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栤菊粅雨
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执业医师法16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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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未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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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医师法16条解释

270 评论(9)

四十一度灰

不懂╮(╯▽╰)╭还是看下面的回答吧=-=

133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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