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的辣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 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第十五条: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依法经 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 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nanjingyiyi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时学分、学习方式,以及特殊政策等相关信息,各位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完成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课程。(一)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1、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2、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二)公需科目学习方式自2020年5月1日起,统一在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温馨提示:自2020年5月1日起,执业药师可通过手机下载 “执业药师公需”APP,完成不少于90天、每天至少15分钟的免费在线学习,累计获取1350分钟的有效学习时长,授予公需科目学分。(三)专业科目学习方式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或药监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四)特殊政策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优质医学类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