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轩0310
执业医师注册查询请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miumiu2002
【导读】2021年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了,不过还是有很多人在后知后觉,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各位,赶紧打起精神,迎接新的考期,下面是关于合肥市2021年执业医师报名及现场审核通知,备考2021年执业医师的考生们,还不了解的快点看过来。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市)区卫健委、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做好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卫传〔2021〕9号),现将我市今年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提交材料等按照《关于安徽省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附后)的相关要求执行。使用《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证书复印件(如有执业变更记录需累计执业时间的,应提供现执业注册登记部门出具的首次注册证明)。考试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个人以及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现场确认和审核(一)分级受理市考点办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的现场确认和审核。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现场确认和审核(包括非政府办二级医疗机构)。市考点办地址:市卫生人力资源培训管理中心(合肥市精神病医院院内),咨询电话:63671347(二)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办理流程报送花名册。考生各单位填写《2021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于2021年1月28日15点前发送至市医考办邮箱,花名册上报后不得擅自更改。市考点办将按照花名册名单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市考点办根据花名册名单在网上进行审核、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各单位分别在2月2日带有法人签字承诺和单位公章的的花名册来市医考办领取考生的申请表两份及核对无误后盖有医考办公章的花名册一份。考生确认(2月3日—10日)。各单位将两份申请表及《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单位自行打印)交给考生本人。务必让每个考生本人确认、签名,考点办不再对考生个人填写的申请表信息进行核对。所有信息一经确认,签字后不得修改。由网报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考生自负。现场确认审核(2月18日)。各单位汇总考生报名材料,按照花名册进行排序,到市考点办集体办理审核手续。(三)县(市)区、开发区办理流程由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情况自行确定,在2月8日前要完成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流程同委属各单位办理流程。2月18日起各县(市)区按通知规定的要求时间,将花名册和考生材料送到市考点办复审。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时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原则上不安排考生聚集,可由考生所在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员携带考生材料前往集中办理。特此通知。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关于合肥市2021年执业医师报名及现场审核通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正在备考的你有所帮助。准备参加了2021年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抓紧时间进行答案对照,做好下一步审核的准备;现阶段大家还是要在关注考试变化的同时,认真进行考试备考,把握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经验,将备考时间合理安排,争取一次通关。
优质医学类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