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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茉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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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法规号: 沪人[2002]138号 发布日期: 2002-11-1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兽医行业的管理,规范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6号)及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对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 第三条 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包括上海市兽医从业资格(简称兽医资格)和上海市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简称注册兽医师资格)。取得兽医资格,表明具备从事兽医专业工作的基本水平和能力。取得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表明具备独立开展专业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兽医和注册兽医师,是指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经登记或注册后,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凡在本市从事动物防疫、诊疗、保健、饲养等专业工作的机构,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具体办法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简称市农委)另行制定。 第五条 上海市人事局(简称市人事局)和市农委共同负责本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上海市兽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市农委负责组织有关专业部门编制考试大纲、编写教材,并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确定合格标准,并会同市农委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八条 申请参加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应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00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评聘兽医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兽医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也可参加兽医资格考试。 第九条 申请参加注册兽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获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四)获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五)200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评聘兽医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兽医专业工作满1年;或已评聘兽医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兽医专业工作满8年。 第十条 考试合格者,由市人事局、市农委颁发《上海市兽医从业资格证书》或《上海市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 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 兽医资格实行登记制度,注册兽医师资格实行注册制度。市农委指定的机构负责本市兽医的登记和注册兽医师的注册工作。市人事局对登记和注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 凡取得资格证书,需办理登记或注册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农委的登记注册机构统一申报。经登记注册后,方可以兽医或注册兽医师的名义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三条 兽医的登记有效期或注册兽医师的注册有效期均为2年。有效期满前30日,持证者应到登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登记或注册手续。登记或内容变更,应及时到登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申请登记或注册的人员,男年龄应在65岁(不含65岁)以下,女年龄应在60岁(不含60岁)以下,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恪守职业道德; (二)取得兽医资格或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专业岗位上工作。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或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登记或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注销登记或注册后不满2年的; (四)在相关业务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市人事局、市农委规定不与登记或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 登记注册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登记或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农委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注销登记或注册: (一)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专业工作中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五)弄虚作假取得登记或注册的。 第十八条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决定注销登记或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被注销的人员。如有异议,被注销的人员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农委提出申诉。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登记或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动物防疫、检疫、动物诊疗等活动,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从事兽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行为提出劝告,对不符合动物防疫和质量控制要求的活动,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条 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 (三)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一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必须使用规范的病志记录、处方签,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禁止隐匿、伪造、转让、销毁与兽医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禁止出具与自己执业类别不相符合以及与执业范围无关的证明、文书和资料。 第二十二条 兽医在从事兽医活动中,如发现患有或疑似国家规定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和当地新发现的疫病动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三条 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应当使用经批准生产的兽药,并按有关规定合理用药。 第二十四条 遇有自然灾害、疫病流行等紧急情况时,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必须服从当地县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调遣。所在单位不得妨碍、拒绝。 第二十五条 兽医应当在注册兽医师的指导下,按执业类别执业。在乡镇动物诊疗机构中工作的兽医,可以根据诊治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取得《上海市兽医从业资格证书》和《上海市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3年内未办理登记或注册手续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第二十七条 按照本规定取得兽医资格的人员,单位可以根据规定聘任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八条 对长期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并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通过一次性认定考试的办法,取得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市人事局、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滁州助理兽医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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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小红累不爱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第二条 评审条件一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二)参与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2项以上。(三)参加选育当地1种以上畜禽优良品种,或参加1个以上新品种、新技术、新科技成果的引进、转化与推广工作。(四)参与兴办实体工作,有效促进本部门畜牧业产业化进程。(五)从事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信息服务、技术培训等业务技术工作。(六)长期在基层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二 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参加制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并经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三)从事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优秀科技人才称号或奖励。(四)在畜禽饲养管理、品种培育、保种与利用、推广优良品种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五)在参与畜禽疫病防疫、检疫、实验诊断与监测、寄生虫查治、兽药、饲料或畜产品检验、监督等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其技术或效果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或通过同级技术监督部门认可;或经市级鉴定,在保护贵重种畜禽、国家稀有、珍奇动物中效果显著。(六)在参与的畜禽病诊断、防治方面有改进或创新,经市级以上专家鉴定提高了动物防疫、动物产品检验的效果和质量。(七)参与人工种草、青贮和秸秆氨化等饲料生产加工,能按规定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八)参与畜牧兽医综合服务和体系建设,在完善管理制度、兴办服务实体、转化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指导信息服务、加强技术培训和农业教育与管理及农业执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创新业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推广或表彰。三 论文、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作者之一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三)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四)撰写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1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五)在市级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以及为解决较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 篇以上。 四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二)参加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相关规定第三条 破格条件一 破格申报条件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近1-2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 破格评审条件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资格后,在符合第二条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三)获得市级以上优秀科技工作者和模范称号者。(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完成市级以上下达的科研或推广项目,成绩显著者,经市级同级专家鉴定认可。(五)在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为推动某一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有突出贡献者(产品开发研制者、工艺设计者、标准制定者),产品取得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六)在新品种培育或专业技术的发明开发、改造推广及牵头创办、经营畜牧业产业化企业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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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老婆饼的人

兽医师专业技术职称需要评定取得,达到相应级别评定要求即可评定成功等。  动物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一年后可以自动升级为初级(助理)兽医师,需要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申请办理,或本人到存放档案关系的人才市场进行申请办理,申请时需带1寸彩色照片三张、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详细情况可咨询档案关系所在地的相关负责人员。  如果毕业后一直没有申请助理兽医师,应该不可以直接申请中级兽医师职称。现把畜牧、兽医专业初、中、高级职称的评定办法简要刊登如下,请参考:  一 高级畜牧师、兽医师职称评定评审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4 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制定或提出的生产规划或计划、技术方案、意见被采纳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2) 在技术推广工作中独立解决过重大技术难题,或撰写过水平较高、适用性强的技术培训教材(5万字以上);  (3) 两次以上主持或为主制定过当地或行业科技管理规定、技术规程,且实施后效果显著;  (4)在技术服务、经营中,成功引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效益显著;  (5) 在重要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必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公开出版过专著、译著(参加编写1万字以上);  (6)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7)取得过经省(部)级成果管理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或主持过省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效果良好(增产10%以上)。  二 中级畜牧师、兽医师职称评定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5 需提前1年获得外语资格考试证书,评审需准备2篇有刊号专业论文。  三 助理畜牧师、兽医师职称评定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相应级职务。  四 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 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 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 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 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五 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 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 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参加高级或中级畜牧师、兽医师职称评定的,同时还必须通过相应的计算机职称考试和职称英语考试。      兽医师,是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职位。  兽医师要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法规和标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奖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专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设计新技术开发项目,并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解决;在提高本专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和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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哒Q小巧

你要先有兽医学历,然后还要有一定工作年限和发表一定数量论文。得到一定数量的奖项,最后才能向农委科教科申报(或相应职称申报单位)评选才能够拿到兽医师专业技术职称。

287 评论(13)

miss樱桃小米虫

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我是百度特邀答主谢学姐在线解答,教育机构资深老师,拥有五年工作经验,累计服务6000人,回复需要几分钟时间,请耐心等待一下哦。兽医资格证在中国兽医网报考,报考条件是:1、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兽医师资格证是由农业部颁发给个人,表示具有动物诊疗服务相关知识、技能并可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资格证明,分为助理、中级、高级、正高级四个等级。这是兽医资格证的考取方法哈真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哦,同时也祝您生活愉快,天天开心更多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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