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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陀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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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xia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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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执业医师证,有卫生局开工商管理证,能跨地区行医,不是非法行医,正常行医。

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外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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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女盈盈

《执业医师法》第37条、第39条辨别 明白 了与行医有关的法律责任内容。从触及 的内容来看,我们以为 ,第37条所规则 的“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背 本法规则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许 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撤消 其执业证书;构成立功 的,依法追查 刑事责任”,由于这里所称的“医师”是指“在执业活动中”,阐明 行政法规确定的这类人员是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因而 ,是指已获得 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该条文内容主要明白 了关于守法 执业的法律责任难题 。据此,关于 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员施行 的行政守法 行医行为,如未经变更注册而跨地域 行医、在未经答应 的执业范围内行医、私自“走穴”,到非注册答应 的医疗机构行医等。由于此类行为主体均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因而 在形成 伤亡等严重后果的状况 下,不能以合法 行医罪论处,只能依据 实践 状况 ,以过失致人轻伤 (死亡)罪、医疗事故罪等追查 刑事责任。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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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比冰水冰1025

法律分析:可以。结合相关法律和规定,医生在院外救人是医生的法定义务,不属于超范围执业,更不属于非法行医。一、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医生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的规定,将医生的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的职业道德要求上升到法律层面,可见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只是道德上的义务。结合第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的规定,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医生的法定义务。二、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属于超范围执业根据原卫生部制定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的内容,医师注册后有四种情形不属于超范围执业,即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情形,不属于超范围执业。三、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属于非法执业过去在理论与实践上均存在对违法行医与非法行医主体认识的不一致性,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行医案件的司法解释》对非法行医的主体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五种非法行医的情形,即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可见只要有执业医师证、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医生在院外救人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五种情形,因此谈不上非法行医。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法定义务和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医师道德的要求,不属于超范围行医,不属于非法行医,原则上不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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