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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苏州助理医师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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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医师是没有处方权。根据我国《医师法》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也就是说助理医师的工作地点如果是在乡、镇卫生院或村级卫生室,负责预防、保健工作的,在当地卫生局备案后是可以进行执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苏州助理医师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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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小茬子521

法律分析:医务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在有执业医师的情况下没有处方权。法律依据:《处方管理办法》 第八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第九条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299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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