选程序   采取各地各单位推荐、专家评选、组织审核等方式确定。分推荐、评选、表彰三个阶段开展。   (一)推荐阶段(20xx年6月20日—6月30日)   各单位要依照各表彰类型的评选标准认真组织推荐,所推荐医生要事迹真实、符合各类型要求的推荐条件,被推荐人填写《余干县“8.19”中国医师节表彰推荐表》(附表),每人报送近期工作2寸照片(电子版)和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县卫计委相关业务科室。   (二)评选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5日)   由县卫计委组织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分别从各表彰类型中评选出若干名表彰人选,并公示一周。   (三)宣传表彰阶段(20xx年7月6日—8月19日)   对评选出的表彰对象开展广泛宣传,8月19日前后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   评选活动是全县卫计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评选组,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人选推荐工作。   (二)强化标准   各单位要按照表彰类型的标准,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好中选优的推荐原则,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层层搞好酝酿推荐,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强化宣传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先进医务工作者的事迹,在全县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立足岗位,奋发向上,创造新业绩,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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