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那缕羁绊
凯利的心窝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执业药师变更注册二、行政许可内容:执业药师变更注册三、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五、行政许可条件: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4、经执业单位同意。六、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资料编号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资料编号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资料编号3、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资料编号4、近期彩色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张;资料编号5、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七、对申请材料的要求:(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单位公章;(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1、执业药师提交的《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执业单位名称”、“执业单位地址”与《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相同;“执业类别”与执业药师资格证相同;3、《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同,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兰生幽荣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申请变更注册(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1、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4、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5、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 (A4复印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 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6、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2张;7、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 印并盖公章。8、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注意事项: 办理离省外地注册时,需提供《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不用提供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查看内蒙古地区公职类考试信息,请您登录内蒙古中公教育网查看。有大量模拟试题,考试真题,答题技巧等相关信息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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