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丶沫小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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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游肚肚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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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川卫办发〔2014〕301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师资格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为妥善解决医师资格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补办工作按《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附件1)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可报名参加省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按《“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附件2)进行。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及市(州)、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二、时间安排政策宣传阶段(2014年9月)。市(州)、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做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报名审查阶段(2014年10月8日——11月14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县(市、区)、市(州)卫生局逐级审查、公示,西医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审核或考试阶段(2014年11月17日——12月10日)。省医师资格认定工作专家组,审核认定补办材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省医考办组织省医师资格考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备案发证阶段(2014年12月11日——31日)。报相关部门备案,颁发国家医师资格证书或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三、工作要求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将政策传达下去,逐级认真进行报名、审核、公示,确保补办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补办、考试工作一次性完成后,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不再进行相关工作。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不降低标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公示。要严格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在各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加签人事、纪检监察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对通过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医师资格,收回证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市(州)、县(市、区)卫生局要通过开设监督举报电话、民意沟通信箱等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监督平台。要认真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及时反馈,确保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 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人员的医师资格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申报范围符合原卫生部《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第319号)、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117号)、原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03〕316号)等文件规定认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二、申报材料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须本人填写)。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在1998年6月26日前,经人事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组建或批准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上述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市(州)卫生局审核后返还,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公示无异议的说明(局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意见)。市(州)卫生局请示文件,内容包括组织程序、审查、公示情况及各申请人以前未申请的原因等内容。市(州)医师资格认定补办人员名单汇总表。三、申报程序(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2014年10月15日前向县(市、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所需材料。(二)县级卫生局审查。县(市、区)卫生局逐一核实、审查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于2014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州)卫生局。(三)市级卫生局审查。市(州)卫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汇总表和请示文件等资料于2014年11月14日前西医的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职改办),中医(中西医、民族医)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向市(州)卫生局提出申请;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西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四)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五)颁发证书。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意备案的,予以认定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省卫生计生委颁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四、相关要求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是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具体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原卫生部、原人社部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绝不能降低认定标准和条件,确保认定补办工作公平、公正。附件2 “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的医师资格遗留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考试对象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必须从事医生岗位工作)。二、考试类别临床、口腔、中医(含民族医)、公共卫生。三、考生提交材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县(市、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等有效行医证明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上的姓名一致。所有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四、报名及考试时间2014年10月8日-11月14日报名,2014年12月上旬考试。五、组织方式报名。由县(市、区)卫生局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统一收取考生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各市(州)卫生局考点办,由考点办统一将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省医考办。报名资格审核。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市(州)卫生局考点办复审,省医考办最终审核。命题。省考区办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只实施医学综合笔试,根据考生数量的多少决定分片区或集中在成都考试。合格线的划分。全省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六、证书及执业考试通过后,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此证书不作为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不纳入全国执业医师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限定在原执业地点执业,不得变更执业地点 (报名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七、考试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参照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省级相关部门。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印发

四川省招聘执业医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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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新雨

省卫认可县卫不认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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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ce18611

拥有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才可以证明你有这方面的能力才可以证明你有这方面的知识,所以才可以在医疗保障局进行更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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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在学厨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川卫办发〔2014〕301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师资格遗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为妥善解决医师资格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补办工作按《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附件1)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可报名参加省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按《“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附件2)进行。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及市(州)、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二、时间安排 政策宣传阶段(2014年9月)。市(州)、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做好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报名审查阶段(2014年10月8日——11月14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县(市、区)、市(州)卫生局逐级审查、公示,西医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或考试阶段(2014年11月17日——12月10日)。省医师资格认定工作专家组,审核认定补办材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省医考办组织省医师资格考试,划定合格分数线。 备案发证阶段(2014年12月11日——31日)。报相关部门备案,颁发国家医师资格证书或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三、工作要求 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将政策传达下去,逐级认真进行报名、审核、公示,确保补办和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补办、考试工作一次性完成后,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不再进行相关工作。 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不降低标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公示。要严格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在各级行政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加签人事、纪检监察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对通过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医师资格,收回证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市(州)、县(市、区)卫生局要通过开设监督举报电话、民意沟通信箱等形式,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监督平台。要认真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及时反馈,确保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和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 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认定补办工作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人员的医师资格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申报范围符合原卫生部《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医发〔1999〕第319号)、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117号)、原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03〕316号)等文件规定认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二、申报材料申请医师资格认定补办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须本人填写)。 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在1998年6月26日前,经人事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组建或批准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上述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市(州)卫生局审核后返还,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 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公示无异议的说明(局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意见)。 市(州)卫生局请示文件,内容包括组织程序、审查、公示情况及各申请人以前未申请的原因等内容。 市(州)医师资格认定补办人员名单汇总表。三、申报程序(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2014年10月15日前向县(市、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所需材料。(二)县级卫生局审查。县(市、区)卫生局逐一核实、审查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于2014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市(州)卫生局。(三)市级卫生局审查。市(州)卫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材料、汇总表和请示文件等资料于2014年11月14日前西医的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职改办),中医(中西医、民族医)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向市(州)卫生局提出申请;中央在川医疗卫生单位、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西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四)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五)颁发证书。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意备案的,予以认定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省卫生计生委颁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的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四、相关要求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是医师资格认定补办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细化具体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原卫生部、原人社部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绝不能降低认定标准和条件,确保认定补办工作公平、公正。附件2 “26”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案 为妥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个体行医人员的医师资格遗留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考试对象 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不具备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必须从事医生岗位工作)。二、考试类别临床、口腔、中医(含民族医)、公共卫生。三、考生提交材料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县(市、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等有效行医证明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个体行医证》上的姓名一致。所有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公章。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8日-11月14日报名,2014年12月上旬考试。五、组织方式 报名。由县(市、区)卫生局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体行医人员,统一收取考生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各市(州)卫生局考点办,由考点办统一将报名资料和考试费上交省医考办。 报名资格审核。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市(州)卫生局考点办复审,省医考办最终审核。 命题。省考区办统一组织命题。 考试。只实施医学综合笔试,根据考生数量的多少决定分片区或集中在成都考试。 合格线的划分。全省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六、证书及执业考试通过后,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四川省医师资格证书,此证书不作为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不纳入全国执业医师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限定在原执业地点执业,不得变更执业地点 (报名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七、考试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参照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省级相关部门。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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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糖不纯

一、国家大力培养,未来村医将往中医全科发展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强调,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不到位,中央财政将不会拨付给该地项目的建设资金,可以说,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到了极其重要的高度。作为一份中国医疗体系发展的规划性文件,意味着下一个五年中国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意义十分重大。这也昭示了未来村医将往中医全科方向发展。这一点从此前的几份国家文件中也可以看出: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要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计划。可见国家对基层村医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是十分重视的。今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可见村医转岗全科医生是大势所趋。综合多份国家级文件,可以发现,中医、全科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推进的基层医疗项目。据专家预计,中医全科医师,未来将成为乡村医生的标配。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不力,将取消国家补助!国家发改委文件提出重要一点: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国家自2016年起开始实行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目前,对于乡村全科医生的相关激励是较为丰厚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每年每人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为每年每人2万元。一旦中央预算投资取消,对于乡村医生来说,也会失去一大笔补贴。让我们来看看各地对中医全科医师的奖励政策:(一)连云港:每年补助2万元,连续发放5年5月26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省内医改动态,明确经规范化培训回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每年由财政补助2万元,连续补助5年。(二)深圳:每人补助不少于25万元,分5年发放今年2月,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 年)的通知》,明确深圳对外招录中医全科医生,每人补助不少于25万元,平均每年至少五万元!(三)四川:每人每年补助6万元上半年,四川省卫健委发布文件,明确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为每人每年6万元,发放给所有培训对象。三、中医、全科不分家,最适合基层医疗机构在职业路径的选择中,不少村医可能陷入了困惑:中医、全科医生好像都吃香,但是我时间精力有限,应该先学哪一方面?其实,中医医师和全科医师并不相悖,毕竟,连国家规定的乡村全科考试也是以考中医知识为主。中医就是最好的全科医师,中医的整体观和辨证施治理论,讲究系统地对人的身体进行调理,这一观点与全科医学可谓不谋而合。如果中医采全科医学中的西医精华,便能获得更好、更快的诊治效果。首先,目前国家推行的分级诊疗是十分科学的。通常患者换了大病会去大医院看,而一些庞杂的小病一般就会往村卫生室跑,而卫生室最多只有几名村医。这样一来,只掌握一些专科医学的村医,就不能应付过来了。再加上中医药价格低廉、中医外治法见效快、没有副作用。中医有着“简、便、验、廉”的优势,无疑是最适合在基层发展的。四、村医成为中医全科医师的几大途径(一)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转岗中医全科医师该考试准入标准较高,难度也较大,不太适合现有的大龄乡村医生报考。但持有该证书的医生,可以通过相关招聘到村卫生室执业。(二)考取“乡村全科助理执业医师证书”,转岗中医全科医师这是国家针对村医量身打造的考试,其难度较低,而且通过率很高,非常适合基层村医报考。并且,乡村全科医师在乡镇以下工作执业范围广,并且在乡镇以下工作是有处方权的,对于村医开展相关诊疗更加方便。(三)参加转岗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转岗中医全科医师以河北省为例,当地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河北省2021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的通知》,明确其学历、年龄要求仅为中专及以上学历,50岁以下,并需要累计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这对很多乡村医生而言门槛并不高,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途径。综上所述,中医全科医师在基层是十分吃香的。各位村医朋友们可以抓住机遇,及时地进行自我提升。转岗中医全科以后,不仅技能有所提升,待遇也会有很大提高。当然,必须承认的是,目前还有很多地方政府没有积极地响应相关的国家政策,大力发展中医全科医生,给予他们应有的福利。按照国家文件指示,这些省份未来可能会取消国家财政补助,这无论是对当地政府,还是村医,都不是一个好消息。历来乡村医生的“无名”身份是很多人不想去加入这个队伍的一个理由,在没有身份的同时,也就更没有了编制与相应的福利,导致村医职位无人接手、村医年龄老龄化,与此同时,就更家中基层医疗差的状况,如何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诊疗技能,那一定是接收培训或者考医师资格证。有很多岁数比较大的考生对医师资格证考试那可是望而却步,以为很难,觉得自己年龄大考不下来,我想说,考证不是年轻人的专利,只要自己有一颗提升自己医疗能力的心,那就是成功的一半,在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通过考试的方法不止看书一种,我们可以去听视频课程,通过老师视频教学的方式去学习,哪怕我们年龄大,我们可以多付出一点时间去复习,也是照样能追上年轻人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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