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童vivi
1、这个问题说明你所在的医院管理不过关,理论上来说不管你的实践经验多么丰富,如果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是没有权利单独值班的,这点卫生部的文件早在好几年以前就下发过。2、你的情况在很多下级医院是常见的,所以从病人的角度来讲,我建议如果值班时出现你拿不定主意的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大夫汇报,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到病房亲自诊治。3、从工作角度来讲,可能同事会说你事情多,麻烦等等,但从患者角度来讲,你是对病人负责任的医师,从医院角度来讲,你也是在维护医院的利益,而从自己的角度来讲,你至少可以问心无愧。4、事情不大,做好就行,最后祝你以后的行医道路越来越宽!!
虾球麻麻
情况和你一模一样,以前医院有执业医师担任二值的,后来老板开会之后取消了执业医师二值,让无证医生独立值班,让无证医生接诊病人,遇到重病人汇报上级医生,但具体汇报哪一个医生没有固定只能随机挨个找,让我们无证医生自行判断病情轻重缓急,现在发生纠纷了,医院却在推卸责任,现在知道自己做着救死扶伤的工作却要面临起诉高额赔偿甚至有可能坐牢,真后悔莫及,所以奉劝那些没有考到执业医师资格情况下的医学生千万千万不要参加医生工作,甚至医学院安排的实习能避免尽避免。。
黄二小要奋斗
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5)357号 河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函》(豫卫函监督〔2005〕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毕业第一年后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但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活动,包括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 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安排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违反规定擅自在医疗机构中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此复。 卫生部 二○○五年九月五日如果你是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医院的安排下进行诊疗活动,属于医疗事故,应由医院赔偿。如果你未经医院允许,擅自在医院从事诊疗活动,则构成非法行医,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医院也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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