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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0727
蓝梦与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另据《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能再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rayyeung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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