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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药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因为法律规定,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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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药点里上班的,必须要考个药学上岗证,每年在药监局考试.6 -7月份考试.当然其中要通知培训.一般在药点工作考个这个就可以了,不过在里面任职就要有什么毕业证什么的.GSP呢是检查药的规范,管理的.其中有要检查在药店里的人员是否有上岗证上岗的.
Simena1943
只要能通过GSP认证以后。五年以后换一次。所谓的上岗证其实也就是GSP岗前培训证,一般由药监局的培训部门主办。每一个药品从业人员上岗之前都要提前报名培训考试的,一般培训一天,当天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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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卖药,开药店需要执业药师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1、《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放,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2、执业药师:也称药剂师,或称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同一时间,他们亦会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3、gsp认证:即产品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更多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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