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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瓦台网站的国民请愿留言板上,关于“反对赵斗顺出狱”的请愿仍不断出现,甚至有人扬言要在出狱后将其杀掉。与之形成割裂的,是赵斗顺妻子的态度。“丈夫只是喝多了,平时是个好人。”她说,“我不关心受害者在哪。”
现在,距离赵斗顺出狱的日子——12月12日,已不足2天。
在2008年以残暴手段制造轰动韩国的儿童性犯罪案件(即“素媛”案原型案件)前,他就已有过杀人和强奸等17次犯罪前科。即便是赵斗顺在狱中的12年,他所带来的阴霾仍然笼罩在民众心间。
而更令受害者和其他民众感到不寒而栗的,是赵斗顺的妻子。
12年过去了,关于赵斗顺妻子的报道,几乎每一篇都令人毛骨悚然。
无论受害者一家在安山市内搬到哪里,赵斗顺妻子都会跟着一起搬家,始终与其保持5分钟车程的距离。这意味着,出狱后回到家中赵斗顺随时都可能再次和被害者一家见面。当韩媒记者问及此事时,她还曾冷漠地将记者赶出门。
赵斗顺妻子是否知道所在居所离受害者家只有500米,对于公众来说,难以定论。但她非常冷漠地回答:“不管她(受害者)住在哪里,我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更可怕的是,本月12日就将出狱的赵斗顺在请愿书中写下了这样的要求:“一定要和受害者见面”。
不过,据韩联社11月底报道,赵斗顺和妻子计划出狱后搬离安山,这可能导致警方此前的安排需要重新部署。此前,安山市表示将聘6名具有军队经历、武术段位的“志愿警察”在赵斗顺家附近24小时巡查。
而对于赵斗顺的罪行,赵斗顺妻子不仅没有选择与其离婚,或者痛斥,还非常袒护他。
接受韩国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她说,在和赵斗顺在一起的时候,已经知道对方是有着17次前科的犯人。因此,即便知道赵斗顺犯下严重罪行后,她仍旧为赵斗顺写了请愿书。
她在请愿书中写道:“做饭、洗衣服、打扫房间,所有事情都是我的丈夫在做,他(赵斗顺)做了20年”“(赵斗顺)从没生过气,周边认识他的人都称赞他是懂得礼仪的人”……
接着,她还表示:“我的丈夫除了喝酒(后)会偶尔脾气暴躁和彷徨之外,平时和他相处时,我的内心和我们的家庭都是十分平和温馨的。”
此外,据监狱警察透露,其妻子还经常对赵斗顺进行探望。
“我的丈夫很爱我,他是因为喝了酒才变成那个样子(侵犯受害者)。”她说,“(我)不会有和他离婚的那一天。”
“她(赵斗顺妻子)的性格也非常古怪,所以和邻居们的关系并不好。”和赵斗顺妻子相熟的人曾这样描述她:“见面也不会和别人打招呼,非常的敏感和神经质,之前还和邻居们有过很多次的争吵”。
“赵斗顺的妻子也存在着和赵斗顺相似的人格缺陷,两个人都是非常自信,一点退缩都没有。”韩国行动心理研究家林文秀说,“他们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喝酒。这与有问题的母亲说‘我的孩子是善良的孩子,是因为遇见了不好的朋友后(才)做错事’的话很相似。”
心理学家认为,赵斗顺和妻子十分相似,都有性格缺陷,因此两人也相互吸引。妻子的存在,对赵斗顺来说相当复杂。调查过程中,赵斗顺对妻子的爱非常频繁地表露了出来,而妻子在看到赵斗顺“无耻”的犯罪后,仍旧一直袒护他,以正常的情况来看,即使是家人,也很难表现出如此高的依赖性,甚至不排除其妻子是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另一个受害者。
也有心理专家给出更危险的结论。
心理咨询师杨靖曾表示,赵斗顺妻子的表现堪称对受害者毫无同情心,反而对丈夫有十足的支持,如此惨案下能做到这样,不是爱就能解释一切的。
与一般罪犯家属的沉默和不断道歉相反,对于丈夫的残暴行径,这位妻子并没有过多谴责,在她的理解里,似乎罪魁祸首是酒精。也就是说,她还试图在为丈夫寻找“合理的理由”。此外,她在请愿书里也表示“这不是赵斗顺的错”。尽管有人认为她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要满足几个条件,其中被害人受过加害人的伤害,并得不到救助,导致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依赖心理。而从目前公开的内容来看,赵斗顺妻子显然没有满足这一点。
另外,据媒体称,赵斗顺妻子在这12年间,一直保持着与受害人家庭很近的距离,跟随他们搬家。这是一个重要的信息,非常能反映其心态:当人们伤害到别人而且产生愧疚时,最想做的事情是逃得远远的,假装一切没发生过。“素媛”案是一件特别残忍、特别严重的案件。按道理说,如果罪犯和妻子对受害人心怀愧疚,肯定会离他们远远的。
“既然她认为丈夫没错,错的只是酒精,那么,她很可能会认为,是受害人不放过罪犯,才会让罪犯要受牢狱之苦。我大胆地猜测,他们夫妇前面有过在她眼里很平和幸福的生活,她很享受和丈夫的家庭生活,当案件发生时,她无法接受这种生活被打破,在她的角度看,老公是酒精的受害者,而她是这个案件的受害者……她是心怀怨恨的。”他说。
韩国“素媛案”主犯赵斗顺将于本周末出狱。据韩国JTBC新闻报道,服刑期间,赵斗顺曾多次在请愿书中称自己对于犯罪当时的情况什么都记不起来,还表示“恳切地希望一定要和受害者见面”。
据悉,赵斗顺的请愿书中,曾称罪名太“丢脸”,自己一次也没有向其他犯人透露过。赵斗顺收监后到目前为止提交的请愿书超过100个,其中最经常出现的内容便是声称自己从头到尾喝醉了酒,记不起来的说法;因为喝醉了,所以也觉得自己没有什么罪过。同时,赵斗顺在请愿书的结尾还经常写道:“最后拜托您了,恳切地希望您一定要让我和受害者见面。”
据赵斗顺狱友回忆:虽然赵斗顺已经68岁,但能在1小时内轻松地做1000个俯卧撑。另一位狱友还称赵斗顺的身材就像是经常健身的人那样。赵斗顺则自称保持运动是为了防止出狱后被人袭击。此前,“素媛案”调查笔录中赵斗顺曾向负责调查的刑警表示:“我就算吃15年、20年的牢饭,即使出来已经快70岁,我也会在监狱里好好运动,你就等着我出狱吧”。不少网民认为赵斗顺不仅没有反省,暴力性依然存在。
韩国MBN电视台12月7日报道称,经韩国法务部确认,赵斗顺最终出狱日期确定为12月12日。为避免出狱时出现突发情况,韩国法务部已于近期秘密将赵斗顺移送至其他监狱,并对其他具体信息加以保密。赵斗顺曾表示出狱后会返回原居住地安山,而后又称自己要搬到其他地区居住。目前,政府和警方正在制定各种应对措施。2008年,赵斗顺因涉嫌绑架及性侵小学生被判12年有期徒刑。此外,包括强奸杀人在内,赵斗顺共有18次前科,每次都处于醉酒状态,以弱者为对象进行犯罪,还曾残忍杀害自家宠物犬。
赵斗淳现年68岁,2008年,他在京畿道安山市,绑架并性侵一名8岁的小学女生,致其残疾。但法官判定其“年龄大并且酒后精神不稳”,加上当时韩国刑期上限的法律规定,最后赵斗淳仅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引发社会公愤。
今年7月,赵斗淳与心理咨询师交谈时透露,“我很清楚社会如何评价自己的罪行,我甘愿接受社会的指责。”他还表示,自己正在真心悔过,出狱后会不招非议地生活,并表达了对受害人的歉意。“现在这种情况,我也没法搬家,就回安山去住。”报道说,这是赵斗淳首次披露自己出狱后的去向。
据悉,安山市计划在赵斗淳出狱后对其采取佩戴1对1电子监督装置、限制饮酒等措施防范其再次犯罪。安山保护观察所也将监督人员从此前的2人增至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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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要完整笔录的内容,笔者将其划分为辅助性内容和主体性内容两部分。内容的辅助部分是指有关取证的时间、地点,证人、调查人各自的身份、相互关系以及取证中的背景性情况。1、取证的时间和地点:时间要搞准并用公历记录,要有开始时刻,若中途休息则应注明中继时间。地点就是调查取证所在的场所。2、证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要书写正确,要写法定姓名,有的人签名,因文化素质的关系可能与其身份证上的不同,遇到这种情况就要作出说明,其余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政治派别、家庭情况、工作单位、居住地等也都应该问清楚。3、调查人包括笔录人的身份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都要记录在案。4、调查情境是指通过笔录反映出的整个取证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气氛、情景。它直接关系到取证能否成功,取证是否有效。正常的情境应该是这样的:通过调查人的问话、谈话和思想政治工作直至批评教育等语言,应表现出一种语境:既有平和自然的谈话记气,又能体现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权威;既有严肃批评教育的语气,又有政策攻心感召对方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我们调查人员公正、诚恳认真又可亲的工作态度的记录。切忌体现调查人有逼供、诱供、谩骂甚至侮辱证人的那种情境。内容的主体部分:是指证人通过言词提供出的能起证明作用的当时的案件真实情况。客观现实中,当时的案件真实情况包罗万象,但证人作证时,概括起来大致是通过判断和陈述来证明的。判断证明就是证人对与案情有关的事物的属性、特征、存在与否等作出“是与否“的判断,侧重于反映事物的形状、属性和特征。例如问某证人在某日晚上是否看见了某局长家来了生人,手里提着东西。陈述性证明:是指证人对整个案情或案件小的某个情节的发生发展及其过程所作的陈述。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何事、何因和后果。侧重于反映每个判断与当时的案情客观相符:全面陈述且每个陈述都应与当时的案情相符;把握好笔录内容的这些内在规律,就较易获得较为全面和真实的证据。二、技巧要多样作为笔录入员应该苦练内功。一方面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书写速度。另一方面还应具备广博的社会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这些基础,作起笔录来就能得心应手。根据多年的实践,笔者感到调查笔录有以下方法和技巧。1、笔录的方式方法大致有三种。录音式笔录法:即证人怎么说就怎么记,照葫芦画个样。这是比较理想的记录方法,但这种方法以证人的文化素质较高、语言精练、思维清晰、逻辑性强、记忆好、语速缓为前提,现实中这种现象并不多见。意记式笔录法:是根据证人的言词通过笔录者的语言加工整理所做出的笔录,但一定要符合证人的本意。这种记录适用于那些词不达意、语无论次、条理不清、思维杂乱的证人或有浓厚方言,不用意记无法表达清楚的情况。索描式笔录法:有时有的证人激动异常,不知所云,或是故意编造谎言,或是语速极快,连珠炮似的谈吐,令你无法笔录。遇到这种情况也有办法:备用一张草稿纸,先认真听,边听边将其谈话的内容、主要情节、关键部节,简单明了的词汇先记下,待其说完,核准其内容的真实性或待对方的情绪调整好后再作充实完善补记到正式笔录上来。2.抓住实质,取有效之证。一个言词证据,对于案件定性来说用得上的也就那么几句关键性的词句,如果说关系到案件定性的关键性词句没有记或记不清、记不准,这个证据等于白取。不同的案件错误性质,各有其关键性的定性词句和实质性的内容,取证时方法正确,就能取到有效证据。例如嫖娼性质的错误,主要是把握当事人两性间的金钱物质和其他利益的交割,以及在此前提下的性关系。有的话记录得不准确就定不了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就差一层纸没有捅破”。例如作风案中女方当事人谈到可以定性的关键时刻,由于女性的心理原因,只说到什么什么后“就与他上了床”。其实这“上了床”就是指发生性关系,这是关键性的词句。可是,如果按原活记录是不能定性的。尽管调查人和证人都心领神会,事实也是如此。这时就要抓住实质,用括号说明:指发生性关系。这样所取的证才是有效证据和有用证据。有时说到关键处,对方干脆就不讲了,此时调查人应该替其说出来,然后再问对方,只要求对方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就行了。三、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一是在记录中注意收集原始的书证和物怔。有时证人谈话中提及到书证和物证,这时要注意收集提取。二是注意计量、时间和方位。时间和计量尽量记得准确和标准,强调背景时间,如节假日、当事人和当地重大事件发生时间,有利搞准和回忆。方位要注意根据当地的习惯把握好参照系。三是注意当地的方言、称谓的习惯和差别,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要正确使用。方言要与汉语衔接好,有的方言用汉语找不到词句,可用汉语拼音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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