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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zhan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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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不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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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柯南·道尔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 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柯南·道尔出生于爱丁堡,9岁时就被送入耶稣预备学校学习,当他在1875年离开学校时道尔已经对天主教产生厌恶情绪,而成为一名不可知论者。1876年至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不过他行医并不太顺利,在此期间道尔开始写作。在搬到南海城(Southsea)后,他才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写作上。道尔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for 1887 )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该部小说的主角就是之后名声大噪的歇洛克·福尔摩斯。 1885年 道尔与路易斯·霍金斯(Louise Hawkins)结婚,但是霍金斯在 1906年 因结核病过世。1907年 道尔与珍·勒奇(Jean Leckie)小姐结婚。 1890年 道尔到维也纳学习眼科,一年之后回到伦敦成为一名眼科医生,这使得他有更多时间写作。1891年 11月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道尔写道,“我考虑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他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1893年 12月在《最后一案》中,道尔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但是小说的结局令读者们非常不满,这使得道尔最终又让福尔摩斯重新“复活”,在1903年 道尔发表了《空屋》,使福尔摩斯死里逃生。道尔一生一共写了56篇短篇侦探小说以及4部中篇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 19世纪末英国在南非的布尔战争遭到了全世界的谴责,道尔为此写了一本名为《在南非的战争:起源与行为》( The War in South Africa: Its Cause and Conduct )的小册子,为英国辩护。这本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发行,有很大影响。道尔相信正是由于这本书使他在1902年被封爵。20世纪初道尔两次参选国会议员,却都没有当选。 道尔本人也曾卷入两桩有趣的案件。一次是在1906年 ,一名英印混血律师被指控发送恐吓信以及虐待动物。虽然这名律师被逮捕后,依然有动物被虐待,警方却一口咬定这名律师有罪。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案件后,1907年英国建立了刑事上诉法庭。因此可以说道尔不但帮助了这名律师,还间接协助建立了一套冤案申诉机制。另一次则是在1908年 ,一名经营赌场的德国籍犹太人被控用棒子袭击一名82岁的老妇人。 到晚年时道尔开始相信唯灵论,甚至还曾以此为主题写过好几部小说。柯南·道尔在1930年7月7日去世

杰克爱上心理咨询师艾琳

273 评论(11)

奈奈fighting

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拟的人物 历史上并没有这个人 只是一个侦探小说家虚构出来的人物 这个侦探小说家叫"柯南道尔" 他在这本书里把自己写成了主人公福尔摩斯的一个朋友 叫"华生" 在小说里面他是一个医生 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福尔摩斯 并和他一起合租一个房子 地址是什么我还真给忘掉了 反正就是这么一个关系吧 小说中主人公的全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他精通很多门学问 书中的具体内容就是他破获的一些案件的具体经过 其中华生医生也经常能够帮到他很多的忙 建议你自己去看看这本书 很有意思的 写的很好 要不也不能成为名著 是吧? 下面是网站 你可以自己去看看下面是关于福尔摩斯的具体介绍 你好好看看吧``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怪杰,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狗的狼,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博士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情报员的老前辈。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说话很快,声调很高。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这部回忆录的执笔人。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附注:1891年5月4日与莫里亚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柯南·道尔厌倦此角色,刻意安排;不过应读者一再要求,福尔摩斯再次复活。艾妮·安蒂尔是福尔摩斯的意中人。福尔摩斯是新一最崇拜的偶像。====================================================================================================英文名:Sherlock Holmes译名:歇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国籍:英国生日:1月6日星座:魔羯座血型:O身高:188厘米体重:235磅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大学:Oxford(牛津)最喜欢的颜色:黑色最喜欢的食物:哈德森太太做的最喜欢的女人:艾琳.艾德勒最喜欢做的事:破案(废话)、去剧院听歌家人: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朋友:约翰·H·华生对手:莫里亚蒂看不起的人:雷斯垂德、葛莱森性格:冷峻、诙谐、机警、沉着、意志坚强爱好:破案(这好象是废话)、艺术、音乐、小提琴、拳击、剑术特长:以上都是职业:私家侦探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1.文学知识——无。2.哲学知识——无。3.天文学知识——无。4.政治学知识——浅薄。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7.化学知识——精深。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10.提琴拉得很好。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履历表:※1854年(出生) 福尔摩斯该年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成长环境不详,但从其年长七岁的哥哥在====工作来看(《希腊语译员》)(《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说明他家道中落(当时的绅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养大的。※1861年(7岁) 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度)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希腊语译员》)。福尔摩斯家里形成了良好的音乐气氛,少年时代开始学习拉小提琴。※1867年(13岁) 虽然当时的贵族子弟一般都要进入公学(贵族和上流社会子弟,主动体育的学校),但福尔摩斯对这种学校常设的体育项目橄榄球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进入这种学校。而是请家庭教师继续传授知识(《新娘失踪事件》)※1872年(18岁) 进入大学,传说福尔摩斯读的是著名的牛津或剑桥大学。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1873年(19岁) 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能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同年侦破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时间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1874年(20岁) 大学的最后一段曰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1875年(21岁) 大学毕业。※1877年(23岁) 他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从事侦探工作,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得很艰难。※1878年(24岁) 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妻子案》)※1879年(25岁) 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1881年(27岁) 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并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室。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同年侦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1882年(28岁) 华生开始记录案子《五个橘核》。福尔摩斯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1883年(29岁) 同年四月侦破《斑点带子案》。※1887年(33岁) 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赖盖特之迷》)。同年四月侦破《赖盖特之迷》。※1888年(34岁) 一月侦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侦破了《四个签名》案件。福尔摩斯发表了《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同年十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1889年(35岁) 华生与《四个签名》案子中的摩斯坦小姐结婚后而离开贝克街,但仍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同年三月,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传记』作者(《波西米亚丑闻》)。同年六月,侦破《歪唇男人》、《驼背人》、《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侦破《海军协定》一案。且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九月侦破《工程师的大拇指》与《五个橘核》案。同年十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1890年(36岁) 秋季侦破《红发会》案件。同年十一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同年十二月侦破《蓝色石榴石》一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而和华生去了欧洲。※1891年(37岁) 《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此后便为空,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 Truth About Sherlock 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 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 Cohen 的“Notes for an Essay on Holmes and 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 Private Life of Sherlock Holmes )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 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另外,垂福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 Holmes's University and 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 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 Musgrave)。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 Sidney Robert), 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 William B. Baring-Gould),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垂佛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 Baring-Gould的《Sherlock Holmes of Baker 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 Hall 的《Sherlock Holmes: Ten Literary 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我认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 Sidney, Mr. 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我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 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懒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忧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 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然而无论是忧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6,大脑与心。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7,华生。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而不是福尔摩斯,真正需要华生。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做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8,Jeremy Brett.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电影,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 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不过Jeremy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维妙维肖的原因。(有一种说法是莫利亚蒂教授曾经是歇洛克和麦可罗夫特的家庭教师……)9,福尔摩斯的星座:福尔摩斯肯定是摩羯座的!一般来说,摩羯座的男人都是工作狂,而且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因为无法信任所以总是对女人保持距离。他们往往都是完美主义者,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动手去做才放心。而且摩羯座的男人很多都有周期性的陷入忧郁心情中。这些特征都很符合福尔摩斯的个性。另外两个可能性是天平座和水瓶座。但这两个风向星座虽然都以聪明,富于逻辑性,思想深刻著称,但由于在人际关系上太过活跃,并不符合福尔摩斯的自闭个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福尔摩斯对待他人的冷淡态度很可能是由于后天经历造成的心理障碍,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天平和水瓶也并非没有可能。(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不知道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1月6日,所以他当然是摩羯座的。)终于完了 呵呵`` 谢谢大家啊 支持的顶一下``

345 评论(11)

齐吃大乳

推理这种事囊括了包括心理动机,理由,背景,以及一系列由此产生的原因和结局。即便是发生在遥远的国度和遥远的年代,还是不可否认真是一部好作品。白看不一定不厌,但是看一遍,我担保你会手不释卷。给我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好看的范畴里。没有看完下部的遗憾也像寻不着维纳斯的手臂一样,升华成为经典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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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家装饰

第一届奥斯卡最佳影片(1929) 片名:Wings 中文:翼 出品:美国派拉蒙影片公司 年份:1927 导演:威廉.A.韦尔曼 制片:约翰.芒克.桑德斯 编剧:约翰.芒克.桑德斯 主演:克拉拉.鲍 理查德.阿伦 Jobyna Ralston 埃尔.布伦德尔 加里.库珀 剧情简介: 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的战争片,故事描述在1917年的美国小镇,玛莉暗恋着邻家性格开朗的男孩杰克,而杰克却对大家闺秀施维亚情有独钟,施维亚则对世家子弟大卫一往情深.这个微妙的四角关系因美国参战而发生变化.杰克和大卫同时参军并分配到同一个军营中,两个情敌之间水火不容,时起冲突,后来化敌为友.两人因分别立下战功,得以到巴黎休假.当时参加了救护队的玛莉到巴黎去找杰克,而杰克酒醉没认出她,以致引起误会.在作战中大卫中弹堕机,幸而未死,并偷了一架敌机返回.杰克正要给朋友们报仇,误认大卫是敌人而开火待知道真相为时已晚.战争结束后,杰克返乡向大卫的双亲请罪,而玛莉也重新接纳了杰克的爱情. 全片一半的篇幅在经营空战场面,由于编导等都是飞行员出身,使影片呈现出鲜明的生活实感和壮观的空战场面.在爱情的安排上,全片也发展得流畅自然,不落俗套.使这部奥斯卡历史上第一部的最佳影片,也是唯一的一部获此殊荣的默片,具有历久常新的观赏价值. 第二届奥斯卡最佳影片(1930) 片名:The Broadway Melody 中文:百老汇的旋律 出品:美国米高梅影片公司 年份:1929 导演:哈里.博蒙特 男主角:查尔斯.金 女主角:阿尼塔.佩奇 贝茜.拉芙 剧情简介: 这是米高梅公司出品的第一部大型歌舞片,也是第一部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有声片,上映当时标榜:百分之百对话,百分之百歌唱,百分之百舞蹈.故事描述克薇妮和汉克姐妹均为歌星,在家乡演出成功后,来到纽约闯天下.她们俩加入了百老汇的歌舞团,并且姐妹俩同时爱上了歌舞团经理艾迪,发展出一段浪漫的恋情.克薇妮在几经考虑之后决定牺牲自己,将艾迪让给妹妹,使她成为歌舞团头牌红星.汉克在了解姊姊对她的一番心意后也大受感动,决定将艾迪让给克薇妮,独自返回家乡的歌舞团发展. 影片的主要吸引力,来自演员热情洋溢 朝气勃勃的表演和幼稚得有趣的真实对话,使观众感到一种窥视艺人私生活的非凡乐趣.本片并首次运用声画对位法,为电影艺术带来更广阔的创作空间.片中的音乐和舞蹈均具水准,歌舞场面部份采用黑白,部份采用彩色拍摄,也令人感到耳目一新. 第三届奥斯卡最佳影片(1931) 片名:All Quiet On The Western Front 中文:西线无战事 出品:美国环球影片公司 年份:1930 导演:路易斯.迈尔斯通 主演:卢.艾尔斯 约翰.雷 剧情简介: 本片被推崇为"影史上最伟大的反战电影"之一.原著为德国名作家雷马克的经典小说,描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go-vern-ment以漂亮的口号呼吁年轻热情的学生志愿者投身战场保家卫国,但他们在前线上目睹的战争实况却是残酷而无意义的.当主角好不容易从爱国的迷梦中清醒过来时,却发现另一批青年学子又被骗上战场送死,而他自己则在一个战壕中伸手捕捉一支蝴蝶时被敌军开枪击毙. 导演刘易斯.迈尔斯通以简明精练的手法写活了战争的荒谬无情,透过男主角卢.艾尔斯饰演的保罗,从迷恋战争到心冷 心死的每一次心理转变,鲜明地表达出反战主题,主角的演出也动人心弦.本片曾在纳粹德国被禁映长达二十年,直至二战结束后才得以解禁上映. 第四届奥斯卡最佳影片(1932) 片名:Cimarron 中文:壮志千秋 出品:美国雷华影片公司出品 年份:1931 导演:维尔斯利.鲁格尔斯 编剧:霍华德.艾斯特布鲁克 主演:理查德.狄克西 艾琳.邓恩 威廉.科利尔 罗斯科.阿蒂斯 剧情简介: 在美国西部开拓时期主人公辛马龙携妻从东部来到俄克纳马拉.在土地肥沃矿业丰富的大草原上定居,他们克服重重困难改善了生存环境.但是也因侵犯了牧场主的利益而经常发生纠纷和格斗,强盗土匪的不断袭扰也使他们寝食不安.辛马龙见义勇为劫富济贪,尤其同情当地印第安人的悲惨遭遇.为了维护东部移民和印第安人的社会权益,他组织亲友开发油田,并办起声张正义扬善惩恶的报纸.这一切使敌对势力对辛马龙更加仇视,不幸的是在一次油田失火事故中辛马龙的血肉之躯和他毕生为之奋斗的"西部理想"都化为灰烬. 影片以辽阔无艰的俄克纳马拉大草原为背景,通过辛马龙的奋斗生涯展示了印第安文化和西部的变迁,赞扬了主人公的正义感和献身品德褒扬了西部开发精神. 第五届奥斯卡最佳影片(1933) 片名:Grand Hotel 中文:大饭店 出品:美国米高梅影片公司 年份:1932 导演:埃德蒙.古尔丁 主演:葛丽泰.嘉宝 琼.克劳馥 刘易斯.斯通 华莱士.比里 莱昂内尔.巴里摩尔 琪恩.汉旭特 约翰.巴里莫尔 剧情简介: 这是米高梅公司在三十年代初期首创"全明星电影"的代表作.全片以柏林的一家豪华大饭店为人生舞台,表现五组人物在同一天之中的离奇遭遇.导演埃德蒙.古尔丁的叙事手法虽然只是中规中矩,但几位大明星的表演却相当精彩,充分掌握角色的个性和处境包括:饰演面临事业危机的俄国芭蕾舞女星的葛丽泰.嘉宝;饰演嗜赌男爵的约翰.巴里莫尔;饰演患上绝症小人物的莱昂内尔.巴里莫尔;饰演企业家的华莱士.比里.这些角色以三线交错的方式上演着人生的悲欢离合,剧情发展相当流畅,场景虽然局限在大饭店之中,但人物穿梭流动自然,使本片成为"全明星电影"的成功例子. 第六届奥斯卡最佳影片(1934) 片名:Cavalcade 中文:乱世春秋 出品:美国20世界福克斯公司 年份:1933 导演:弗兰克.劳埃德 主演:克莱弗.布鲁克 黛安娜.温亚德 剧情简介: 出身于名门望族的罗伯特和妻子吉恩告别爱子爱德华和约,带领仆人布里吉斯戎装上阵,前往南阿尔卑斯作战.罗伯特建功立勋,被封为公爵.多年后,爱德华和贵族小姐伊迪斯结为伉俪.他们在乘坐泰坦尼克号邮船去美国欢渡蜜月途中,船与冰山相撞而沉没,爱德华葬身海底,伊迪十死里逃生.次子约应征入伍,开赴前线.当罗伯特夫妇和弗妮的父母正在为约和弗妮办婚事时,噩耗传来,约卫国捐躯,两家人陷入巨大的悲恸之中.战争结束了,又是一个除夕之夜.弗妮强忍悲痛,重登舞台,把对情人的无限怀念和哀思之情,倾注在激情的鼓舞表演之中…… 第七届奥斯卡最佳影片(1935) 片名Happened One Night 中文:一夜风流 出品:美国哥伦比亚影片公司 年份:1934 导演:弗兰克.卡普拉 编剧:罗伯特.瑞斯金 男主角:克拉克.盖博 女主角 克劳黛.考尔白 剧情简介: 华尔街大亨安德鲁的千金艾莉,执意嫁给名飞行家金卫斯理,不顾父亲反对,毅然跳船离家出走,只身前往纽约找卫斯理.中途懈逅不向恶势力低头的新闻记者彼得韦恩,俩人搭一同巴士.艾莉皮箱被窃,恐遭父亲聘雇的侦探应讯拦截而不敢报警,彼得获知艾莉逃家的秘密欲作独家报道,于是二人协议继续前行.一起承受旅程的困顿与挨饿之苦,共宿一屋以减少开销,并建立《耶利哥城墙》以免双方越轨.谁知到纽约前夕,艾莉发现自己爱上彼得,而在彼得向总编戈登求援时,艾莉身无分文被父亲带回家,双方引起误会,安德鲁与彼得对话,得知为好青年;而艾莉竟在与卫斯理的婚礼中…… 第八届奥斯卡最佳影片(1936) 片名:Mutiny on The Bounty 中文:叛舰喋血记 出品:美国米高梅影片公司 年份:1935 导演:弗兰克.劳埃德 主演:克拉克.盖博 查尔斯.劳顿 弗朗肖.托恩 剧情简介: 这是发生在英国历史上的一个真实事件,描述1789年在英国皇家海军邦蒂号军舰上由于年轻的海军士官拜姆和大副克里斯蒂不满舰长威廉布莱的凶残虐待而带领水手们发起叛变.影片开始时,这艘军舰奉命从英国到大溪地寻找一种名为"面包树"的植物,但舰长在航行途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对船员做出种种不人道的行为,因而在叛变中被驱逐离舰. 编剧通过一个富于冒险和浪漫色彩的军事题材故事,把矛盾冲突集中在一次充满惊涛骇浪的航行中,塑造了舰长和大副克里斯蒂两个性格鲜明的银幕形象.影片的情节发展紧张激烈,节奏明快,因而获得最佳影片金像奖.本片中的三个男主角,查尔斯.劳顿 克拉克.盖博 和弗朗肖.托恩演出同样精彩,同时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提名,是奥斯卡历史上唯一的一次纪录. 第九届奥斯卡最佳影片(1937) 片名:The Great Ziegfeld 中文:歌舞大王齐格菲 出品:美国米高梅影片公司 年份:1936 导演:罗伯特.Z.伦纳德 主演:威廉.鲍威尔 默纳.洛伊 路易丝.莱娜 剧情简介: 本片以百老汇最大的歌舞团 ---- 齐格飞歌舞团的创办人佛罗伦斯.齐格飞的生平为题材,是三十年代好莱坞歌舞片黄金时代的重要代表作之一.当时除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奖外,演出齐格飞首任妻子的女星路易丝.莱娜亦获最佳女主角奖.齐格飞年轻时是在杂耍节目中表演的艺人.1893年到百老汇发展,建立了歌舞团的知名度.1907年创办了以美女盛装演出大型歌舞著称的齐格飞歌舞团,赢得歌舞大王的称号.直至1932年,因操劳过度致死,而他的歌舞团也受到美国经济大萧条的影响而逐渐没落.本片投资巨大,歌舞场面由齐格飞歌舞团的原班底演出,共展现了七出大型歌舞和二十三首名曲,美不胜收,堪称是好莱坞与百老汇结合的完美示范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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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晴晴

福尔摩斯探案外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外集——华生的演绎法 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 著 乐阳 译 华生身为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自是学到了一些福尔摩斯式的逻辑演译法。 于是有一天,华生便作了如下的一番精彩绝论的推理,令福尔摩斯大是惊叹。 ——译者 华生自早上坐在餐桌前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伙伴,刚好福尔摩斯抬头接触到他 的目光。 “好了,华生,你在想着什么?” 福尔摩斯问道。 “想着你。” “我?” “是的,福尔摩斯,我在想着你平时的那些把戏是多么的浅薄,而公众却继续对它 们有兴趣实在是很不可思议。” “我很同意你的说法,” 福尔摩斯说道,“事实上,我记得我自己也曾这样说 过。” “你的技巧,”华生严肃地说道,“实在是非常容易学的。” “那是不用怀疑的,”福尔摩斯微笑着答道,“或许你可以就这种演译法举上一个 例子?” “我非常乐于,”华生说道,“据我观察得知,你今早起床后曾非常忙碌过。” “很好!”福尔摩斯说道,“你是如何知道的?” “因为你平时是非常整洁的一个人,但今早你却忘记了剃胡须。” “天!多么聪明!”福尔摩斯说道,“我从不知道,华生,你是如此一个灵敏的学 生。你敏锐的眼睛还观察到什么别的吗?” “有的,福尔摩斯。你有一个客户名叫巴鲁,而且对于他的案子你还不是很成功。” “天!你是如何得知的?” “我在信封上看见他的名字,而当你打开那封信时你叹了一口气,并且面色不悦的 将信塞进你的口袋里。” “那是值得赞赏的!你真的是一个细心的观察家。还有别的吗?” “福尔摩斯,你在搞着经济投机吧。” “华生,为何你如此说?” “你打开了报纸,翻到了经济专栏,随即侥有趣味的叫嚷了一声。” “呵呵,华生,那很聪明。还有吗?” “有的,福尔摩斯。你穿上了黑色的大衣,代替了你的长袍,说明了你正在等着一 位很重要的人。” “还有吗?” “福尔摩斯,我毫不怀疑我会找到别的要点,但我只是举出这些,用于证明这世界 上还有别的人像你一样聪明。” “但也有一些不那么聪明的,”福尔摩斯说道,“我承认的确有那么的一些,而华 生,很抱歉,我必须将你算在那些人当中。” “福尔摩斯,你这么说是甚么意思?” “呵呵,亲爱的伙伴,我怕你所作的推理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理想哦。” “你的意思是我错了?” “我怕是有一点的了。让我们按顺序说起吧:我没有剃胡须是因为我将剃刀送了去 将它给磨利。而很不幸,我穿上了黑色的大衣是因为较早之前去赴我的牙医的约会。他 的名字是巴鲁,而那封信是用来确实约会的。由于法庭专栏是紧接着经济专栏的,所以 我翻到那里, 是想知道Surrey有没有控告Kent。但继续吧,华生,继续努力吧!这只 是很浅薄的把戏而已,毫无疑问你迟早会学会它的。” 尔摩斯和华生的叙事学 你想,这种奇案,岂是寻常差人能办的事。不得已,才请教你这个福尔摩斯呢。 ——《老残游记》第十八回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们知道是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但书里却说出自另外一人之手,即华生医生。他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观察者和所破案件的记录者,——按照他的说法,是从大量记录中选取一些,整理发表出来。其中最早的《血字的研究》的第一部,直接题为“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土约翰·H·华生回忆录”。所有这些故事,除了四个——《他的最后致意》和《王冠宝石奇案》系用第三人称叙述方式,而前者严格说来并非侦探小说;《变白的士兵奇案》和《狮鬃毛奇案》则是福尔摩斯自己“写”的——之外,华生都是“作者”。所以这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改个名字,叫做“华生全集”亦无不可。 凡此种种,当然只是柯南道尔的一种写作技巧。就侦探小说而言,这并不是由他首创;此方面的鼻祖爱伦·坡所作《莫格街谋杀案》、《玛丽·罗热疑案》等,即是类似写法。柯南道尔的特点在于把这法子一用再用。按照华生的说法:“歇洛克·福尔摩斯频繁的业务活动达二十三年,其中十七年我被允许和他一起合作,并记录办案经过。”(《戴面纱的房客奇案》)这就有点不同寻常。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所以特具魅力,除了柯南道尔“能讲好一个故事”(艾弗·埃文斯:《英国文学简史》)外,也与此不无关系。 福尔摩斯是个神探,如其本人所说:“从古至今,还没有哪个人像我一样,在刑侦方面做过这样深入的研究呢,而更不会有人有我这么高的天赋。”(《血字的研究》)这不仅为华生听在耳里,也看在眼中,记在笔下。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助手,观察者和“传记作家”——在《变白的士兵奇案》中,福尔摩斯正是这么称呼他的。然而就第一点而言,虽然二人“一起合作”,华生往往参与破案始末,但他真正所起作用,却十分有限。华生也坦承自己与福尔摩斯之间存在智力差异:“我深信我并不比别人愚钝,但在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交往中,我老是因为自己笨拙而深感压抑。这两天的事情,他听到的我都听到了,他看到的我也都看到了,但从他的言谈中可以明显看出,他不仅清楚地看到了所发生的事,而且还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事,而我仍然感到此事是莫名其妙和荒唐可笑的。”(《红发会》)在小说中,这一想法一再得以证实,几乎涉及每个细节。 此种扬此抑彼的对照关系,不算多么不得了的写法;但在柯南道尔笔下,华生不仅仅是为了充当对照而存在——所有这些都为他所观察,所记述。只要华生目光所及,笔触所至,柯南道尔就已经设下埋伏,等着读者对华生的感受给予认同。而我们真的如其所愿。如果华生只是笨头笨脑的参与者,或只是赞叹不已的记述者,都很难产生这种效果。必须同时身兼两样儿才行。正如哈里·布拉迈尔斯在《英国文学简史》中所说:“一种肃然起敬的情绪使我们与这位伟大人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但是由于我们和华生医生一起聆听他的肺腑之言,我们又感到受了优待。”我们如同华生,觉得福尔摩斯处处才智超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智力差异,也就潜移默化地成了我们与福尔摩斯的智力差异。 说来观察者和记述者华生先要具有某种魅力,被观察者和被记述者福尔摩斯对我们才有魅力可言。而前一点往往隐而不彰。我们所以能够认同华生,因为相对于超人福尔摩斯,他只是常人而已,和我们大家一样。所谓“笨拙”,亦即忠厚老实;犯罪与破案都非常人所为,我们意想不到正属当然:而大家所以爱看此类故事,也是出乎这一缘故。华生是替我们普通人去参与,观察和记述福尔摩斯的探案经过。 在小说中华生虽然景仰福尔摩斯,却也指出他知识方面多有局限,只是于其破案无甚妨碍罢了;福尔摩斯的个性和生活习惯,华生并非一概接受。这些有助于我们认同于他。而福尔摩斯因此显得更为真实生动。其实华生不仅不完全赞同福尔摩斯,甚至有所不满:“和他在贝克街同住的那些年里,我不止一次地感觉到,在我的朋友刀附静和说教式的态度里,隐藏着极大的虚荣”(《四签名》)。以后他还说过:“我不止一次地观察到在我的朋友怪癖的性格因素中有很强的自我中心癖并对此颇为反感”(《铜山毛榉案》)。对于同样始终在福尔摩斯面前为”自己笨拙而深感压抑”的我们来说,偶尔这么反抗一下,倒也不差。 福尔摩斯有一次坦率地谈到与华生的关系:“我之所以要在各种微不足道的调查中不厌其烦地加上一个同伴,并不是出于感,隋或异想天开,而是因为华生有他自己的特点,可是由于谦虚以及对我工作的过高评价,这些特点他并没有给予更多注意。一个可以预见你的结论以及行动进程的同伴是很危险的,而一个每一步发展都会使他惊讶不已以及未来对他总是遥不可及的人,才是理想的合作伙伴。”(《变白的士兵奇案》)这使人感到,华生有上述念头,正是理所当然。然而这也只能归于福尔摩斯确实存在的智力优势。——说句老实话,华生与他“一起合作”,多少带点儿受虐快感;我们爱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类作品,恐怕也不无此种意识。对此无须大惊小怪。 柯南道尔曾一度无心继续写作侦探故事,遂以《最后一案》安排福尔摩斯死去;迫于读者压力,又在《空屋奇案》中让他复活。其间华生有番感慨:“可以想象,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密切交往使我对刑事犯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自从他失踪后,凡是公开发表的各种疑案,我都非常仔细地读过,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我甚至还不止一次运用他的方法来尝试解决这些问题,虽然都不很成功。”福尔摩斯是惟一的,不可替代的,这是我们最能认同于华生之处,——这样一来,塑造了福尔摩斯的作家柯南道尔也就大获成功。 有趣的是,福尔摩斯不仅为华生所记述,他还是华生的一个读者。小说中他一再表达自己的意见,又以批评不满者居多。这当然只是作家涉笔成趣,但我们也不妨一看,二人见解到底有何不同。在《四签名》中,他们谈起华生的第一本“著作”《血宇的研究》,福尔摩斯说:“我大概看了一遍,说实话,不敢恭维。侦探学是一门,或者应该是一门精确的科学,在论述时应该冷静,而且不带感情色彩。你想给他加上某种浪漫情调,这和在欧几米德定律里加入爱情故事或桃色事件—样,没什么分别!”华生则认为事实如此,他不过照实记述而已。福尔摩斯回答:“有些事可以忽略,至少在处理它们时,应该知道轻重虚实。那个案件中惟一还值得一提的,是运用了奇妙的分析推理,是从结果中找原因,我就是用了这个方法,才成功破获那个案子的。” 按照这种说法,侦探小说被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如所说的“感情”、“浪漫情调”,以及别处提到的“有声有色”等;一是具有实际意义的;亦即他强调的“分析推理”。福尔摩斯可谓一语中的:侦探小说不同于一般小说之处,:读者所真正要求于侦探小说之处,正在后一方面。在《铜山毛榉案》中,他讲得更其明确:“即使我要求公正地对待我的技能,也是因为它不是属于个人的东西——它是超越我个人之上的。犯罪俯拾皆是,逻辑却难得一见。因此你的详细记事应重在逻辑而非罪行。可是你却本末倒置,把本来应该是课程的讲义变成了一系列故事。’,也就是说,侦探小说的主人公是逻辑,不是性格。作为逻辑的化身,侦探是个符号,正如在这类故事中,罪犯其实也是符号一样。谁犯罪,谁破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犯罪与破案必须作为要素在作品中出现。所以,华生固然无法替代福尔摩斯,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埃勒里·奎因笔下的奎因却足以做到这一点;同样福尔摩斯不仅能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破案,也照样可以破克里斯蒂和奎因的案子。关键在于“犯罪——破案”这一要素要足够奇特,足够复杂,足够严密。附带说—句,就满足奇特特别是复杂的要求来说,侦探小说其实应该具有一定篇幅。所以我们现在看柯南道尔的作品,还以《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较长小说更为成功,虽然当初真正引起轰动的却是《历险记》这类短篇故事。而这只能说其时侦探小说尚在草创时期,读者还不具备上述福尔摩斯那般眼光。 当然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这样说法,只是提醒读者不要忽略重要方面罢了;华生亦即他自己并没有按照福尔摩斯的意思去写。此前此后,世间还有许多侦探小说,相比之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未必算写得最好的,但是福尔摩斯却是所有侦探小说的主人公里最有名的,简直成了侦探的化身。这应该归功于华生亦即柯南道尔的写法。——用《铜山毛榉案》中华生的话说:“我要承认自己在记录中也采用了一些耸人听闻的手法。”“但我采用了新颖而有趣的记录手法。”以侦探小说而论,这点文学手段足够好了。结果不是“技能”“超越于个人之上”,而是福尔摩斯超越于他的技能之上。他说:“我的头脑足以让我功成名就”(《血字的研究》)。但我们跟着华生看到的不止是“头脑”,而是一个人。这个智力超群,习性却不算完美的人物,也就为一代代读者所津津乐道。我们很容易想象出福尔摩斯是什么样子。当《历险记》在《海滨杂志》连载时,又有画家按照书中所写,画出了他的形象。当然他们还画了华生,这可有点儿杜撰了,因为华生作为“作者”,并没有机会描述自己。直到他成了《他的最后致意》中的一个人物,柯南道尔才告诉我们他长得“粗壮”。原来在这方面,华生也正好与身体单薄的福尔摩斯形成对照。 回到福尔摩斯和华生关于写法的争论,更为有趣的是,最终是他而不是华生妥协了,——这在他们的关系史上,实乃绝无仅有之事。《变白的士兵奇案》被注明“这是第一件由歇洛克·福尔摩斯亲自讲述的奇案”,他也因而终于能体会作家的苦衷了:“我朋友华生的主意虽然不多,却非常顽固。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催促我一写自己的经验。也许这是我自找的,因为我总有机会向他指出,他的描述多么肤浅,指责他没有遵守严格的事实和数字,而去迁就通俗趣味。‘你自己试一试吧,福尔摩斯!’他反驳说,而手中提起笔时,我才不得不承认,只有这时我才开始意识到,内容必须以吸引读者的方式进行表达。”不妨把这看作柯南道尔对于多年写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潜心塑造福尔摩斯这一人物的自我揄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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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有引莉

夏洛克·福尔摩斯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怪杰,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狗的狼,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的老前辈。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福尔摩斯最初之形象——身高瘦削、鹰鼻薄唇、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就是由佩吉特塑造的,此后所有关于福尔摩斯的插图都是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的。因而可以说,佩吉特的插图是读者领略原作神韵和体验故事氛围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结果,演电影时,长相成了选演员的标准。不管身手多差都没关系)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说话很快,声调很高。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这部回忆录的执笔人。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Baker street Irregulars(贝克街小分队)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他们的头儿是维金斯。附注:1891年5月4日与莫里亚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阿瑟•柯南•道尔厌倦此角色,刻意安排;不过应读者一再要求,福尔摩斯再次复活。艾琳•艾德勒是福尔摩斯的尊敬的女人。福尔摩斯是工藤新一最崇拜的偶像。且新一最喜欢福尔摩斯的《四签名》一案。英文名:Sherlock Holmes译名:歇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国籍:英国生日:1月6日星座:魔羯座血型:O身高:6英尺(183厘米)体重:235英磅(107千克)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大学:牛津大学最喜欢的颜色:黑色最喜欢的食物:哈德森太太做的最尊敬的女人:艾琳•艾德勒最喜欢做的事:破案、去剧院听歌最常说的话:If you precise destruction,in the public interest,I am willing to accept death.如果能确切的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接受死亡。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the impossibles,whatever remains,however improbable,must be the truth.除去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家人: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朋友:约翰•H•华生对手:莫里亚蒂看不起的人:雷斯垂德、葛莱森性格:冷峻、诙谐、机警、沉着、意志坚强爱好:破案、艺术、音乐、小提琴、拳击、剑术特长:以上都是职业:咨询侦探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1.文学知识——无。2.哲学知识——无。3.天文学知识——无。4.政治学知识——很少。5.植物学知识——相当片面,但对于莨菪制剂、鸦片及毒品却知之甚详。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7.化学知识——渊博。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凶杀事件都深知底细。10.音乐知识:提琴拉得很好。11.体育知识: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12.法律知识: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履历表:※1854年(出生) 福尔摩斯该年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成长环境不详,但从其年长七岁的哥哥的工作来看(希腊语译员、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说明他家道中落(当时的绅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养大的。※1861年(7岁) 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度)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希腊语译员》)。福尔摩斯家里形成了良好的音乐气氛,少年时代开始学习拉小提琴。※1867年(13岁) 虽然当时的贵族子弟一般都要进入公学(贵族和上流社会子弟,主动体育的学校),但福尔摩斯对这种学校常设的体育项目橄榄球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进入这种学校。而是请家庭教师继续传授知识(《新娘失踪事件》)※1872年(18岁) 进入大学,传说福尔摩斯读的是著名的牛津或剑桥大学。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1873年(19岁) 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能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同年侦破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时间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1874年(20岁) 大学的最后一段日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1875年(21岁) 大学毕业。※1877年(23岁) 他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从事侦探工作,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得很艰难。※1878年(24岁) 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妻子案。※1879年(25岁) 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1881年(27岁) 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并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室。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同年侦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1882年(28岁) 华生开始记录五个橘核案。福尔摩斯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1883年(29岁) 同年四月侦破斑点带子案。※1887年(33岁) 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赖盖特之谜》)。同年四月侦破赖盖特之谜。※1888年(34岁) 一月侦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侦破了《四个签名》案件。福尔摩斯发表了《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在侦破《四个签名》案件前几个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1889年(35岁) 华生与四签名案中的摩斯坦小姐结婚后而离开贝克街,但仍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同年三月,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传记》作者(《波西米亚丑闻》)。同年六月,侦破歪唇男人、驼背人、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侦破海军协定一案。且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九月侦破工程师的大拇指与五个橘核案。同年十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1890年(36岁) 秋季侦破红发会案件。同年十一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同年十二月侦破蓝色石榴石一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而和华生去了欧洲。※1891年(37岁) 《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此后便为空。※1894年(40岁) 四月,接空屋案。福尔摩斯历险归来,化身为旧书藏书家,揭破案情真相。此间,华生的妻子过世。八月,接诺伍德的建筑师案。依福尔摩斯的请求,华生出让肯辛顿区的诊所,搬回贝克街,与福尔摩斯合住。11月,接金边夹鼻眼镜案※1895年(41岁) 四月,接三个大学生案。福尔摩斯与华生在某大学城住了几周,研究英国早期宪章。四月,接孤身骑车人案。六月,接黑彼得案。十一月,接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案。获维多利亚女王赐见,并授绿宝石一枚。※1896年(42岁) 接带面纱的房客、失踪的中卫案。在华生的督促下,福尔摩斯停用可卡因已有数年之久,此间福尔摩斯时常两眼深陷,面容阴郁。※1897年(43岁) 接办格兰其庄园、魔鬼之足案。由于日夜操劳,福尔摩斯健康转坏。案中,福尔摩斯坦承从未恋爱过。※1898年(44岁) 接跳舞的人、退休颜料商案。※1902年(48岁) 五月,接修道院公学案,此案结束后,福尔摩斯获赏六千英镑。六月,接三个同姓人案,福尔摩斯对被歹徒袭击伤的华生相当关切,表现出冷面背后的情感,使华生大为感动。九月,接显贵的主顾案,福尔摩斯遇袭受伤。接红圈会案。※1903年(49岁) 一月,接皮肤变白的军人案。华生再婚离开贝克街,此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写。夏,接王冠宝石案。九月,接爬行人案,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即告退休。※1907(53岁) 福尔摩斯离开伦敦,到塞克斯研究养蜂、享受退休后的田园生活。七月,接狮鬃毛案,这是一起发生在福尔摩斯隐居地附近的命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述。与华生偶尔共度周末。※1912(58岁) 接办最后致意案,在首相的力邀下重出江湖,花了两年之久,在美国、爱尔兰各地展开调查,最后一举歼灭德国间谍集团。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再度退隐。※1914年(60岁) 出版《养蜂实用手册,兼论隔离蜂王的研究》。此后音讯全无,也未传出死讯。1.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 Truth About Sherlock 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 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像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像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 Cohen 的“Notes for an Essay on Holmes and 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 Private Life of Sherlock Holmes )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 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另外,特列福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 Holmes's University and 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 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 Musgrave)。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 Sidney Robert),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巴瑞格德( William B. Baring-Gould),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特列福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 Baring-Gould的《Sherlock Holmes of Baker 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 Hall 的《Sherlock Holmes: Ten Literary 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我认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 Sidney, Mr. 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我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 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赖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抑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 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然而无论是抑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6.大脑与心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7.华生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真正需要华生而不是福尔摩斯。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作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8.杰里米•布雷特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电影,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 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不过Jeremy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象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惟妙惟肖的原因。9.福尔摩斯的星座福尔摩斯肯定是摩羯座的!一般来说,摩羯座的男人都是工作狂,而且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因为无法信任所以总是对女人保持距离。他们往往都是完美主义者,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动手去做才放心。而且摩羯座的男人很多都有周期性的陷入忧郁心情中。这些特征都很符合福尔摩斯的个性。另外两个可能性是天平座和水瓶座。但这两个风向星座虽然都以聪明,富于逻辑性,思想深刻著称,但由于在人际关系上太过活跃,并不符合福尔摩斯的自闭个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福尔摩斯对待他人的冷淡态度很可能是由于后天经历造成的心理障碍,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天平和水瓶也并非没有可能。10.关于the Woman是啊,是啊,我马上就要提起这位伟大的女性了。知道福尔摩斯的表演才能很杰出吧,连他的好友华生都被骗过,但艾德勒和他初次交锋后一会立即醒悟,并跟踪福尔摩斯还确认了福尔摩斯的真实身份(开始艾德勒不知道牧师究竟是谁),最后把福尔摩斯精心策划的夺回照片的计划弄泡汤了,最后福尔摩斯还不知到她的行踪,从此福尔摩斯对女性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福尔摩斯心目中永远的“那位女士”。到底有多少位福尔摩斯学者控制不住自己的幻想,在毫无事实基础的情况下让艾琳?艾德勒小姐和福尔摩斯先生喜结良缘?有人说是在福尔摩斯失踪的那四年,有人说是在福尔摩斯退休之后,有人说并没有结婚,只是同居。而关于他们两个的孩子更有长篇累牍,不着边际的各种推测。就连Hall先生也在他的《福尔摩斯十研究》中用最后一章来写这两个人的罗曼史。11.关于福尔摩斯之死他吸鸦片,应该是吸入量过大而死。但福尔摩斯只是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人物,柯南道尔爵士让他与他的大对手莫里亚提教授同时落下瀑布而死,后来因为福尔摩斯迷们的强烈要求下,作者又让他神奇的复活了,所以福尔摩斯侦探还没死,具体什么时候死要问柯南道尔爵士,不过估计他死不了。就算他死了,他的精神会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12.福尔摩斯的影响和意义无庸置疑,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实在太惊人了,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有多少作家因为读了福尔摩斯的作品而走上侦探小说的创作之路?这些都是无法统计也无法估量的。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得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那么多的大小案件,鲜少有不成功或太牵强的设计,反倒是有很多的创意成为后世模仿的对象。尤其是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这套作品依旧受到欢迎,其历久弥新的特色,也正是该作品不愧为经典作品的最佳证明。《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福尔摩斯之所以出名,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而次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 柯南道尔100年前的著作对外国人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探案集》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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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拟的人物 历史上并没有这个人 只是一个侦探小说家虚构出来的人物 这个侦探小说家叫"柯南道尔" 他在这本书里把自己写成了主人公福尔摩斯的一个朋友 叫"华生" 在小说里面他是一个医生 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福尔摩斯 并和他一起合租一个房子 地址是什么我还真给忘掉了 反正就是这么一个关系吧 小说中主人公的全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他精通很多门学问 书中的具体内容就是他破获的一些案件的具体经过 其中华生医生也经常能够帮到他很多的忙 建议你自己去看看这本书 很有意思的 写的很好 要不也不能成为名著 是吧? 下面是网站 你可以自己去看看下面是关于福尔摩斯的具体介绍 你好好看看吧``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怪杰,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狗的狼,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博士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情报员的老前辈。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说话很快,声调很高。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这部回忆录的执笔人。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附注:1891年5月4日与莫里亚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柯南·道尔厌倦此角色,刻意安排;不过应读者一再要求,福尔摩斯再次复活。艾妮·安蒂尔是福尔摩斯的意中人。福尔摩斯是新一最崇拜的偶像。====================================================================================================英文名:Sherlock Holmes译名:歇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国籍:英国生日:1月6日星座:魔羯座血型:O身高:188厘米体重:235磅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大学:Oxford(牛津)最喜欢的颜色:黑色最喜欢的食物:哈德森太太做的最喜欢的女人:艾琳.艾德勒最喜欢做的事:破案(废话)、去剧院听歌家人: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朋友:约翰·H·华生对手:莫里亚蒂看不起的人:雷斯垂德、葛莱森性格:冷峻、诙谐、机警、沉着、意志坚强爱好:破案(这好象是废话)、艺术、音乐、小提琴、拳击、剑术特长:以上都是职业:私家侦探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1.文学知识——无。2.哲学知识——无。3.天文学知识——无。4.政治学知识——浅薄。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7.化学知识——精深。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10.提琴拉得很好。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履历表:※1854年(出生) 福尔摩斯该年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成长环境不详,但从其年长七岁的哥哥在====工作来看(《希腊语译员》)(《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说明他家道中落(当时的绅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养大的。※1861年(7岁) 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度)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希腊语译员》)。福尔摩斯家里形成了良好的音乐气氛,少年时代开始学习拉小提琴。※1867年(13岁) 虽然当时的贵族子弟一般都要进入公学(贵族和上流社会子弟,主动体育的学校),但福尔摩斯对这种学校常设的体育项目橄榄球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进入这种学校。而是请家庭教师继续传授知识(《新娘失踪事件》)※1872年(18岁) 进入大学,传说福尔摩斯读的是著名的牛津或剑桥大学。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1873年(19岁) 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能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同年侦破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时间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1874年(20岁) 大学的最后一段曰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1875年(21岁) 大学毕业。※1877年(23岁) 他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从事侦探工作,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得很艰难。※1878年(24岁) 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妻子案》)※1879年(25岁) 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1881年(27岁) 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并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室。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同年侦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1882年(28岁) 华生开始记录案子《五个橘核》。福尔摩斯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1883年(29岁) 同年四月侦破《斑点带子案》。※1887年(33岁) 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赖盖特之迷》)。同年四月侦破《赖盖特之迷》。※1888年(34岁) 一月侦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侦破了《四个签名》案件。福尔摩斯发表了《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同年十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1889年(35岁) 华生与《四个签名》案子中的摩斯坦小姐结婚后而离开贝克街,但仍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同年三月,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传记』作者(《波西米亚丑闻》)。同年六月,侦破《歪唇男人》、《驼背人》、《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侦破《海军协定》一案。且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九月侦破《工程师的大拇指》与《五个橘核》案。同年十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1890年(36岁) 秋季侦破《红发会》案件。同年十一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同年十二月侦破《蓝色石榴石》一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而和华生去了欧洲。※1891年(37岁) 《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此后便为空,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 Truth About Sherlock 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 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 Cohen 的“Notes for an Essay on Holmes and 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 Private Life of Sherlock Holmes )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 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另外,垂福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 Holmes's University and 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 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 Musgrave)。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 Sidney Robert), 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 William B. Baring-Gould),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垂佛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 Baring-Gould的《Sherlock Holmes of Baker 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 Hall 的《Sherlock Holmes: Ten Literary 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我认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 Sidney, Mr. 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我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 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懒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忧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 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然而无论是忧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6,大脑与心。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7,华生。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而不是福尔摩斯,真正需要华生。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做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8,Jeremy Brett.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电影,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 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不过Jeremy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维妙维肖的原因。(有一种说法是莫利亚蒂教授曾经是歇洛克和麦可罗夫特的家庭教师……)9,福尔摩斯的星座:福尔摩斯肯定是摩羯座的!一般来说,摩羯座的男人都是工作狂,而且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因为无法信任所以总是对女人保持距离。他们往往都是完美主义者,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动手去做才放心。而且摩羯座的男人很多都有周期性的陷入忧郁心情中。这些特征都很符合福尔摩斯的个性。另外两个可能性是天平座和水瓶座。但这两个风向星座虽然都以聪明,富于逻辑性,思想深刻著称,但由于在人际关系上太过活跃,并不符合福尔摩斯的自闭个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福尔摩斯对待他人的冷淡态度很可能是由于后天经历造成的心理障碍,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天平和水瓶也并非没有可能。(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不知道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1月6日,所以他当然是摩羯座的。)终于完了 呵呵`` 谢谢大家啊 支持的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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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高中

唔?楼主要问什么?好像是铜山毛榉案……可是仔细一想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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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尐壊疍

1886年4月,阿瑟·柯南道尔(ArthurCorianDoyle)写完了关于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的第一篇小说《血字的研究》,到1928年英国出版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该小说迅速风靡全世界。到目前为止,这部小说已经被翻译成57种文字,深受英国和世界人民喜爱,柯南道尔和他在文中虚构的主人公福尔摩斯都被英国政府授予爵位,他本人被尊崇为“侦探推理小说之父”。在历史上,任何一部伟大的作品必然包含着作者对于民族精神的注释。在针对《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研读中,不难看出这一点。我把这点归结为“英国人的福尔摩斯情结”。一、福尔摩斯诞生的时代背景在十九世纪向二十世纪转变时代,英国在世界上的政治、经济地位、特别是地缘政治的战略地位发生重大变化。在经济上,十九世纪时期,英国由于工业革命、工业生产的大发展,成为“世界的工厂”,其工业产品的产量在世界居于垄断地位。而当时,西班牙、葡萄牙及荷兰老牌帝国主义已经衰落,英帝国在世界居于无可争议的地位。十九世纪中叶的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对外实行的自由贸易政策和炮舰政策,四处扩张,其海外统治的地域遍及欧、亚、美、非、澳洲,号称“日不落帝国”。但到十九世纪的后期,工业革命扩散到西欧、中欧,甚至东欧和北美,法国、德国和美国等国家工业生产急剧上升,出口量大增,成为英国的竞争对手、英的自由贸易政策难以为继,开始逐步丧失优势。经济决定了政治。在政治上,从1851--1874年的二十多年中,除很短的时间外,几乎是自由党独揽政权时期。这一时期,英国仍然保持着其世界工业霸权的地位,国内比较妄定,民主空气也比较浓厚。统治阶级不需要强大的国家机器即可维持其统治。这一时期,英国的军队大都驻扎在海外殖民地,国内的军队和警察数量极少。自由主义的统治方式自然而然得以推行。进入七十年代,随着工业霸权地位的丧失,国内的稳定局面一去不复了,英国资产阶级也就改变了自由主义的统治方式,加强了国家机器。国会权力被削弱,内阁权力则大大提高。到八十年代,自由党内部发生分裂,自由党反对派在约瑟夫?张得伦的领导下倒向保守党,要求强化国家机器,建立一个排他性的英帝国经济体系,用高关税保护英国市场,防止外国竞争,维护英国的工业垄断地位。在对外政策上,他们主张奉行帝国主义侵略政策,扩大英帝国的殖民地,对内则力主加强对工人运动的镇压。于是,保守党势力抬头了。从1874--1915年的四十一年中,保守党执政23年,自由党执政18年。也就在这一时期,两党之间的差别更是日益缩小。在内政上,两党在重大问题上几乎完全趁于一致,只是保守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在对对政策中,特别是在殖民政策问题上,保守党和自由党的区别主要在于赤裸裸的使用暴力还是隐蔽地使用暴力的问题上。自七十年代开始,两党领袖的权力大大加强,这种情况,标志着英国政治由民主自由转向专制反动。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探案小说的背景年代是英国“家道中落”的时期,也是民间由于经济下滑而导致犯罪率上升的时期(著名的开膛手杰克案就发生在这一时期),更是英国国家机器加强专制统治的时期。这个时期一直持续到1911年后,开始暴发大规模的工人运动。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侦探系列小说就如同上世纪60年代后中国的武侠小说一样有了发生和茁壮成长的土壤。像福尔摩斯这样心思缜密、维护正义,同时又具有绅士风度和理性思维的人,则代表着那个时代英国人对于完美的理解。虽然他也吸食大烟,依靠吗啡来提高兴奋度,甚至被后世的医学专家检测为可能患有抑郁症,但在毒品尚可合法流通的年代,这些缺点都可以被忽略掉,后人也能够原谅。二、对福尔摩斯的生平、性格特点的分析福尔摩斯的性格是比较矛盾的,概括起来有正反两个方面。正的一方面是,理性、正义、认真、博学,并具有绅士风度。反的一方面是使用毒品、患有抑郁症、缺乏感性、骄傲自大。人无完人,即使是小说中的人物,也必须有一些缺点才能被读者所接受,才能有血有肉。更何况对于广大读者来说,那些反面的东西都可以忽略,只有福尔摩斯正面的东西才被不断的提及,甚至神话。我们可以试着通过小说给予的各种因素来拼凑一个福尔摩斯的生平,并更加细致的了解这个人的性格,进而研究一下英国人对于福尔摩斯的情结问题。福尔摩斯的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祖母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成长环境不详,但从其年长七岁的哥哥的工作来看(《希腊语译员》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说明他家道中落(当时的绅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养大的。福尔摩斯少年时代开始学习拉小提琴,并接受了长期的家庭教师教育(《新娘失踪事件》)。18岁时进入大学,传说是著名的牛津或剑桥大学。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能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同年侦破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时间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在大学的最后一段日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将福尔摩斯年幼时的情况和当时的社会环境对比一下可以得出结论,他的家族代表着英国传统的绅士阶层,对现代理念有些排斥,比如他不像其他孩子那样接受比较流行的贵族学校教育,而一定要请家庭教师。同时,绅士阶层的没落、中产阶级的崛起在他身上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因此,他继承了绅士们安静优雅的行为,只对剑术一类的运动感兴趣;他的家庭有一定的社会背景,但并不满足于现状,而是有一定的追求;他知识广博,同时年少有成,是块天生的侦探材料。1877年,即福尔摩斯23岁那年,他开始从事侦探职业,直至58岁第二度隐退,最后音讯全无,期间有几件事需要注意一下,一是在华生的监督下,福尔摩斯在三十多岁时停用了可卡因。大家都知道解毒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而能够在一个朋友的监督下自觉停用可卡因,说明这个人有着坚强的毅力和明智的头脑。用福尔摩斯自己的话说,可卡因、鸦片、吗啡是为了帮助自己提高兴奋度,从而使自己在没有案子发生的时候不至于疯狂。二是福尔摩斯从来都没有恋爱过,只对“那个女人”产生感情。“那个女人”就是艾琳·艾德勒,是《波希米亚丑闻》中的女主人公,唯一打败福尔摩斯的女性。在遇到艾琳之前,福尔摩斯从未恋爱过,同时也看不起女性,直到遇到她并被他打败,才对女性改变了观点,同时深深的爱上了她。华生把艾琳形容为才貌双全,而福尔摩斯则始终敬称为“那个女人”(the woman)。这里一方面可以看出,福尔摩斯本身的傲慢与偏见,同时还要注意,艾琳是个已婚女士,在传统英国人的眼中,已婚女士的吸引力远远超过于未婚女人。在很多年以后,甚至还有读者探讨这两个人是否能结合到一起的问题,也说明了福尔摩斯对于爱情的风格是非常适应读者们、尤其是英国的读者们的口味的。三是福尔摩斯对于警察、罪犯和朋友的态度。福尔摩斯是个冷漠的人,在所有的案件中,他都不免把办案的警察嘲笑一番,当然对一些“高手”或者聪明的后辈则礼貌有加,但只是少数。对于罪犯,他有时竟然哀叹道“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对于“有天赋”的罪犯,福尔摩斯甚至会给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同时,在他的眼中,罪犯不一定就是坏人,这也是他看不起警察的原因。比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罪犯是为了替一对父女报仇才去杀人,而且杀的是恶贯满盈的坏人。对于这类人,福尔摩斯并没有鄙视,反而钦佩,比如在《波希米亚丑闻》中,他在侦破结束后就表现出对作为委托人的波希米亚国王明显的鄙夷,而对在逃的艾琳表现出好感。四是他对华生的感情以及华生对他的评价。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真正需要华生而不是福尔摩斯。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作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概括起来就是他具有了绅士般的风度和一切所应有的能力,比如博学的知识,甚至是决斗用的剑术等等,同时他又具有天生的反叛性格,具体表现在他的自信、他的锲而不舍、他对于新知识和新观念的研究和利用,以及他对爱情的观点,最后,他是一个同罪犯作斗争、帮助好人的人,是正义的化身。这恰恰迎合了英国人的思想,是他们心目中的完人,从而产生了一种偶像情结。这种偶像情结表现在,上到王室对于这个虚构人物的授爵册封,下到黎民百姓的津津乐道,甚至有人认为这个人真的存在,并专门到伦敦贝克街去寻找。我们可以从一个很小的细节来观察一下,在创作《最后一案》的时候,柯南道尔就准备让福尔摩斯死去了,毕竟编一个完美的人太难了,长期的故事创作使他筋疲力尽,最终产生了让主人公死去的办法,但是读者不同,硬是要求福尔摩斯活过来,甚至以恶劣的人身攻击相威逼。无论是柯南道尔的创作难,还是英国民众对继续创作福尔摩斯系列的要求,都说明这个任务是十分受大家欢迎的,而欢迎的原因之一也就是他是英国人的完美化身,是所有人的榜样。或者说福尔摩斯的出现满足了英国人对英雄、楷模的期盼。福尔摩斯可以代表很多标准,比如智慧的标准、英俊的标准、博学的标准、绅士的标准、成功的标准等等,有时候你会发现,福尔摩斯的产生过程非常的简单,就是把所有的这些标准全部拼凑在一起。即使是后来的英国虚构传奇性人物——007,也只是福尔摩斯的现代翻版而已。从近代开始,当英国人接受了启蒙思想,对于理性、知识和感情有了全新的认识以后,英雄的出现就显得迫在眉睫。也正因为如此,福尔摩斯这个形象的出现完全是一种必然,而这个形象后来被命名为福尔摩斯则只是必然中的偶然而已。三、英国人的“福尔摩斯”情结我们可以在福尔摩斯身上发现英国不同时期文学作品中虚构人物的影子,正如前文所说,福尔摩斯是一个标准,这个标准综合了英国人引以自豪的各方面的优良传统和叛逆性格,并使之发扬光大。这一点,我们需要从福尔摩斯小说的产生前后来看。一是从英国文学作品创作对象的变迁来看。英格兰岛早期的原住民并没有留下什么像样的文学作品,直到北欧的三个日耳曼民族入侵后,才留下了《贝奥武普》。从此,英国文学就以英雄为主题,在6世纪末又出现了宗教文学,比较出名的有《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等。这一类的英雄文学给英国人文精神和文学路线打下了很深的烙印,以至于随后出现的各类正面人物无不渗透着骑士(绅士)精神和富有宗教传统的原则标准。在14世纪英国古文学达到了顶峰,在民间开始流传诸如罗宾汉等一类的英雄人物事迹,他们的特点就是劫富济贫、光明磊落和骑士精神。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由于新航路的发现和海外贸易的发达,英国文学随着国力一起蒸蒸日上,民族主义空前高涨。这一段时间,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莎士比亚。在他的著作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对其他民族的带有宗教性质的歧视(《威尼斯商人》),同时也可以看到对于封建礼教的反抗和批判(《罗密欧和朱丽叶》),还可以看到悲剧英雄式的赞美(《哈姆雷特》)和上层贵族的深刻反省(《李尔王》)。到了17、18和19世纪,伴随着国际地位的起伏和国内革命的波折,英国文学在继承了前代精华的基础上,着重体现出了彷徨和失落的感觉,同时包含了对社会现状和自身状态的深刻反思,并大量的借鉴了国外的文学精华(柯尔律治《忽必烈汗》),当然也有充满激情的文学作品(雪莱《西风颂》)。总的来说,在福尔摩斯出现的这个年代,是个动荡的年代,是人们彷徨和失落的年代,英国群众需要有这样一个形象可以继承前代文学作品(或者说是继承英国引以自豪的民族传统和精神),福尔摩斯的出现恰恰满足了大众的要求,因此很快就被接受。二是从福尔摩斯以后英国文学的继承来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甚至成为后代众多文人模仿的对象。在1962年伯吉斯的《带发条的橘子》中,描写那群小流氓对付官方的做法中甚至也多少借鉴了柯南道尔的手笔,在这里,福尔摩斯对官方的不屑和叛逆,以及对自认为正义的执着追求通过一种扭曲的方式体现了出来。著名女作家莱辛创作的一系列反应南非白人妇女生活的作品也有福尔摩斯系列故事中对殖民体系的反省和反对。三是从全世界人民对英国文学和英国风俗的观点看。福尔摩斯作为典型的英国人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带着猎帽、叼着烟斗、拿着放大镜、具备绅士风度和执着精神,这就是英国人,或者说是外国人眼中的英国人。福尔摩斯工作只是为了有趣,完全是自发的、身心的要求,不带任何功利目的;低调,讲奉献而不计较回报也是福尔摩斯的风格。很多外国人对于英国的记忆也锁定在福尔摩斯时代的伦敦,马车、火车、电报、手枪、烟草、白兰地、贝克街阳光充足的公寓……各种各样十九世纪的时髦玩意儿,福尔摩斯过着充满小资情调的生活。福尔摩斯虽足不出伦敦,客户多以欧洲为主,业务却覆盖全球;对手和客户包含多种职业和阶级,有皇室、贵族、奴隶主、农场主、资本家、医生、军人、教授等等。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足见英国人对于这部作品和主人公的自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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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皑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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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果衣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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