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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晴whisper
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港澳台人员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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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篮球的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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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的,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证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21年第3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本市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报名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5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1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2年须网上报名,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报名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上传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单色底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头像占照片的2/3,露眉露耳,jpg 格式,文件大小小于40KB)。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个人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后不再修改。现场资格审核本市住院医师规培基地“绿色通道”审核时间:2022年2月18日。本市住院医师规培生请与本基地管理人员确认集体审核相关事项。其他个人审核时间:2022年2月19日-2月27日,其中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审核时间为2月19-20日二天。为维持审核现场秩序,减少考生等待时间,本市继续开展现场审核网上预约工作(2月16日10:00系统开放)。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先在上海卫生人才网()上进行现场审核预约(预约流程见附件1)。考生凭《预约成功确认单》在约定时间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本市住院医师规培生通过绿色通道集体审核者无须预约)材料要求:见《关于考生现场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附件2)。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同时,违规个人信息将录入诚信档案,违规试用单位予以全市通报。现场审核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学校(梦花街234号12楼,联系电话63667293),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二、实践技能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3-26日(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三、医学综合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8月19-21日(以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为准)。2022年本市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考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1-13日(以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为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四、考试费用根据沪财综(2000)34号有关规定,执业医师考生33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150元/人,医学综合考试1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考生3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150元/人,医学综合考试160元/人)。现场审核报名时收取实践技能考试费用(150元/人),医学综合考试费用收取时间将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布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时另行通知,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收取时间将于公布医学综合考试成绩时另行通知。如考生未能按时缴纳考试费,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考试。五、其它事项(一)考生的报名资格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相关规定。(二)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名参加考试;外籍考生凭护照报名参加考试。(三)符合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条件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相应加试项目。(四)在本市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学历要求的,可以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五)外籍、台港澳地区考生所在的试用期机构原则上为其取得医学专业最后学历的国内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六)准考证一般在考前2周,由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七)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后,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补充证明,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港澳台人员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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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菜爱榴莲

导语:以下是关于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下面的一些条文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 李斌   2017年2月28日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第二章 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 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第八条 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九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十一条 医师的主要执业机构以及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三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对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七条 医师跨执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第四章 注册变更   第十八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九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   第二十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因参加培训需要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   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医师注册内容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师注册信息查询服务,并对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给予警告,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港澳台人员申请在内地(大陆)注册执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外籍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注册执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原卫生部公布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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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语星纱

博傲回复:港澳台报考中医执业医师的条件: (1)台湾居民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和外籍人员条件一样; (2)取得内地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获得香港和澳门合法行医权并在香港和澳门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3)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同内地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香港合法行医权后,在内地三级中医院不间断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香港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澳门居民取得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不间断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澳门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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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哒狂人

执业医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一般是3月18日至4月8日,具体的是会根据当地的卫生局的公告来的。西安的话,好像是2013年3月19日~4月3日(节假日休息),在西安市中心血站南院进行现场确认,记得现场确认的时候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内容可以到新阳光 执业医师考试网里面去看看,他们有内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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