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2030
mini灵灵
回答正在为您整理,请稍等~您好,非常荣幸能够回答你的问题!1.需要您填写《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申请表》,在《变更表》中由原执业机构同意你转出,盖章,拟执业机构(你要变更去的机构)同意接受,盖章;2、拿着《变更表》去你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外省卫生局)办理边更业务,由外省卫生局出具《变更通知单》;3、将办理的《变更表》、《变更通知单》拿到你执业的医疗机构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入。
椒盐儿橙子
你好,如果你是直接考的执业医师,那么去别的医院注册一般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是考的助理医师,那就要先把你的助理医师资格证变更注册到现在想去的单位,才可以再注册执业的。相关的手续 你需要在详细的咨询下当地的卫生局,看看 需要什么手续,别人说的只能是大概的东西,还是需要你自己亲自去咨询 才能更准确
洋葱没有心77
法律分析:对于行医人员超出其注册执业地点行医的,要结合行医人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来认定。如果行为人无牟利目的,如前所述不应认定为非法行医。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也要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实践当中出现的名医、专家被邀请到异地进行坐诊等,一般情况下,邀请单位是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医疗资格的单位,所以被邀请人应当视同为该医疗单位的医疗人员。然而,如果被邀请的人到没有医疗资格的机构坐诊,等同于该机构的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必然是由于医疗设备简陋、短缺,卫生条件差等造成的,行医人主观上如果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对于在此种情况下造成就医人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的,自然应当认定为非法行医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有饭无范儿
一、在现有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的办理事项:(1) 取得要调入的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A4纸大小,需要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1份(A4纸打印,需要加盖公章);(2) 需要取得先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变更执业地点相关证明1份(A4纸打印,需要加盖公章);(3) 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取得并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4) 需要办理跨省变更的医师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需要审核原件,留档复印件)。二、在要调入单位所在的县(市)卫生局的办理事项:(1) 取得要调入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大小,需要加盖公章);(2) 有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即可)出具的六个月内身体健康证明一份,需要加盖公章;(3) 《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或《医师资格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 除上述材料所需的照片之外,还需要准备相同的2寸彩色证件照3张;(5) 需办理变更的个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医师资格证书》是要收回的,其他的证件需要审核原件,留档复印件)。注:需要办理变更的个人,要将上述材料装入资料袋,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办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的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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